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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页

 

  “过来。”

  汝儿不情愿的慢步走去,停在他面前。

  他无奈叹息,摸着那乌黑的发丝,将她搂进怀里。

  “汝儿,你也老大不小了,老带着荷儿到处跑,未免不成体统。”

  “我才二十二岁,难道你要我去当个大家闺秀,还是像你这般严肃的人?那保证闷也闷死你。”

  这话倒一点也不假。

  他轻点她的鼻尖。“今晚有的是惩罚。”他邪气的笑道,瞧她脸蛋还似苹果般红得很;成亲近六年的时间,一谈起此,这丫头还是纯得很。

  他瞧一眼她身后碎掉的传家宝物,想起当初费尽苦心偷回来却让她轻易的给毁了,一时间不觉啼笑皆非。

  “你别担心,我将碎片拾收拾收,说不定还能糊起来。”汝儿挣脱他的怀抱,跑去拾起碎片。

  “汝儿,小心点,这种事让下人来做就好,你别碰那些碎片。”他走过来,本想拉起汝儿,却瞧见那碎片之中有异于翠绿的光茫。

  那是一只金钥匙!

  “那是什么玩艺?”汝儿也好奇的跑过来瞧瞧。

  朱琨庭细细打量一番,忽地灵光一闪。

  “汝儿,别动。”他蹲下来,撩起她的襦裙,露出那雪白的玉足上的金锁。

  “你又想干嘛?打从来到关外后,你遍请锁匠想打开这金锁,少说也有上百人了,怎么你还不死心?”她哪知朱琨庭心中总存一丝不安,深恐当初将金锁系在汝儿玉足上的那人说得真实,倘若哪天真有人来解开那金锁,岂不表示他不是汝儿命定之人?

  故来到关外以来,一有机会便请锁匠前来开锁,不过全是无功而返。

  这回……

  “喀”的一声,那金锁应声而开。

  汝儿吓了一跳。只见他沉思的打量那金锁半晌,发现锁洞深处有一卷薄纸。

  汝儿也好奇的靠过瞧个究竟。

  锁洞里的白纸原来是一幅地图,上头弯弯曲曲的又是山又是湖,好不复杂。

  看了半晌,汝儿也觉无趣。

  “这到底是什么?”

  “这是藏宝图。有了它,便富可敌国。”朱琨庭不禁失笑。“几代以来朱家费尽苦思,就是想查出这如意菩萨里到底包含什么样的宝藏?没想到人人奉它为宝,却不知要打碎它;我更没想到这藏宝图会在我这代发现。”

  汝儿眼珠转了转,语气兴奋。

  “你要去找这宝藏吗?”如果答案肯定,她准跟他到天涯海角。

  他摇了摇头。“我已经找到一个世间无价之宝了,这藏宝图对我无用。”

  “你已经找到了?在哪?也不让我瞧瞧,怕我又打碎了吗?”

  他微笑的摸摸她的脸,将她抱至大腿上。

  “那宝就是你。”

  “我?”她脸红了红。

  他怜惜的亲吻她红扑扑的双颊,低语道:“藏宝图就让后代有缘人得之吧!我有你这宝贝也就足够了。”他轻吻着她的红唇,而那汝儿也勾住他的颈子,热情的回应他。

  他们哪知前厅门廓外正站着一排人。

  那朱忠、朱牛,还有刚成为朱牛之妻的小乌鸦,甚至连那坐在朱牛肓上的怜荷悄悄观看这一幕,还不住吃吃的窃笑。

  尤其是那汝儿的小翻版——怜荷更是笑得差点从朱牛肩上跌了下来。

  如今天鹰庄上充满了笑声,就只可怜仍是单身一人的杨明,看着朱琨庭那一家子和乐融融,害他也想找个好妻子一同过活。

  至于那妻子人选呢?

  自从随着朱琨庭回到关外发来,他一直致力于整理自个儿的牧场,直到某日——

  他在自个儿的牧场上发现一名女扮男装的小牧童——

  偷偷的打量了他数日,他便开始贼笑起来,心中已有了谱。

  至于那谱是啥,恐怕就只有他自个儿心里知道了。

  而最可怜的还是那小牧童——

  至今还傻愣愣的自以为没人发现她的身分。

  她可有得瞧了!

  过了几日,汝儿订做一个小巧珠宝盒,将金锁放在里头。当夜她忽地想到那珠宝盒与月兔的珠宝盒颇为类似,灵机一动,便在布巾上绣了几个字,放入珠宝盒中。

  翌日,那珠宝盒不翼而飞。

  朱琨庭也未曾费事去寻找,只将钥匙传到后代,就让有缘人得之吧!

  他只需拥有汝儿便心满意足了。

  (全书完)

  后记

  金锁姻缘可是于晴历时两个月的时间拚了命赶出来的,当完成的那一刻,简直不知情以何堪,于感动之余流下眼泪来。

  说起这金锁姻缘——不知到编辑那儿是否会换了书名?姑且就叫做金锁姻缘吧!一谈起这呕心沥血之作,便不禁想要大吐苦水,让各位看倌共同体验那非人的生活。

  这两个月简直不是人过的!先莫说八百年不曾牙疼过的于晴,突然于端午节当天痛个死去活来!而且还找不到牙医——也是那到时才知原来牙医也要吃粽子过端午。于是乎于晴整日抱着那颗发疼的牙,在床上翻来覆去,巴不得立时吃了安眠药昏死过去最好!尤其想到那端午佳节一放就是两天假,那似乎更是痛不欲生,连写稿的力气也没有了,恨不得让书中人物也一起共享牙疼之苦——也许下一本书就会出现那可怕的牙疼也不一定。

  其实于晴最怕的便是炎炎夏日,每年六、七月,就忍不住将自个儿关的屋里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实是其来有自的,那夏日仿佛是于睛的克星似的,光瞧瞧今年,虽然六月刚过完,便已遭牙疼之苦,更别谈金锁姻缘写到一半时,那电脑竞争停机了,累得于晴左思右想,先前到底是写了什么东西?亏得于晴记忆好——有点自夸,看过的书不下百本,但却能详详细细记得里头到底写了什么,甚至连极细微之处都能倒背如流。不过一遇上路况问题,这于晴可就头大了!这也是迟迟未敢骑摩托车纵横北京的原因,只怕一出门,就此迷失在外,再也归不得家门了。

  别以为这是过度夸张,想当初项姊送于晴回家,都已经离家只有几步远,问道此为何处?只见于晴回答:不知道。

  多可怜!莫怪于晴朋友老说此人只有知识,没有常识,此刻想来似乎有些言之有理。

  不过说老实话,这回写后记,于晴可是拚了命抢得先机——本来预定这回写合记的人是跟于晴有仇、遭我长年虐待,特地前来报仇的人,若不是于睛一把抱过电脑,只怕这回不利流言又要满天飞。

  其实于晴只不过是小小的虐待他们,说小还有点夸张,只不过是强迫他们看于晴写的小说,然后给予忠言。这所谓忠言便是优缺点一块儿说——于晴这个人是很有肚量的,什么优缺点都能接受,只是那优点说出口,于晴便猛点头赞同,还嫌不够多;而那缺点一出口,只见于晴飘然而去,那耳朵像是塞了棉花似的深然不觉。当然啦!先前所谈的只是小小的虐待,那更严重的还在后头——

  往往三更半夜,于晴拿个手电筒照着自己,然后爬上床叫醒于晴的亲人,要他们立时取个好书名,否则大伙儿都别想睡。于晴的十来本小说便有四、五本书名是这样得来的。往后风日,小妹见了于晴就忙不迭的跑开,只怕又会拿着刀逼问她。她的朋友说,有个写小说的姊姊真棒,她马上嗤之以鼻反答道:你喜欢,我们来换吧!简直不把于晴放在眼里嘛。

  想当初,于晴虽然理科方面差劲透了,就连商用数学也是可爱的老师让于晴低空掠过,但起码每到小妹月考时,于晴可是拚了老命翻课来念——别误会,可不是当枪手,而来教她。瞧!于晴多重感情,虽有人常误认这两个人,不过于晴可不认为是人长得像,宁可当于晴是天生丽质、细皮嫩肉,天生就像个十五、六岁的国中小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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