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三十三岁处男(痴守朗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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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似乎司机也发现了这件事,他回过头对朗日笑了一笑,“真是稀奇,你要到牛尾村吗?”

  朗日奇怪的看了司机一眼,这个人真的有通天耳,不然怎么能在这么吵的车子上听见她和那个妇人的对话,知道她要去什么地方。

  那司机大概也接收到了朗日疑问的眼神,以乡下人特有的爽朗笑声,哈哈大笑的解释说: “牛尾村是最后一站,你不去牛尾村难道又要回车站?”

  “牛尾村是最后一站?”朗日重复了一次。

  那种自从她上了车之后,一直在她心中盘旋不去的不安感似乎愈来愈浓,她心想:这牛尾村有这么偏僻吗?

  “牛尾村很少有人去的,平常我都是在牛头埤就转回了,你是近三个月来第一次要坐到牛尾村的客人,上次那个阿美还是因为她家的铁牛坏了才坐公车。”

  “三个月?你在上一站就转回,如果有人要从牛尾村坐车怎么办?”这样不是太没有职业道德了?

  “小姐,你不能怪我,这是上面的决定,因为没什么人会到那里,天天这样跑也是浪费油,如果牛尾村真的有人要坐公车,他们会由村长打电话到车站,然后我就会开到那里。”司机解释的说。

  朗日现在百分之百的确定,那个牛尾村大概真的是在世界的边缘、台湾的角落,而她真的要在那样的地方度假吗?

  就在朗日沉浸在满心的疑惑中时,公车像是受到惊吓般倏地停了下来,力道之猛,让朗日的行李差一点向前滑到司机的身旁。

  “你不会跟我说到站了吧?”

  朗日望着车窗外,除了那个以木头充当的公车站牌外,剩下的是长得几近人高的杂草,连个人烟也没有。

  这就是牛尾村?

  如果那个木头站牌不是写着大大的中文字,她还以为自己到了灵异故事的拍片现场呢!

  “这儿就是牛尾村了。”司机的话打破了朗日的一丝希望。

  “可是,我连一幢房子也没有看到,这算是村子吗?人呢?人都到哪里去了?”

  “沿着这条路走,大概还要五、六公里才到牛尾村,只是前面的路太小,公车不能走,所以站牌才设在这里。”

  五、六公里?

  这就是她要度过一个美丽而不受人打扰的假期的地方?她不需要为远离像杨少文那样一只找死的蟀螂,做这样的事虐待自己吧!

  “小姐,像你这样的女人,根本不能住在牛尾村那种地方,那里除了一些牛、半、马、猪之外,什么也没有,就连电话也只有村长家有,像你这种打扮的女人,去那里要做什么?”司机看了一脸惊讶的朗日,猜也知道她根本不知道她要去的是什么样的地方,便好心的劝着她,偏偏他用错了方法。

  其实,朗日第一眼看到这个公车的时候,心中就已经有了悔意,再加上一路上荒凉的景象,她早已打算就这样原车回去,然后从此忘了有这么一个地方。

  可是,这司机居然和李以杰用同样的口吻,说她这样的女人不适合住在这种地方!

  什么叫做“这样的女人”?

  她这一辈子最讨厌的就是人家说她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好像她就该被人给定了位,连一点反驳的机会也不能有。

  “谁说我不能住在牛尾村的?我连行李都带来了,不住到我的假期结束,我是不会走的。”拖着三大袋跌跌撞撞的走在泥土路上,可惜的力气都没有了,这一摔,把她刚刚数的数儿全摔散了,这下她又得从零开始算起。累瘫了的她,连站都懒得站起来,反而大字型的躺下,从交错的枝叶中看着湛蓝如水的天空。

  不用照镜子,朗日也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十分狼狈,要是她现在这个样子给人看到了,认得出她就是报章杂志中那个美艳得令人无法亲近的名模吗?

  大概不可能吧!连她自己都不能想像自己的样子,怎么可能有人看得出她就是易朗日,那个总是光鲜亮丽的女人呢?

  真是可悲呀!没有那层光鲜的外表,她易朗日又算什么呢?

  透过树叶筛落的阳光,没有令人炙热的疼痛,有的只是暖洋洋的感觉,不像平时在她头顶近百度的聚光灯,总是热得她头昏眼花,这样舒服的感觉,让她不禁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长久以来忙着工作,几乎让她忘了新鲜的空气闻起来有多让人愉悦。

  “吱!吱!吱!”

  一阵尖锐而奇怪的声音从林中由远而近的传来,吓得朗日整个人连忙爬了起来,这种荒郊野外、人烟稀少的地方,谁知道会有什么东西出现。

  她连忙抬头看向林中声音传来的方向,突然,她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起来,因为她竟然看到她的香奈儿丝巾在林间像是有生命的穿梭着……她不会真的是撞邪了吧?

  她用力的摇摇头。这是不可能的事!现在是大白天,她一定是太阳晒多,眼花了,不然她怎么会看到丝巾像泰山一样,从一棵树又跳到另一棵树?

  朗日强迫自己不要因为害怕而落荒而逃,这一切一定有个合理的解释,不过,现在就算她想跑也跑不动了,因为她的脚就像是定住了似的,连移动一下都成问题,更何况是跑呢?

  “装神弄鬼的算是什么英雄好汉?快一点滚出来,你以为这样子,本姑娘就会怕了你吗?”心或许早就快冲出胸口,朗日仍不甘示弱的说。

  虽然是大白天,朗日却觉得脚底板有股冷气直上了心头,她死盯箸那愈来愈近的丝巾,深怕错过了妖怪出现的那一刻。

  终于答案揭晓了,朗日怎么也没有想到,装神弄鬼的竟然是一只猴子!那该死的猴子拿着她那条近五位数的丝巾当披风也就算了,这会儿还在她的面前大跳彩带舞!

  它那搔首弄姿的样子说有多可笑就有多可笑,可是刚刚被吓得半死的朗日只有一肚子的气,恨不得踹那只无聊的猴子一脚,哪有心情看它耍宝?

  朗日气得随手拿起一块石头,用力的向猴子丢了过去,结果猴子应声倒地。朗日胜利的做了一个鬼脸,看那只猴子还敢不敢这么嚣张。

  不过,朗日的胜利感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那只猴子竟然动也不动的躺着。它不会就这样挂了吧?那她的罪可就大了。

  “喂!你不会就这样去了吧!你可是猴子,反应慢而被人砸死的死法,下了猴子地狱可是会被取笑的。”

  她伸出一只手指头,小心的戳了戳那只看起来像断了气的猴子。

  糟了!它真的不动了,怎么办?

  “喂!你可别死了!你死了,我就变成了杀猴凶手了。”

  朗日急了,顾不得她这个人生平最讨厌的东西除了男人、蟑螂之外,就是毛茸茸的东西,不知道心肺复苏术用在猴子身上是不是也一样有效?

  就在朗日急得几乎要手足无措的时候,那只猴子竟然倏地睁开眼睛,脸上是贼得不能再贼的笑容,然后一把抢下朗日头上价值不菲的卡地亚发饰,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跳离朗日的怀中,还在三步远的地方对着她学青蛙跳肚皮舞!

  更可恶的是,那只死猴子竟然还对她送了个大飞吻,那个样子,简直就像是得了便宜还卖乖的花花公子。

  朗日终于确定了一点,那只猴子一定是公的,因为它和那些像蟑螂的男人有着太多的共同点。

  “把我的东西还给我!你这只变态的蟑螂猴,不然你就死定、死绝、死翘翘,你随便选一样,知不知道?”她恨恨的大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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