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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其说刘惜月照顾她,不如说思鴒照顾她一家子的生活起居,真是个难能可贵的好女孩。

  刘惜月一直没将思鴒送走的原因,不外乎不忍心,加上她根本没有处理这种问题的经验,所以一直延宕至今。

  “阿姨,我不要离开这里,庆哥会照顾我的,对不对?庆哥?”思鴒含着泪哭喊,不由自主的靠向刘庆寻求支持。

  刘庆抱着思鴒娇小赢弱的身子,突然兴起一股强烈的保护欲。小女孩来寻求他的保护,他岂有弃之不顾的道理!

  况且这五年来,他早把她当家人了,怎么可能抛弃她?

  她是他的小天使,她是他的心头肉,他不会就这么将她送走!

  过没没几天,刘惜月过世了,卒年三十三岁,结束了她从没享受过幸福滋味的苦短人生。

  刘庆将她火化肥骨灰带回家供奉,然后抱着思鴒坐在客厅里苦思了一整天。

  接下来该怎么办?他不能让他的天使离开他,思鴒永远是他的家人!

  隔天,他和思鴒两人都照常继续上课,就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经过长时间的沉淀,渐渐地,一个计划在他脑中成型。

  反正学校也没人知道他母亲过世了,更没有老师同学愿意跑到他家那种恶名昭彰的地方来探访他,所以,他们的秘密很安全,除了几个贴心的兄弟外,没人知道。

  舅舅虽然接获母亲电话告知,但只打了通电话过来询问,见刘庆投靠的意愿不高,又听说他的生活圈复杂,立刻决定放弃这颗烫手山芋,继续安享自己的太平生活。

  自十四岁随邻居的叔叔混入黑社会以来,刘庆很快的高中毕业,虽然历练不少,但却没做过什么大事,所以也没什么名气。

  有一天,两帮派封街大火拼,刘庆因为爱打架也跑去参一脚,他手持铝制棒球棍以一挡十杀出重围,骇人的目光更是让众人惊惧,鹰眼的名号因此不退而走。

  后来,刘庆辗转认识了一名叫阿胜的大哥,跟在他身边,为他管理酒家、财务公司的帐务——简单点来说,就是讨债。

  刘庆一自学校毕业,便毅然决然地搬到一座新兴的高级住宅区。

  他从没想过自己是否负担得起,只因思鴒有这个需要。

  她需要一个正常的生活环境,那些舞女的男友或嫖客迟早会发现烂梨子堆里有颗顶级红玉苹果,在太危险了!

  刘庆的神经也许大条,但这点危机意识还有。

  如今男孩子都得面对的当兵问题来了,思鴒只有十二岁,还是个半大不小的孩子,若他去当兵了,叫她一个人如何生活?叫他怎么放得下心?

  唯今之计,他只得把她送到一个信得过的手下阿祥那边至少阿祥家还有个老妈及姊姊可以帮忙照顾她。

  刘庆对待思鴒的方式与她的母亲截然不同。他每天送她去上学,等她课辅班结束再接她回家。基于工作的时间自由,他从不让她单独在家,晚上的活动也一律推掉,除非必要,他偶尔会将她带到工作的场所。

  朝夕相处的两人,突然要分隔两地,那种不习惯的感觉,仿佛缺了手脚般令人难受。

  人伍的前一天,该搬的都搬了,两人静静在家渡过最后的夜晚。

  思鴒下了床,感觉不到地板的冰冷,赤着脚来到刘庆的房门前,静静地站了好一会儿。

  还没敲门,就听见刘庆心有灵犀的开口问:“思鴒?”

  “嗯。”思鴒低头回答。她知道刘庆正无声的下床,接着房门会被打开。几秒钟后,果见刘庆高大的身躯矗立在眼前,她立刻毫不迟疑的抱住他。

  “睡不着吗?明天去了别人家不是更睡不着?你这个习惯要改改。”他数落了她一顿后,很自然的抱起她,往自己的床走去。

  这是他对她的宠爱。

  “庆哥,你要记得写信给我哦!我不在你身边,你的袜子一定会忘了洗,你脱下袜子后老塞回鞋里的习惯也要改改。还有啊,同侪之间,什么事忍忍就过去了,别老想找人打架,我知道你把打架当成一种乐趣,但你总有天会遇上惹不起的高手,到时候想逃都来不及。”

  黑暗中,思鴒的眼睛还是雪亮亮的,一点睡意也没有,这次他们将分别两年,感觉好久、好遥远。

  “好了、好了,这些话你念了一千遍了,我知道你关心我,小管家婆!”刘庆闻着她的发香,试着放宽心。因为他也感到离情依依。不管她受到多周到的呵护,不是亲眼所见,每分每秒他都放心不下。

  “我会很烦人吗?”思鴒轻蹩眉头的问。

  “被你这么可爱的天使照顾,怎么会烦呢?高兴都来不及了!”刘庆真心的说。

  “你每次都这么说,我才不信,你不知道有多高兴终于可以摆脱我了。”思鴒别扭的说。她真的好难过、好想哭!她的庆哥要离开她了。

  “怎么会?我还要你缠我一辈子,照顾我一辈子呢!”

  “我真的很烦人吗?”她不放心的再问一次。

  “有一点点啦!只是一点点哦!”他稍微反弹一下,这样她以后才不会管那么严,比较下来,她真的比他母亲管得还多。

  其实两年也不算长,如果日子过得忙碌些,很快就过去了。

  上了国中,课业一下子繁重了许多;思鴒要应付功课,还要应付一“脱拉库”刚进人思春期的痘痘男,日子怎么清闲得起来?没得清闲,就没时间去想还有多久才能与刘庆相聚,日子也就不难熬了。

  时光飞逝的比想像中快,刘庆平安自军中退伍,思鴒也成了个情窦初开的少女了。

  说她情窦初开,当然是有了爱慕的对象。

  话说思鴒有个物理老师,名叫万风时,甫从学校毕业来来习,一切都还很生疏。他戴着厚重的黑框眼镜,脸小小的,晒得有点黑,但仍掩不住他满身的书卷气。

  她会喜欢上他,也许是因为他很需要帮助的样子吧!

  万风时这个教书新手,每次上课教室都闹轰轰的,制不住学生的代课老师看起来很可怜,于是思鴒总是适时的

  向风纪股长使眼色,让他管管秩序,发挥发挥效用。她这个总务股长可没这种权限。

  有天,刘庆和思鴒在找房子,准备重新开始两个人的生活,当仲介公司的人带他们走进一个社区,迎面就碰上万风时手拿一颗篮球,抛呀抛地准备出门。

  “万老师……”思鴒有些意外,有些胆怯,只敢小声的唤他。因为她不知道他认不认得她,也不知道他喜不喜欢在学以外的地方撞见学生。万一他送她一记卫生眼,那她不就糗大了?

  即使像蚊子叫那样轻声的呼唤,万风时还是听见了。他停下脚步,深思般的看着她——

  “你是……”

  “我是二年三班的白思鴒,老师教我们物理。”思鴒低着头不看他,感觉颜面开始紧绷,一颗心都快出来,她不知道跟自己仰慕的人讲话会这么紧张。

  “原来如此,我不知道你住这里,新搬来的吗?”万风时转向旁边的仲介人员及刘庆问:“这两位是?”

  “我们不住这里。”刘庆代思鴒回答,满脸疑惑的瞟了她一眼,才热情地向万风时伸出手。“我是刘庆,来看房子的,这位是房屋仲介。”他说完,突然冒出一个不相关的问题,“喜欢打架吗?”

  “嗯?”万风时虽然一时脑筋转不过来,但还是反射性的伸出手与刘庆交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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