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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应该是去开门才对呀,难不成她的床伴偏爱爬窗户回家?

  正当他预期会看到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翻窗爬进来,但他却迟迟看不到半个人影。不久,他只看到一团像是篮球的黑影“飞”进来。

  因为他不想被球K到,立刻本能地闪开,随即看到有个像篮球的东西掉落在他的脚边。

  “雷克斯,你回来啦!”水榭看见它开心地跳进屋子,立刻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毛巾,擦拭着它的脚丫子。

  房纵怀突然开始怀疑自己精神错乱了,否则他怎么会看到她和一颗棕色的篮球讲话!?

  “它就是雷克斯?”她的同居人竟然是一颗圆滚滚的篮球?不!他一定是太累了,才会眼花,否则他铁定是掉入爱丽丝的梦游仙境里去。

  “没错,它就是呀!”水榭把原本圆滚滚的屁屁面向房纵怀的雷克斯转过身子,然后对着雷克斯说:“来,雷克斯,跟客人打个招呼。”

  原本直盯着水榭看的房纵怀,更加强烈的怀疑她脑子不太正常,直到他将注意力放在那颗转过来的篮球上时……吓死人了!篮球居然还有五官耶!

  他吃惊地跳开之后,才发现不太对劲。“咦!?它不是颗篮球耶!”

  “它虽然长得圆圆的,但还不至于胖到像颗篮球吧!?”好吧!颜色是有那么一点点像,但雷克斯应该没那么肥吧!?

  水榭瞧着它的身材,突然担心起是不是邻居们把它喂得太肥了,才会害得它变成跟篮球一样呈现圆球形。

  房纵怀打从一开始就把它当颗篮球看,不过他不会笨到去纠正她。

  “它……是迷你狗吧?”它长得好小耶!那张无辜的小脸,搭配上漂亮的黑色眼珠,还有长长的耳朵,一身棕色的毛,它不是狗是什么?他记得可卡的耳朵也是这样长长的。虽然他认识的动物不多,但他怎么看都只能把它列入犬类一族。

  水榭一脸不敢置信地瞪着他。“狗!?它才不是小狗呢!”她将雷克斯抱到他的面前,让他看个清楚。

  雷克斯的“注册商标”那么明显,有着这种长耳朵的动物怎么会是狗呢?

  “不是?”房纵怀这个一向讨厌小动物的人,也不免低下头,研究起这个像小狗却又不是小狗的奇怪动物。

  雷克斯则很好奇地张大眼睛看着这个陌生男人。

  房纵怀看着雷克斯伸长脖子嗅闻他身上的气息,再看看它肉肉的又毛茸茸的身躯,怎么看都觉得它像只小狗,除了那对大耳朵。

  于是他一时冲动地伸手拉拉它的耳朵,却惹得雷克斯生起气来,奋力地甩开他的手,然后还瞪着他。

  房纵怀顿时傻眼。雷克斯这只小动物居然跟人一样,会因为情绪而有不同表情?

  “哎呀!你不可以这样拉扯它的耳朵啦!它一向不喜欢陌生人碰它的耳朵。”水榭见状惊呼,连忙低头,伸手安抚着雷克斯。“雷克斯,没事的,他只是好奇而已,不怕不怕哟!”

  雷克斯警戒地盯着陌生的房纵怀,不过在水榭的细心安抚下,也慢慢地放松下来,任由水榭轻柔地抚摸着它的脖子。嗯~~好舒服喔!

  如果把它耳朵往上拉得高高的,就很像是另一种动物……

  “我知道了,它是一只小白兔!”房纵怀高兴的大喊。

  “答错了。”水榭觉得有些哭笑不得。

  哎呀!他好笨喔!雷克斯又不是白色的,怎么会是叫小“白”兔呢?顶多只能算是小“棕”兔吧!?不过……好像没有这个名词就是了。

  雷克斯确定房纵怀不会构成威胁后,也渐渐下怕他了,不过它依然十分好奇地盯着他看。

  “你……该不会告诉我,它是一只猫吧?”看它那副慵懒的模样,的确有点像爱撒娇的小猫咪,不过他还是觉得它像只小狗,类似可卡那种类型的狗。

  “不是啦!我说你答错了,是因为它虽然是兔子,但它并不叫小白兔,它正式的名字是美国长耳兔;而且小白兔全身都是白色的,眼睛则是红色,耳朵长得长长高高的,雷克斯跟小白兔是不一样的品种啦!”

  至于雷克斯名字的由来,是她当初在决定饲养它时,翻阅了有关饲养兔子的相关资料,从图片中查到它是美国长耳兔,但是她又不想叫它那个又臭又长的名字,而想要帮它取个特别一点的名字,正好又翻到另一种很好听的品种叫“雷克斯兔”,于是她当下爱上那个名字。

  嘻!没有人规定不是雷克斯兔就不能取雷克斯这个名字吧?而且雷克斯这个名字很男性化,加上她家的兔子又是公的,正好很符合,听起来又威风凛凛,她便决定要把它取名为雷克斯,才不理会它是不是雷克斯兔呢!

  房纵怀却自顾自地想着,就儿时的印象,台湾的每一只兔子不都是叫小白兔吗?只不过这只兔子的长相跟他印象中的不太一样嘛!总而言之,它还是一只兔崽子就对了!

  可是他对它那双垂下的耳朵还是感到很好奇,下由自主地低头打量着它,而它居然也瞪着他瞧。“不过,它长得真怪!耳朵都垂到地上了。你确定它不是生病,才让耳朵掉下来的吗?”

  他印象中动物的耳朵会垂不都是有原因的,比方说害怕或是什么的,但他并不觉得它在害怕,反倒觉得雷克斯在生他的气。看来它并不怕生,那应该是它生病了才是。

  “才不是呢!它天生就是长这样的呀!长耳兔,大家都习惯叫它为垂耳兔,理由就是它的耳朵总是快垂到地上。也就是因为它的耳朵长长的贴在脸庞,它才会那么讨人喜欢。”水榭认为雷克斯只能用可爱得不得了来形容。

  “是吗?”要是他的话,他一定会以为它生病了,才会没有长长又高高的耳朵。

  “你不觉得它长耳朵垂下来的样子很可爱吗?”雷克斯是朋友家的兔妈妈生了几只兔宝宝,而送给她养,那时她是第一次看到兔子的耳朵是垂下来的,而且她第一眼就喜欢上垂耳兔了,于是便高兴的把它抱回家养。

  水榭抱着雷克斯,两张小脸眼巴巴地望着他,同样黑溜溜的大眼,让他差点误以为有“两只宠物”正在看着自己。

  “呃……它算是长得很特别。”在他眼中这只兔子算是“酷斯拉”了,一只变种且像小狗的兔子,根本无法用可爱之类的形容词来形容它。

  他一直觉得兔子就该长得跟迪士尼卡通的兔宝宝一样,有着高高又长长的耳朵,而不是像雷克斯这样,耳朵垂在地上拖来拖去,活像只扫把。

  他完全没有办法想像,将来兔宝宝的卡通片里会出现耳朵垂到地上的兔子跑来跑去,总觉得这样的画面会破坏他童年的回忆。

  “特别?你不喜欢它吗?”水榭难过地想着。她不仅怎么会有人讨厌它?至少每个看过雷克斯的人都会喜欢它呀!除了他以外。

  “不讨厌也不喜欢。我只是讨厌养动物,觉得很麻烦而已。”他太懒了,什么小动物都没养过。

  “养它是不麻烦,不过它真的有点太好动顽皮就是了。”水榭看着舒服地窝在自己怀抱中、温驯得像只小猫的雷克斯,看来它八成玩累了,才会这么安分。

  “喔?”他的印象中兔子除了爱啃胡萝卜之外,不都是安安静静的吗?

  不过,刚刚看到雷克斯那招“进屋”的功力,它应该是真的很好动没错,才会用飞进来的。最重要的是,它竟然跟猫的身体一样,可以轻盈的跳来跳去,真是一只怪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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