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七百多岁的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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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确是个大胆的计划,却不一定会失败,仙龄,因为那个妖精虽名为波斯公主,但家道早已中落,早先移君大都,听说就等着那个篾儿干蛮子过去迎娶,后来鞑子南下,也不晓得这位公主是想嫁人想疯了,还是怎么地,竟然离家出走,一路奔到这兵荒马乱的临安城来,什么家仆都没带,也没直接去找她的未婚夫,反而躲进一家简陋的客栈里。结果鬼使神差的被一个混混掳走,在她狂叫自己是波斯公主,被一般人当成是疯子时,让我们家的老仆听到,特别跑来通知我,我才差人赶快去把她给抢了回来。”

  “风舞!”仙龄不知道她和刘嬷嬷在什么时候过来的。

  英姿勃发的赵凤舞笑道:“她在大都居住多年,早说得一口流利的宜话,而且只身南下,现在顶替她进篾儿干帐中,正是时候,这真是天助我也。”

  “凤舞,不管外在条件配不配合,你这么做,都太冒险了,难道你真的想把一生的幸福,都断送在那位蒙古神箭手的身上?”

  “你是说那个叫做纳真的篾儿干?”凤舞依旧是一脸的微笑道:“我没有要嫁给他的意思。”

  “但是——”

  凤舞蓦然收起笑容,一脸冷肃的说:“而是要杀了他,以报我家破人亡之仇。”

  “什么?”仙龄惊骇的叫道:“你疯了!你知不知道自己现在在说些什么?嬷嬷,”见凤舞一脸决绝,仙龄急忙转向刘嬷嬷道:“嬷嬷,你快帮着我劝劝赵小姐,我已经再三的告诉你们,南宋,不,是宋朝已亡。往后全中国,仍至于远征欧洲,让举世震惊的,便俱属元军天下,就算有文天祥、陆秀夫和张世杰这最后的三根柱石,也只让名义上的宋朝再苟存三年而已,所以——”

  “所以我要你带着他们往南走,”凤舞显然没把前段话给听进去,只记牢了后半段的几句话。“虽然你说的事情当中,有许多我听不懂的地方,但我相信你和我一样,都是巾帼不让髯眉的女中豪杰,你会在这个时候出现,更是上天的巧意安排,我大可以把蝶飞和一干家仆全数托负于你。”

  “等一等,等一等,”仙龄一个头两个大的说:“我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子,根本不是什么女中豪杰,而我会在这里,也全拜老天开了个恶意的玩笑所赐,与什么巧意的安排完全没有关系。还有,蝶飞是谁?你怎么可以把家人随便的托负给我?”

  “这些东西我从没看过,”凤舞示意春水送上捧盘中的东西。 “却猜得到它们绝非凡物,而你又叫做‘仙’龄,难道这一切还不够明白吗?”

  “明白什么?”仙龄仍然是一头的雾水,但盘上的东西,却又令她精神一振。“我的背包!爸爸的笔记本!你在哪里找到的?”

  “后院古井里,距离你昏迷之处约二十来步远的地方,那一夜大雪,封住了它们,是几天以后雪溶了,秋云才在打水时发现到的。”

  “太好了,真是太好了,谢谢你,也谢谢秋云,待会儿,我一定要找到她,亲自跟她致谢。”抱着爸爸的笔记本,仿佛他人还在自己身边似的,至少在时空错置的荒流中,赐予了她一份力量。

  “东西还给你后,你法力必将大增,蝶飞和大伙儿就拜托你了。”

  “等等,”仙龄开始有点明白凤舞把她当成“什么”了。“凤舞,要走,大家一起走,要留,大家就一起留,没有让你独闯虎穴的道理。”

  “你和蝶飞讲话、谈吐、口气和内容都好像,我想她将来长大,一定也会成为你这个模样,这一次回‘赵园’去,我将不会有任何遗憾。”

  “蝶飞是你的妹妹?”不等答案,仙龄也早已知道。

  “是的,只有五岁,却乖巧得教人心疼。”凤舞甩一甩头,下定决心的说:“我打算明早就杀了那个绿眼妖女,开始展开行动,春水自愿留下来陪我,你们则该尽速离开这里南下,越快越好,细节等我明早杀了纳真的未婚妻后,再来商讨拟定。”

  仙龄听得发愣,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等到好不容易回过神来时,凤舞却早已离开,只留下她一手提着背包,一手抱着爸爸的笔记本站在房中,心底犹不停的叫着:噩梦,这肯定是一场越作越恶的梦。

  第二章

  仙龄侧耳倾听,确定夏雨已经睡熟了,才蹑手蹑脚的翻身坐起,把爸爸那本笔记本抱在怀中,企图理清思绪,并想办法弄清楚她上床前所看到的那些叙述。

  她一向知道爸爸有一本视若珍宝的笔记本,原以为里头记载的,是他多年研究的心得,或特别重大的史料发现,谁晓得里头写的,竟然十之八九,都是她的身世背景,以及成长经过的纪录。

  仙龄屈起膝盖来用双臂环住,再把脸埋进臂弯里,很想要忘掉她所读过一切,但那些文字却盘据在她的脑海里,说什么也不肯褪去。

  都怪那场车祸,没有那一场要命的连环车祸,爸妈不会死;爸妈没死,她也不必到大学的研究室去;没去大学的研究室,她便不会碰上那场爆炸;而若是没有被炸回古代来,她就更不会看到这段原本只有爸妈和豁阿黑辰奶奶知道的秘闻了。

  她并非林家荣与孟岱青夫妇的亲生女儿的事,早在进小学时,他们就曾经跟她详细的解释过。

  因此让她此刻震惊又无助的,绝非因为发现自己竟然是林家养女的关系。

  “仙龄是谁?”

  “仙龄是爸爸、妈妈和奶奶的超级小宝贝。”

  “为什么是‘超级’小宝贝呢?”

  “因为别人的爸爸、妈妈都只能接受老天爷的安排,生下了小弟弟,就爱小弟弟,生了小妹妹,就爱小妹妹,可是仙龄不一样喔。”

  “哪里不一样呢?”

  “仙龄是爸爸、妈妈、奶奶想了十几年,才出现的宝贝,而且正好是爸爸、妈妈和奶奶三个人都喜欢的娃娃,所以才挑回家来爱的孩子,当然是超级小宝贝罗。”每次说到这里时,仙龄还一定会先张开双臂强调“超级”,再用右手食、拇指比出一个“小宝贝”来,逗得家中三个大人哈哈大笑。

  “对,小仙是我们全家的‘大’宝贝喔。”最后爸爸也总是会这么做下结论。

  其实她对于到林家来生活之前的事,根本毫无记忆,仿佛自有意识开始,她便是林家最受宠爱的独生女,久而久之,“生”或“养”已不曾在他们一家人的心中产生任何阴影,反倒是有时妈妈还会跟爸爸争宠着。

  “小仙与蒙古的一切这么投缘,根本就是天生血缘的作用,当初应该坚持让她跟我姓的。”

  “什么天生血缘,”爸爸会这样取笑妈妈,“自己还不是两岁不到时,就跟全家一起移民到瑞士去了,若不是我这个专研蒙古史的台湾郎把你远从欧洲给娶回来,说不定你现在还没有办法离你们的伟大先祖铁木真这么近哩,小仙与蒙族的亲近,分明是受了我这个父亲影响的关系。”

  仙龄的泪水,随着回忆的种种,和她双唇蠕动。一次接一次无声的呐喊:“爸爸、妈妈、奶奶。”而疯狂的奔流出来。

  不,她不要待在这里了,不要待在七百多年前的临安城,不要认命,她要回去,回她原本的时代去。

  记得她刚醒过来的那一晚,夏雨曾经提过“震天雷”和“飞火枪”,仙龄知道那两样东西,全是金朝率先使用的两种火药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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