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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欢突然警觉地瞄了他一眼,菱形小嘴闭得跟蚌壳一样紧,似乎颇有一辈子都不开口的打算。

  她的任哥哥没有说穿黑衣服的人不是坏人,所以她不能说。

  朱天云看了不禁心里有气。“小娃儿──”

  “天云,别急。”百里常生冷静地向他使了个眼色,暗示他稍安勿躁。“小妹妹一定是少主的朋友,她大概担心我们是坏人,会伤害剑清,所以才会不肯说。对不对?小妹妹。”

  百里常生的唇边扬起一抹大小通吃的迷人笑容,等待这只小刺猬自动收起身上的利刺来。

  对付这种固执的小女生一定要放软语气,她是吃软不吃硬的,看她刚才那副宁死不屈的表现就知道了。

  小欢一脸无聊地瞄了瞄他,照样不吭一声。

  “小妹妹,我们是剑清的叔叔,不是什么坏人。”这下她总该说了吧!“你快告诉我们剑清在哪里,他现在有没有危险?”朱天云急得直呼少主的名字,他一向直来直往惯了,他可不像百里常生那么有耐心,可以和她慢慢磨。

  小欢终于忍不住打了一个超级大呵欠。

  朱天云瞧见她这么不给面子,一张黝黑阳刚的俊脸变得更黑了。“天杀的!你到底听不听得懂啊?”

  他怀疑自己是在对牛弹琴!

  “天云,别吓着她了。”百里常生转向小欢,赞许地摸摸她的脑顶。“小妹妹,你是个乖孩子,只要你说出少主在哪里,叔叔就给你很多、很多的银两,让你一辈子吃喝不尽好不好?”

  小欢狐疑地眯起黑灵清亮的眼眸,盯着他的笑脸思索了良久,最后才吐出了一句。“你是坏人!”

  只有坏人才会骗小孩。

  百里常生呆了呆,无法相信自己那向来横行无阻的魅力会不管用。“小妹妹,我不是坏人!”但他完美的笑容已经垮了一半。

  朱天云憋着笑意,安慰地拍拍他的肩膀,堂堂“金剑门”的副门主竟然被一个小孩指着鼻子骂是坏人,难怪他会一脸茫然。

  要不是剑清目前生死不明,他八成会忍不住大笑出来,认识常生这么多年,他第一次见到他吃鳖。

  小欢撇过头去,决定不理这些坏人了。

  忽然──

  “吱吱……”一只浑身雪白的雪貂迅速钻出百里常生的怀中,跳到小欢的身上欢愉地打滚。

  “雪儿?”小欢开心抱起它的身体,一脸敬畏地抚摸它的毛皮。“你的名字是不是叫“雪儿”?”她煞有其事地问。

  百里常生与朱天云交换了一个欣喜的眼神,“雪儿”一定是闻到少主的味道才会和她这么亲密,并且任由它最讨厌的小孩抚摸它的毛。

  “没错,这只小貂叫“雪儿”,是少主的宠物。”百里常生笑得万般无奈。“小妹妹,你现在可以带我们去找少主了吧?”

  他们讲到口干舌燥,竟然还输给一只小畜生。唉!他们的脸真的有那么像坏人吗?

  “小欢要先去问任哥哥才行。”她谨慎地偷觑了他们一眼,其实心里还不是很相信他们。

  “少主,你的气色很差,是不是中了内伤?”得到小欢的允许后,两个大人就迫不及待地挤进山洞内。

  百里常生的手立即搭在任剑清的腕脉上,凝神静气地检查他是否有伤。

  “百里叔叔、朱叔叔,对不起,让你们担心了,剑清中的是“子午断魂散”,只剩三日可活了。”任剑清见到他们,不自觉地松了一口气。

  “子午断魂散”是一种极阴狠的寒毒,顾名思义,这种寒毒每天会在子、午时各发作一次,每回发作都会冻僵人体的血脉和器官,到了第七天,人的身体就会负荷不了那种奇寒而冻毙,即使再强壮的人也熬不过第八天。

  “嗯!少主中的“子午断魂散”确实厉害,不过,还难不倒我“诸葛剑”。”百里常生掏出一只羊脂玉瓶,从瓶内倒出一颗香喷喷的灵药。“少主,你先服下这颗药丸压抑毒性,回去以后,属下再去寻药材解去少主体中的寒毒。”

  “任哥哥,小欢喂你。”小欢连忙倒了一杯水在破茶杯内,机灵地放在他唇边。

  “谢谢。”任剑清尴尬地望了两位叔叔一眼,他都这么大的人了,还需要一个小姑娘照顾,实在有点丢脸。

  百里常生与朱天云相视一笑,少主总算比较像个孩子了,有时候他老成持重得令人忘了他才十四岁大而已。

  突地,任剑清的黑眸闪过一抹异芒。

  “小欢,你的脖子怎么了?”他轻轻地抬起她的下巴,皱着俊眉仔细检查她脖子上的瘀伤。

  “坏人掐的。”小欢勇敢地忍住疼痛的眼泪,朝他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坏人?!任剑清的目光询问地望向两位叔叔。

  “是“青衣帮”的人弄伤的,魏元圭那老头为了逼迫小丫头说出少主的下落,竟然伤害了她的家人,而且还差点掐死她,不过,小丫头什么也没说。”朱天云一脸赞赏地点了点头。“少主,你这个小朋友真是够义气啊!别看她年纪这么小,竟然一点都不怕死,实在是难能可贵啊!”

  任剑清的心顿时拧痛了起来。“傻小欢!”

  他情绪激动得将她小小的身躯搂进怀里,她为什么这么善良无私呢?他们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而已,她怎么可以为他牺牲生命?她这颗小脑袋瓜子里到底在想什么?难道她不怕死吗?

  “小欢不傻,爹爹说任哥哥帮我们很多,所以,我们不能让坏人抓走任哥哥。”小欢的童言童语虽然听起来幼稚,但也道出了山地人那种纯朴敦厚的天性。

  生活在山里的人本来就比平地人多了一份热情,他们会互相帮忙、扶危济困,对于远道而来的人更是竭诚欢迎──不管认不认识。

  现场三个人全都动容起来,尤其任剑清更是眼眶一湿,久久说不出话来。

  “少主,你也用不着太内疚,易老弟和另一个丫头伤得并不重,大概休养两天便能下床了。”百里常生和煦地拍拍他的肩头。“何况属下已经接好易老弟的断骨,以后他就可以走路了。”

  现在想想,他有点后悔没用最上等的灵药为易大勇接骨,他怎么也想不到一个山林野夫竟能把两个女儿教得这么好?

  任剑清望着正窝在他怀里呼呼大睡的小欢,若有所思地问:“百里叔叔,易大叔和小弯目前能移动吗?”

  “少主是想将易家的人带回“金剑门”吗?”面对自己一手教导出来的得意弟子,百里常生一眼就看透他心中的盘算。

  “嗯!等我们走后,“青衣帮”绝对不会放过易大叔一家的,我不能把他们留下。”任剑清算定了心胸狭窄的“青衣帮”帮主会派人回来寻仇。

  “少主说得有理,我负责保护易老弟一家子回“金剑门”,至于少主就先和副座回去,免得其他门派闻风而来,害少主的毒伤拖延太久,有损身体。”朱天云虽然看似粗枝大叶,但其实是个心思缜密的人。

  照理说,以他“刑堂”堂主的身分,根本轮不到他亲自护送,他只要派几个厉害的手下就够了,但是思及易家救了少主一命,他们等于是“金剑门”的大恩人,他可不敢太随便。

  “天云的主意不错,我们快动身吧!”百里常生立刻抱起小欢软绵绵的身体,把她交给从未抱过小孩的朱天云。“天云,你小心一点,别摔坏了小丫头,还有你一路上得提高警觉,别让“青衣帮”有机可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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