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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若鹤表弟来拜年,他竟在英国娶一洋女为妻,婚姻如此自由,而姨父一笑置之,令我不胜羡慕。

  二月十九日

  随若鹤去看戏。

  本来我十分反对这种无聊的举止,跑码头的戏班子只应吸引乡下人,但若鹤一心来趁热闹,我不得不陪他。

  一坐下来便深深的迷住。

  戏子们浓艳的妆扮,戏本子哀怨的情节,加上动人的歌喉,都是我以往没有接触过的。

  若鹤大声喝彩,一个女孩子在台上向他抛媚眼,他把钞票包着糖果丢上台去,吓得我一跳。

  原来这种姿势是惯例,是对表演表示激赏,我竞不知道有这种事,觉得赏与罚这么分明,非常刺激。

  若鹤太懂得生活享受,而我真是羞愧,好比一张白纸。

  最后一台戏叫《游园惊梦》,故事我比若鹤熟,但论看戏,他才是大行家。

  若鹤说,那生角唱得好,人也数她最漂亮。

  我当然知道所有生角都是女孩子反串,戏班中除乐师外,没有男人。

  我看纸花扎的戏牌,上面写着“粉艳红”三个字。

  她叫粉艳红。

  若鹤要到后台去,我阻止他,我们又不是地头虫,他想怎地,约人家出来陪酒宵夜?太离谱了。

  若鹤叫我松弛点,又笑我做人一板一眼,食古不化。

  他钻到后台,我只好跟他进去。

  戏台后面的一切叫我迷惑,彩衣、镜子,四处都是灯,演员在整妆,乐师调整乐器,闹哄哄别有一番气象,我在帐幕边呆了一会儿,只闻到汗味与粉香,有点刺鼻。

  若鹤见我尴尬相,便拉起我的手走了。

  今夜写日记的时候,还似听见一阵阵锣鼓响。

  二月二十七日

  总算过完一个年,婉君扔下瑟瑟回娘家去,她这一去,足有一两个月。

  她一家人的面色跟她家出产的锡矿一般颜色,不知怎地,老紧着面孔。

  尤其是我的大舅子,两只眼睛往下垂,面孔虚肿,像是浸过水的叭儿狗,偶尔爆出笑声,恐怖空洞,像提着鞭子的军阀,待工人出名刻薄。

  若鹤一张喜气洋洋的孩儿脸,对我来说,更加难能可贵,他这次要住到三月中,我不舍得他走。

  他在中午时分把我叫出去吃广东菜。

  我到的时候,包厅里已经坐满了人,一个个都叫粉艳什么,她们看上去都比在台上年轻,姿色没有浓妆时劲,但比我想象中活泼可爱,都穿着通花旗袍,半高跟皮鞋。

  我难得这样轻松,光是听莺声沥沥,已觉鸟语花香,竟不想走了。

  若鹤斜眼看着我笑。

  刚谈得兴起,忽然有一个女孩子推开门进来,大声斥骂:“你们陪完客了没有?干脆上长三堂子当粉头岂不是更好?师傅叫你们去练身段,你们却在这里,犯贱!”

  那堆女孩子不怒反笑,指着她说:“艳红又来这套出污泥而不染了,哈哈哈。”

  我听到“艳红”两个字,心中一动。

  那女孩子杏眼圆睁,长发编成条辫子,身穿灰色纺绸短打,白袜黑鞋,一副男生模样,气得眼冒金星,听得她姊妹调侃她,吐一口涎沫,转身恨恨而去。

  这时候叫小秋的女孩站起来,说:“她动了真气,我们回去吧。”

  又有人咕哝,“师傅跟班主还没她厉害。”

  “爱骂就骂,一点余地都没有,真是老姑婆。”

  小秋劝道:“别多说了,她也是为我们好,走吧。”女孩子一哄而散。

  粉艳红这三个字,却已经深深烙入我脑袋。

  她有张鹅蛋脸,一双眼睛炯炯有神,细白的牙齿,最主要是她那股与众不同的神情,使我为她着迷。

  三月十日

  十天内,我天天去看粉艳红演戏。

  我与她的姊妹已混得很熟,都知道我是个斯文正经人,但艳红她对我不瞅不睬。

  老鹤临走笑我,“玩玩可以,别着狐惑。”

  已经太迟了。

  粉艳红混身似发散着无穷的魅力,把我吸引至无底深渊。

  我不是不知道我们之间是没有希望的。

  周家财雄势大,婉君的姨丈是此间的拿督,她不会允许丈夫有不忠行为。

  即使我未曾娶妻,父亲也不会给我娶一个唱戏的女孩子。

  已经五十年代了,但在殷宅,时间是恒久不移动的,我们仍然过着一九00年的生活,父要子死,不得不死。

  我觉得生活有太多压抑,不能畅顺地呼吸,我的胸肺有时像是要炸开来似,痛苦十分。

  只有在见到粉艳红那双盈盈秋水,我才能看到一丝金光。

  但她们准备拔营离去,整个班子要走埠,我连一秒钟都没考虑,便收拾了一箱轻便的衣物,叫帐房把所有的现款交给我,便跟着班子一起走。

  我对家,一点留恋都没有,瑟瑟反正有祖父母照顾,呵,或许我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我不管了,我如中蛊般疯狂。

  四月二日

  艳红一直不给我看好脸色,每个人都感动,只除了她。我往往跟在她身后走一整街,也不想跟她说话,只要看到她一片衣裤便足够。

  四月十五日

  南洋商报刊出父亲寻人启示,找的人是我。

  小秋来旅馆同我说:“你回家罢,小红很怪,她看不上你,就是看不上你。你再赖十年都不管用。”

  我长叹,这些日子来,我又瘦又憔悴,风尘仆仆,又没个人照顾,吃得也不好,早已眼布红丝,声音沙哑。

  听到小秋这番话,更加茫然。

  我哀求,“你同她那么好,叫她亲口来跟我说这番话,我就死心回去。”

  小秋再叹口气,“她怎么肯来?我也劝过她,快三十岁的人了,也唱到荼薇,还指望什么?人人都看得出你对她是真心,非一般公子哥儿可比,但是谁知道她想什么。”

  我低下头。

  “这一阵子咱们胡琴师傅得了急病,躺医院里,小红心情更加不好。”

  我抬头问:“她同胡琴师傅——”

  “啐!你想到哪里去了?”小秋脸红,“小红视班子里每个人如手足。”

  我把用剩的钱取出来,交在小秋手中,“你们也很紧,这里有四千美金,拿去做医药费,务必药到病除。”

  小秋看我半晌,眼睛红红的离开。

  当时我并不知道她们为胡琴师傅的住院费急得要当头面与卖戏服。

  四月十六日

  我睡得很晚才起来,叫了咖啡,独个儿喝,心中踌躇,再回头已是百年身,家里平静桔燥的生活不能再满足我,但跟戏班在江湖浪迹,又怎么过得一辈子?

  他们自香港来,终要回香港去。

  我呢?

  正在发呆,有人敲房门,进来的是小秋。

  她双目通红。

  我急问:“是不是胡琴师傅有事?”

  “不不,昨夜动了手术,进了私家病房,医生说一点问题都没有,他会很快康复,”

  “那你为什么哭?”我问。

  “昨夜我把你那笔钱取出来,每个人都高兴得哭了。”小秋说。

  我苦笑,才区区四千美金而已。

  小秋嗫嚅的说:“我带了一个人来见你。”

  谁?

  “我。”一个人转身进来。

  我见了她如同雷殛。

  是小红。

  一切是注定的,正当我要放弃一切回家去的时候,她来了。

  她穿着白色纺绸衫子,胸前别一束白兰,人就像白兰那么美。我瞠目结舌的看着她。

  她说:“我现在明白你不是吊膀子的公子哥儿,你的心地很好。”

  我傻傻的看着她,欢喜得翻倒。

  “殷先生,”她说,“我想我们可以做朋友。”

  我听了这句话,像是泄了气,坐倒在床角。

  四月三十日

  以后的日子里,我恋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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