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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到底喜欢他哪里?我又好奇问她。

  阿美说她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反正那个男孩单眼皮、干干净净的样子,就是她看了很舒服、很喜欢的那型。

  后来我又问了她好多,我发现很本是一问三不知,连男孩的个性、嗜好什么的,她完全“莫宰羊”。天哪!这样也可以喜欢一个人半年多?我真是服了她!

  这样的喜欢只是建立在外在的皮相,不是很不真实吗?我一点也不能理解。

  阿美说我这人太理智了。喜欢只是一种感觉,很单纯地对某人心动,就是这样。

  是吗?

  一路上我一直咀嚼着这句话,连狮子跟了我一段路我都没发现,直到要过马路时他拉住了我。

  “狮子,我看我应该还没喜欢上你。”

  我看着他,脱口而出我这一路思考下来的结果。

  “怎麽说呢?”

  他就这么简单地反问我,一点也没有惊讶或生气的表情,我研究了他老半天,发现他不是装的。

  我就老老实实把今天的事情讲给他听,还跟他说,和他在一起我比较想捉弄他,然后看他哭笑不得的表情,倒是没有阿美说的那种心动的心情。

  结果他的反应只是笑一笑,又摸摸我的长发,然后牵着我过马路。

  其实撇开男女感情不讲,我是很喜欢他这个人的。

  他很沉稳。许多难事到了他手里,似乎都变得轻而易举,所以不管我做了什么谅世骇俗的事,他也不会皱一下眉头,和我身边那群酷爱大惊小怪的人比起来,他这一点倒是让我挺欣黄的。

  就拿我上次试染妈从日本带回来的染发剂,我自己染得颜色不均匀也就罢了,还又找他做实验,结果他也是一块黄一块黑的。我们学校刚好放寒假,所以我逃过了被朝笑的命运。他可比我惨了,听说他打工的广告公司内所有人全笑得天翻地覆,戏谑他是最新流行的“补丁头”,结果他老神在在,也不以为意。我愧疚的说要帮他染回黑色,他又说不用麻烦——我看他是怕我愈染愈糟糕吧。就顶着那一头怪发一个多月,连跟在他身旁的我到最后都快受不了路人的怪异眼神,他却能依然气走神闲,我真是不得不佩服他的高深定力。

  反正诸如此类的事不胜枚举,任我怎样胡搞他,他都逆来顾受——形容得好像阿信喔!呵!不过有时想想,他还真像是我的大玩偶呢。

  这点又让我不由得想起卡娃依,好一段时间没想起它了。

  以前卡娃依是我的小玩偶,任我揉、任我捉弄它,它总是毫无怨尤。现在是换成狮子。

  有时我会有一种很奇妙的想法,是不是卡娃依舍不得放我一人寂寞,所以安排了很有耐性的狮子来陪我呢?

  不管怎么说,我是真心高兴拥有狮子这个朋友。

  咦?他似乎没再问过我要不要做他女朋友!

  ★ ★ ★ 一九九三年三月一日农历年才刚过,新的年度正要开始,我的世界就起了变化。整件事要从爸的一通电话开始。

  一直只有提供赡养费功能的爸爸,突然从纽约打长途电话来,要我直接到美国念大学,不必参加台湾的大学联考。

  至于读大学及所有食宿费用由他全权负责。

  这个消息对我来说十分突然,但是妈的反应却出乎我意料的平常镇定,经过我追问,妈才说出这是他们刚结婚之初曾说过的梦相想——希望以后能栽培儿女到国外念书。

  没想到爸还记得。

  我问了妈的意见,她竟说随我自己拿主意。天啊!十八岁的我已经要为自己的未来前途作决定,真不知是该说妈相信我还是放任我。

  不过放着妈一个人留在台湾,感觉好怪,好像是小鸟长大了,羽翼丰了,就要离开没能力觅食的老鸟,好似忘恩负义喔。当然,我妈还不算老,自己也还有养活自己的本事,虽然她老是像个花蝴蝶般流连在外,放我孤单一人,不过我知道她是真的很寂寞,需要有人填满她的时间,这我不能怪她,失去卡娃依时,我心里也是空空的。

  很矛盾,所以我跑去找狮子。

  这次换我在他校门口站岗。因为他们学校实在好大,我一想到万一走到他们科系,才发现他不在或走了,那我不是累毙了?干脆在他校门口守株待兔岂不更好?

  等人原来是这么累的。虽说我是坐在石矮墙上,但是要目不转睛地注意出出入入的人,才半小时我眼睛就好酸喔。.

  好不容易等到他时,我却傻住了。

  他不是只有一人,身边还有位可爱的女孩。她挽着他的手,两人的神采是快乐而飞扬的。

  我不知道他和我在一起时有没有这样的表情,因为,从来没仔细注意过;可是我知道我现在的表情一定很难看,因为我连个笑容都挤不出来。

  我最后躲开了。

  我想了好几种表情要面对他,但我发现,每种表情都比鬼还难看,还是不要丢人现眼的好,回家去练好表情再来。

  离开他学校后,我漫无目的地走着,结果就这么绕到了卡娃依的墓前。

  突然地,我的眼泪就这么不争气地直直落。

  难怪他没再问过我要不要当他女朋友,原来他已经有一个了。

  我应该为他高兴才是,为什么会觉得心头好重、好痛呢?

  而且我关不住眼泪。

  泪眼模糊地看着地上开满黄色小雏菊,那是他亲手栽种的。他说,远远一看到黄色的小花团,就能很快找到卡娃依的墓地。

  我为什么一直享用着他的温柔体贴,却从不懂得珍惜呢?我只会捉弄他而已。

  难怪他会喜欢上别人。

  怎么办?我现在才发现自己已经好喜欢他喔!

  ★ ★ ★ 一九九三年三月六日今天肯定是黄道吉日。好开心!

  我的世界己经下了好几天的雨,我的心都快发霉了,结果今天来了个大大阳,将我照得暖烘烘的。

  呵呵,这个大太阳就是狮子!

  我一直认为他既然交了女友,就可能不会再来接我了,所以当我发现他仍是如往常般来等我下课时;我又惊又慌,不知道自己该用怎样的态度来面对他,结果我选了最锉的方式一爬墙落跑。

  我知道这看来挺愚蠢的,只有人上课迟到或是要躲教官检查,才会爬围墙进来,像我是下课了不走大门,却反其道而行,还真不是普通的怪异。

  但我真怕他绕到其它门去等我。

  他可是很聪明的。

  果真,不出一星期就被他逮个正着。

  今天,我照例爬上围墙,才正晃出两条腿,就立刻瞄到他从转角走出来。我吓得马上将腿缩回去,结果他的动作比我更快,一个箭步随即抓住我另一只脚踝。

  我那时恼羞成怒地叫他放手。

  结果他根本不理会我的抗议,还一迳盯着我看。

  那种气氛好尴尬,我真是恨不得立刻在他眼前消失。可惜我不是魔术师。

  逃不掉,只好用哀兵政策。

  结果他神情严肃地问我是不是做错什么事了才要躲他。

  你自己才是哩,偷交女朋友也不告诉我!我马上反唇相稽。

  他的表情居然是莫名其妙的,还瞪着我看老半天。

  我立刻举证,马上把那天在学校里“亲眼自睹”的画面实况转播给他听。

  亲热?神情亲密?他眯起眼问我。

  我当然点头。可能有点加油添醋啦,不过,也与事实相去不远哪。

  那时我发现自己像个爱吃醋的妒妇般,一脸酸相,可是一想到他让别的女生这么靠近,就控制不了颜面神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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