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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页

 

  何德璋瞪着我很久。

  我以为他又有什么话要说。

  谁知他忽然说:“老天,我从没见过这么能吃的女人!”

  我回瞪他,忽然忍不住笑,一口红酒全呛在喉咙里,咳嗽起来,用餐巾掩住嘴。

  “上帝,”他说,“你吃得像头猪了!”

  “现在你说我像头猪!”我骂。

  “你还没有叫甜品,要什么甜品?千万不要客气。”他居然懂得讽刺人。

  掌珠说:“唉,你们两个人像孩子。”

  我说:“我要苏珊班戟。”

  “你一定要吃完!”他朝我瞪眼。

  “放心。”我说,“吃不完是你孙子。”

  “你教书的时候不是这样的吧?”他很怀疑的说。

  “不,我是独眼J。你知道扑克牌中的J?有一张是侧面的,永远只看到他一只眼睛,另外一面没人知道。我就是独眼J。”

  “蜜丝林——”掌珠几乎想哭。

  何德璋看着我很久很久。

  我没他那么好气,吩咐侍者:“苏珊班戟,爱尔兰咖啡——一匙羹糖,一个XO拨兰地。”

  “蜜丝林——”

  “就那么多。”我说。

  “所以你不打算原谅我——”他说,“我这一顿饭是白请了。”

  我微笑。活该。他准备一千元付帐吧。

  “不过我与掌珠都很感激你,林小姐。”他说道。

  “不必客气。”我说。

  我想我有点醉,酒喝得大多,大多种类混在一起。

  他伸出手,我不与他握。

  “仍然生气?”他问。

  “我为什么要生你气?你对我来说一点价值都没有,你是个小人,专门骚扰我的生活,令我不安,如果你可以停止这些无聊的动作,我已经感激不浅。”我说。

  “你歧视我,林小姐。”何德璋说。

  “你完全说对了。”我说。

  “我送你回家。”他说。

  “不用。”我说。

  “你一上来就喝醉了,我不相信你的车子到得了家。”

  “别小觑人。”

  我们在楼下分手。我走到停车场去取车子。被凤一吹,酒气上涌,心头闷得难受,忽然有一丝后悔喝得大多。

  电梯中有两个小阿飞,眼睛不停的向我飞来。我很气。

  男女再平等,女人还是得视这种色迷迷的眼色为戒——如果没有看的时候,哭也来不及。

  这时小阿飞甲向小阿飞乙施一个眼色,趋向前来问我:“喝多了吗?”

  我不出声,到了停车场四楼,他们跟我走出去,我就知道事情不妙。我当时并不害怕,一直向前走,停车场里一个人也没有,阿飞甲把一只手放在我肩膀,我“霍”地转过头去,他们两人反而吓了一跳,松掉手。

  我厉声问:“想干什么?”

  阿飞乙自怀内拿出一把小刀。

  “这把刀?”我冷笑一声,“切牛排还嫌钝。”这时我已知道腕上的手表可能要不保了。

  身后忽然又伸出一只怪手搁在我肩膀上,我马上心头一凉。

  我身后的人发话了:“滚!给我滚!否则就揍死你们!”

  我如逢大赦:“何德璋!”

  我身后那人是何德璋!

  小阿飞放脚便跑,其中一个因地上汽油滑,还摔了一跤。

  我说:“为什么不把他们扭往警局?”

  “我也没有把握打赢这两个人。”他问,“你没有吓着吧?”

  “没有,刚在发冷,你便出现了。”我说。

  “你也大意,这两个小阿飞一直尾随你,你还不知道。”

  “我喝醉了。”我承认。

  “我开车送你回去。”

  “掌珠呢?”我问。

  “在车里,”他说。

  “你怎么会跟着来的?”我问。

  “普通常识。”他说道,“你今天打扮得这个模样,又戴着金表,无论劫财劫色都是上乘之选。”

  “多谢。”我瞪起眼睛。

  他替我拉开车门。

  掌珠说:“蜜丝林,你没事吧?我让你坐前面。”

  “不,我坐后面。”我扬手阻止。

  “为什么?”

  后面安全。

  掌珠把地址告诉她父亲。

  我靠在后面的座位上闭眼休息。坐后面最好,不必管闲事,到家便下车。坐后座的人永远是无关痛痒的陌生人,何尝不是逃避的方式?只有苦命人才开一辈子的车,命好的都有司机。

  掌珠悄声道:“蜜丝林,到了。”

  我睁开眼睛,“呵,谢谢。”我说。

  何德璋说:“我送你上楼。”

  我没有拒绝,跟他上楼,他沉默地看着我用锁匙开了门。

  我忽然笑道:“如果现在那位钱小姐看到这种情形,我真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

  他不出声。

  我说:“再见。”关上门。

  我觉得寂寞。如果一天到晚不出去,反而死心塌地坐在家中看电视,现在热闹了半日,独自回家,非常有曲终人散的感觉,所以我也喜聚不喜散——贾宝玉脾气。

  我把手袋扔在一角,脱下身上“柏可罗宝”的裙子,倒在沙发上。我撩撩头发,取一面镜子来照。左脸颊上一个泡,唇膏早已溶掉,粉糊成为一块一块,我合上镜子大笑,这个样子——恐怕那两个阿飞只是谋我腕上的金表,我还有色可供人来劫?别自视过高了。

  我洗完脸去睡觉。

  许久都没事。

  何德璋在掌珠生日那天下帖子请我。

  我问掌珠:“有很多小朋友去?”

  “没有。我跟同学不和,就是我与父亲,还有……男朋友。”

  “是不是好男孩儿?”

  “还不知道。”她说,“不到要紧关头,看不出真面目。”

  这种论调已有点像我。

  “毕业后你打算怎么样?”我问。

  “考港大。”她说。

  “港大如今不大吃香。我看你还是去考考牛津剑桥,读一门狗屎垃圾科,什么地理。历史这种不相干的功课,多么风流。要不考美国史蔑夫,卫斯理、沙拉劳伦斯这几间——你父亲会替你办。”

  “那样做我会快乐吗?”掌珠问。

  “不会。”我说,“但是你会自傲。”

  “我想要快乐。”

  我微笑。

  掌珠十六岁生日那天,我没见过比她更漂亮的女孩。

  她穿贝壳粉红的纱衣。

  “父亲买给我的。婀蒂。”她说。

  “很好看。”我说,“很美,”我是由衷的。

  何德璋与我握手,请我坐下。

  我说:“难得你这么忙也会替女儿庆祝生日。”他笑笑,不与我争吵。我很佩服他这一次。

  掌珠走过来。“你们两个还在吵架?”她说,“你们两个怎么会这样?如果你恨她,你就不会下帖请她,如果你恨他,你就不会应约而来,到底搅什么鬼?”

  我与何德璋同时说:“不得无礼。”

  我涨红了脸,我说:“你懂什么。”

  她说:“呵,我的朋友来了。”

  我连忙抬起头看她的男朋友。

  他是个年轻的男孩子,穿着套过时的西装——领子太宽,腰身太窄,裤管还是喇叭的,衬衫领子也太大,领带倒是够狭的,不过颜色太复杂,一双鞋子底厚,且是高跟,我顿时没有胃口。

  随即我发觉对年轻的朋友要求不应太高,他总不能穿九百元一双的巴利。

  “在哪里读书?”我与他握手时间。

  掌珠抢着答:“他在做事。”

  哦,最后的希望也没有了,这种年纪他应该在读硕士。

  掌珠在哪里认识一个这样的人。

  他坐下来。我发觉何德璋忽然变得这么潇洒。中年人的魅力四射,我很诧异,我一直认为青春是最原始的本钱,现在要修正观念了。

  我说道:“我好像听见要开饭了。”

  “来。”掌珠跟那个男孩子说,“我们到那边去。”

  菜很坏,何家的厨师简直在混饭吃,但是何德璋没有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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