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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页

 

  简丽丝已呈半息影状态,全心全意在伺候刘庆,希望他能给她一个安稳的未来。

  但是当她打开大门,看见刘庆的正牌老婆就站在面前时,她感觉自己等于被半宣判了死刑。

  须知她现在虽然身为刘庆的情妇,但他对她可是一点情份也没有。现在她老婆回来了,他还会找她吗?

  而思鴒又来做什么?还跟着阿祥一起来,这表示她知道了她和刘庆的关系了?

  “阿祥?”简丽丝以询问的眼光看阿祥。

  “还不让我们进去?”阿祥对简丽丝的态度跟思鴒天壤之别,简直把她当成路边的杂草,不屑得彻底。即使她是鹰眼哥的情妇,但鹰眼哥可从来没把她当人看,她比较像货物,老是由他负责运过来搬过去。

  “进来吧。”简丽丝退后一步让他们进屋。

  思鴒坐在沙发上,看着她和刘庆的第三者,迟迟不发一言。 

  她自己也不知道来这里做什么,也许只是看看吧!看看对手是个什么样的人,看看庆为何会和她在一起?

  “思鴒,你这两年去了哪儿?看你好像瘦了,吃了不少苦吧!”简丽丝没找话聊,总不能这样干瞪眼下去吧!

  思鴒昏睡了一年,肌肉怎能不萎缩呢?想恢复两年前的体态,还要花一点时间。

  她并没有回答简丽丝的问题,只是拿出先前捡到的打火机,放在简丽丝面前。

  “我是来还你这个的。”她看着打火机说。

  简丽丝看到自己的名贵打火机失而复得,不觉露出欣慰的笑容。

  “谢谢!我找了好久,你在哪儿找到的?”最好是在鹰眼的口袋里,最好让这个丫头气到吐血,嫉妒到再次离家出走,再也不回来!

  思鴒还是不回答她的问题,反问:“你爱庆吗?”

  “谁?”

  原来简丽丝平常都叫刘庆鹰眼,这会儿一时倒忘了鹰眼就是刘庆,况且刘庆也不准别人叫他庆,庆这个单名是属于思鴒的专利。

  “我是问你爱刘庆吗?”思鴒重复着自己的问题。这个女人是故意回避问题还是在拖延时间?

  简丽丝顿了一下,这才弄懂思鴒的问题。

  她心忖,鹰眼的确高大威猛,气宇非凡,但他这个人书读得不多,举止又粗鲁,一点也不懂得怜香惜玉。不过如果把他和那些油腻腻的老头摆在一起,是称头多了。而且他体力好,床上功夫赞,也不玩蛮态游戏,看在钱的份上,她当然选择年轻力壮的鹰眼喽!

  思鴒这么问有何用意?想成全她?

  对了!她不是有癌症吗?也许她快死了,看她那么瘦。

  怕喜形于色坏了好事,于是简丽丝再次发挥她演戏的天份,瞬间红了眼眶,轻蹙着眉,眼中泛着泪光说着爱的语言。

  “我真的很爱鹰眼。”我真的爱死他的钱了!你怎么不死在外面呢?还回来做什么?

  “原来如此。”思鴒看似了解的点点头,然后镇定的说:“那么你和庆分手吧!我不会让庆有机会再来找你的。”

  “可是……”

  “我本来以为你和庆只是玩玩而已,庆玩心颇重,偶尔玩玩我不在意,想不到你们有了感情的牵扯,如果我做老婆的不慧剑靳情丝,将来必定后患无穷!”

  “可是你不是快死了吗?何不成全我们?”简丽丝不顾阿祥在场,急急追问。

  思鴒给的答案,简丽丝还真的有点错愕。她以为思鴒问这种问题,八成是病入膏育,不久于人世了,准备来个临终托孤,想不到完全是另一回事!她精湛的演技反而让她人财两失,早知道就实话实说了!

  她已经二十九,不久就是三字头了,能套牢有钱人的机会是越来越少,这叫她怎能不急呢?

  阿祥视她的话为大不敬,一巴掌就打得她嘴角流血破皮。

  “谁告诉你思鴒快死了?再胡说小心你的小命!”他郑重的警告简丽丝,昔日的黑道气息全涌了上来。

  思鴒为阿祥突来的举动倒抽了口气,她可不是来给她下马威的,阿祥实在太冲动了,但思鴒为了顾全阿祥的面子,只好立刻起身告辞。

  “阿祥哥,回去吧!”她催促着。

  阿祥又瞪了简丽丝一眼,这才跟着思鴒后面出去。

  稍后在车上,阿样不禁怀疑的问:“思鴒,如果简丽丝刚才回答的是不爱,你真的会让鹰眼哥和她继续来往吗?”

  “你猜呢?”思鴒神秘的笑笑。

  “就是猜不透才问你啊!”

  “当然不会,和别的女人共用一个男人,多傻!如果她说不爱,我就说她没资格再当庆的女人,这不就结了。”思鴒耸耸肩,故做轻松的道。

  “这就对了!我眼中的思鴒虽然柔弱,但遇强则强,这就是你与众不同的地方。简丽丝那个女人你不必理会她,鹰眼哥只是偶尔有需要时,才找她去饭店开房间,她只是个妓女而已。”

  “庆是怎么和她搭上的?”

  “嗯……好像是那个女人自己找上门的,详情你还是问鹰眼哥。”

  思鴒再次沉默。

  她是不是太自私了?面对一个陌生的丈夫,两人也许需要花一段很长的时间适应,在这期间,庆理应有个发泄管道。

  可是,她不甘心啊?

  她……喜欢庆。

  当她得知庆有了别的女人时,感觉从心灵深处涌出一股酸楚而且那股酸楚正不断扩大,像涟漪一样一波接一波。它蒙蔽了她的眼,她的心。

  她知道自己一定曾经非常爱他,不久的将来,她会找回那种感觉的。

  而且庆对她呵护备至,没理由看坏两人的未来呀!

  虽然她失去记忆,但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应该再乐观点,往前看,不退缩。

  恋爱中的女人不都是这样吗?

  看来,她已经找到她要的感觉了。

  找到思鴒,是件可喜可贺的事情,刘庆伙同向艳霓轮流接力通知各自的朋友,安排大家为思鴒接风洗尘。

  一天夜里,他们包下一间PUB,在里面尽情狂欢,尽情喝酒。

  由许多人口中,思鴒找到些曾属于她的记忆,得到些曾属于她的友情,她很高兴自己的人生并非空白的。

  “这是王书瑞,他是个大明星,现在还是很红,不过他已经懂得谦虚了,你一定不相信吧!”万风时为思鴒做介绍。

  本来这些人都该在电视台赶戏的,就这么巧,碰上电力系统出问题,留下一个晚上的空档,所以这下全部被刘庆紧急迫Call跑到PUB来享受难得的清闲。

  “我到现在还是不能相信你不喜欢我,你是不是有苦衷啊?”王书瑞皱眉,喝着啤酒,为思鴒这种美女去配那只野兽而不值。

  “我不记得了耶!”思鴒俏皮的说。“不过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喜好,庆对我很好啊!也许我就是喜欢粗犷一点的。”相处几天下来,思鴒越发觉得自己和庆根本是前世鸳鸯,这一世才那样契合。这种宿命感,正是她心情的写照。

  “你别理他,他最近刚和女朋友分手,心情不太好。你知道,他就是那种以貌取人的人,超肤浅的,人家不过是去垫个下巴、隆个鼻而已,他就把她当成滔天大罪了!爱美是天性嘛!否则他自己干么专挑漂亮的当女朋友?”万风时不赞同的瞥着王书瑞,“连工作人员也要挑漂亮的人,你还真是病得不轻。”

  “喂!我长得这么帅,如果带着一个丑美眉出门,别人才奇怪咧!更重要的是那个女人骗了我,我为什么要原谅她?”王书瑞不服气的声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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