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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页

 

  他的心沉寂太久、空洞太久,以致於不敢再爱人了,因此他难免有些畏惧付出、畏惧更进一步……

  赵绯云侧头看著他,晶亮的眸子并没有因为他忘了她而暗沉,反而出现一抹促狭神色。「我说习天傲先生,我一直都觉得有流浪癖的人不太好,今後如果你要出门,一定得把行踪跟我说,不然我找不到人会真的跑去报警。」

  习天傲听不懂她说的话,也不晓得她是在开玩笑的,直觉说道:「我没有流浪癖……L

  不料赵绯云突然抱著狗大笑起来。

  他更加不解了。流浪癖和他有什么关系呢?

  赵绯云并没有给他答案,转移了话题。「对了,你中午想吃什麽?我去准备。」

  习天傲摇了摇头,赵绯云却立刻就明白他的意思。

  「又要我决定啦?」赵绯云呱起嘴道:「难道你真的没有任何喜欢吃的东西吗?」她才不信哩!只要是人,都会有喜欢和讨厌的东西,也都会有偏心独爱某项东西的倾向,不是吗?

  赵绯云从来没有见过有哪一个人比习天傲还会忍耐的,这令她更加无法视而不见。

  她一定得改变他这个坏习惯才行。

  人如果连自己都没有办法重视、连自己都没有办法喜欢自己,未免太痛苦了。

  见她执意询问的模样,他不由得认真想了下。「嗯…:.喜欢的东西没有,不过有讨厌吃的东西。」

  「真的吗?是什么?」赵绯云兴奋地问道。

  「我讨厌吃辣的束西,还有红萝卜……」习天傲脸上漾著红潮说道。他长到这么大还讨厌吃这些东西,好像小孩子。

  不料赵绯云非但没有指责他,反而还出声应和,「对呀!我也讨厌吃红萝卜和辣椒,看来我们还挺合的。」语毕,她的脸也有一点红了起来。

  在这当下习天傲心中有一个想法,就是他能找到一个知音同好,真好!

  然而,赵绯云真是他的知音吗?

  这就得靠时间来证明了。

  一到工作时间,习天傲就会将自己关在房间里,一整天都见不著人。

  赵绯云并非不识相的人,只要习天傲交代不要打扰他,她就不会轻易走进他的房间。

  房内,低沉、悲伤的琴音响个不停;房外,赵绯云皴著眉,手拿剩菜踱至中庭去煨小灰吃饭。

  「喂,小灰,你不觉得这个音乐听起来太过沉重了吗?」由於太过无聊,赵绯云对著狗儿说起话来。

  小灰吃了几口後,抬起头来看著她,神情中净是不解。

  习天傲一见到她的笑颜,整颗心宛若融成一摊春水,无法不跟著开朗起来。「嗯,一起进来吧!」

  他带领她进人有些杂乱的房内。

  这个房间赵排涌还没有进来过,因此她可是好奇得很,一双明眸自进门开始,就没有停止张望过。

  「哇,好多的书哦……」她惊叹著。

  在这间可称为工作室的房间里,有一架乳白色的大钢琴放置在中央,落地窗被他整个开放,窗帘随著风而摇摆著,更掀起桌上许多不知名的乐谱快速翻页,房间的另三面墙嵌著巨型书架,里头放了许多书本……

  赵绯云怎么看,都觉得这里像是电影里头学者的房间,书香味极重又艺术味十足,让人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习天傲瞧著赵绯云脸上多变的表情,似乎看上了瘾。

  事实上,习天傲自己也颇为讶异。原本不能适应有人在屋子里活动的他,竟然这麽容易就接受了赵绯云的存在。

  养狗的事情也是如此,有时他会听到赵绯云在跟小狗自言自语,那个时候他就会觉得自己真的不寂寞,他不再是一个人.…:

  也就是说,在他不注意的时候,赵绯云的存在慢慢变得重要了,并且在他的生命中占了一个重要的位置。

  习天傲不讳言,他在这段时间思考过纪律绿给他的忠告,但优柔寡断的他仍是不确定该不该再次付出感情?现在他和赵绯云的相处模式似乎还不错,因此他又开始犹豫了。她晶莹剔透的眼闪著亮光,是这么地无邪,这么地吸引他……

  「这些书你都看过吗?」赵绯云突如其来的发问打断了习天傲的沉思。

  「嗯。」因为仍然不太习惯与女性单独相处,习天傲只是点点头。不过赵绯云还是很开心地笑著。

  「好厉害!难怪你那天会吟诗,如果是我的话就不行了。」她简直就要把他当成偶像来崇拜了。

  习天傲却很敏感地问,「吟诗? 我在你面前吟过诗?」

  「是呀!不过我想你应该忘记了。」赵绯云看了他一眼,不再隐瞒地说出来。

  先前她是因为想捉弄他才没说,不过现在也不用隐瞒了。包括她对他一见锺情、捡到小狗的事情她都很想告诉他,但……

  这太丢脸了吧?

  如果她说喜欢他的话,他一定不会相信的,因为他们认识的时间还不到一个月,她就……

  唉,但她真的不是花痴,只是自然而然地被他吸引罢了。

  就像磁铁般,总是异性相吸,而她现下只不过是认清了自己喜欢他的事实,与时间长短根本无关,不是吗?

  不过她要是真说了,又怕会改变现况,所以她应该是不会在他面前说喜欢他……

  「你能告诉我是什麽时候吗?」习天傲追问道。他是真的很想明白,为什麽他对赵绯云总有一股熟悉又温暖的感觉?难道是他遗忘了什么吗?

  这一切问题的答案,只有赵绯云能告诉他了。

  赵绯云原本伸手摸著一堆厚皮书,此时却转身望著他,「我就说你一定忘了,不过没有关系,我可以跟你说。」於是她将两人第一次相遇的事说了一遢。「你那天真的有点像流浪汉,所以我才会问你是不是有流浪癖。」

  「原来……」习天傲半垂著头,记忆宛若潮水倒流了回来。

  他想起来了……原来那一天在他沉沦於往日情殇时,拉他一把的人就是赵绯云呀!

  难怪他一直觉得她有些熟悉却又陌生,原来如此。

  想通了之後,习天傲突然轻笑起来,这反而令赵绯云一头需水。

  「你怎么了?有什么好笑的事吗?」她问道。

  习天傲兀自笑个不停,没有回答她。因为他省悟了一件事,当情潮来临的时候,任谁也抵挡不住的呀!

  既然他喜欢赵绯云,又何必再拒绝面对自己的心呢?

  听到门钤响个不停,赵绯云连忙飞奔出去收了个小包里进来,此时习天傲自二楼走了下来。

  「有什么东西吗?」他问道。

  最近他们开始分享一些各自的兴趣,意外地发现两个人的相似点颇多的,因此两人近来发展成了亦师亦友的关系。

  赵绯云依旧像是只爱管闲事的老母鸡,插手管理习天傲不太规则的生活作息。不过习天傲发现,赵绯云绝不过问他的私事,这令他感到相当自在,也愈来愈享受与她相处的时间,只是不知道她是否也有相同的感觉……

  赵绯云摇摇手上的包里,「咯!是你的快递包里,不晓得里面是什么东西,轻轻的。」

  「我看。」

  习天傲自赵绯云的手中取过东西,两个人的手指一不小心有了碰触,她便涨红脸迅速缩回手。

  他当然发现了这种情况,却没有说些什麽,笑在心里,然後将包里随意拆开来。

  邮件往返是他用来缴交作品的方法之一,因为他不喜欢抛头露面,因此公司也能够体谅他采用这种方式。

  当然,偶有例外的情况还是需要习天傲亲自跑一趟公司,不过他是能避免就避免,也因此赵绯云先前在公司从没见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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