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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卡娃依,不要啊——”

  一声极度悲伤的哭喊,穿越渐沥沥的雨幕,莫名地震动了男孩的心口。

  男孩停下脚步望向声音的来源处,一道人墙围住了十字路口,挡住了他的视线。大家撑着伞远远观望着,像是看着事不关己的好戏,没有任何人愿意离开现场。

  路上的车阵也全部暂停,看起来像是发生了车祸,正在等待交通警察或是救护车的到来。空气中弥漫着诡异的气氛,除了哗啦啦的雨声,只有女孩细尖的悲泣声。

  应该要赶去学校上第一堂课的男孩,明知这一科教授点名不到就当人,严厉出了名,但是他的脚步仍不自觉地朝刊触动他心口的悲泣声走去。

  占着身高的优势,他很快地看到了那个女孩子。

  女孩一身鲜黄色洋装,此刻早己被泥泞沾得污秽不堪。她抱着一团染满血红的白色绒毛物,蜷坐在地上伤心痛哭着,所有人坐在车里看着,肇事的司机撑着伞站在一旁傻傻瞧着,没有人敢上前打断这个悲伤的画面。

  大雨毫不留情地打在这女孩的身上,雨水浸湿了女孩的全身,她一头的长马尾因雨水而湿贴在她脑后,露出白皙的优美颈项。有片刻出神,怔忡地痴瞧着她。

  情不自禁地,他撑着大黑伞,毫不犹豫地走向仍低者头哭泣的女孩。

  走近女孩一步之遥时,他才看清女孩怀中抱的是一只已经断气的玛尔济斯。

  “别再让它淋雨了。”

  一支大伞迅速阻隔了女孩上方的无情骤雨,打在伞上的啪啦啪啦雨声像是机关抢声般刺耳。

  男孩低沉的声音让女孩停止了哭泣,她缓缓抬起迷蒙的泪眼,望进了另一双深暗却极度温柔的眸子。

  女孩细致姣美的脸上布满泪痕,分不清是雨还是泪,却令他心口突然抽痛了一下。

  他以从不曾对任坷人说过的轻柔语调低语着:“我们把它埋了吧,让它安息。”

  女孩闻言,抱紧了怀中的小狗,再度泪如雨下。

  男孩何时将她拉了起来,拥着她走向另一边的公园,何时把她的小狗接手过去,将它安葬在公园南端角落的小树丛下,她已经不复记忆。

  只记得,那年三月的第一扬春雨,她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陪伴她六年之久的“卡娃依”。

  还有那一双一直温柔拥着她的手。

  那一年,她正值青涩的十七岁。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日今天是我的十八岁生日。

  妈妈照例为我买了一个芋头布丁蛋糕,也照例忙她的说明会去了。

  以往都有卡娃依陪我,它会兴奋地摇着尾巴、会舔着我的脸帮我庆生,就算没有人陪,我仍是快乐的,但是今年……我一气愤便把整个蛋糕丢进垃圾捅,谁要过这样的生日!

  妈本来要再送我一只小狗,我拒绝了。没有任何一只狗可以替代卡娃依。而且,我再也不要经厉这种生离死别,这种痛,一次就够了。

  今天下午去公园看卡娃依,忍不住又哭了。那天下这么大雨,我不该抱它出门的,只是为了想吃马路对面的臭豆腐。我真是大白痴!大苯蛋!

  发誓以后再也不吃臭豆腐!

  今天又遇到那个男孩。奇怪,我每次去看卡娃依都会见到他也来公园打球或做什么的,他可能也住在附近吧。

  ★ ★ ★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日今天那个男孩居然到我们学校来找我。

  原来他叫黎安,是下大的大四学生,来邀我参加他们的圣诞节舞会。

  他不知在我们校门口站了多久,因为下午第三堂课冠慈溜出学校去买葱油拼时,回来就大声嚷嚷有个大帅哥在校门口站岗,结果我们班一票人全溜出校门外。卖葱油饼的小贩今天一定乐歪了,无缘无故生意突然好起来。

  站在绿色校服的女学生群里,我发现他倒是挺沉着镇定的我那几个死党一遇到好看的男生,便会失去控制,一点也不害躁的拼命问东问西,我看她们也甭考大孛了,直接进调查局算了。

  天知道从他那次帮我埋了卡娃依后,我们连一次正式面对面的交谈都没有,至今半年多才突然来约我,我才不会像阿美或熏儿想得很浪漫。我觉得他要不是找不到女伴,就是找我掩人耳目,比方说不让他真正的女朋友曝光之类的,反正不可能是喜欢上我啦。

  ★ ★ ★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我今天一整天拼命对着镜子左顾古盼。

  嗯,我的眼睛嵌在我这张小脸上,似乎看起来太大了一点,有轻微近视再加上不爱戴眼镜,所以有点无神无神吧。

  阿美她们常说我眼带桃花,我还真是败给她们了,连男生长相都看不清楚的我,坷来桃花啊?

  鼻子跟嘴巴不就是那个样?我一点也看不出自己哪里漂亮了,顶多皮肤算不错喽,平滑又没有痘痘粉刺之类的,这该感谢我妈的遗传好吧。

  我们班都说我像港星李嘉欣,怪哉,我自己怎么一点也看不出来?

  既然没有特别出众之处,到底是哪一点值得师黎安每天下课来我们校门口站岗呢?

  他真是把我给害渗了。本来没没无闻的我,偶尔做些小好小恶的事,例如去倮健室偷偷睡个觉,或是体育课翘头一下,根本不会有人理睬;这下子倒好了,他每天来晚点名似的,一个大个儿站在女校前,不引人基息才怪。搞得现在全校人画皆知我这一号小人物,连班导都来我我训戒一番,说什么不要被恋爱恋昏头,学业最重要等等;害我足足晚了半小时才下课。

  这一肚子闷气终于忍到昨天一并向他爆发。哈哈!真不知道自己口才这么溜哩,我看以后可以朝常议员或立法委员的方向考虑喽。

  忘了自己炮轰他半个多小时,到底说了些什么话,反正没啥好的,就是叫他别再来晚点名这一类的啦。

  而且自己昨天那副穷凶刻薄的恶婆娘状,总该把他吓跑了吧?

  他的大学同学一定有很多女孩子,我就不相信真找不到人陪他,非要找我这小毛头——我们相差四岁耶!

  反正我今天请病假不去学校,他若再苯苯地跑去站岗,我可是眼不见为净哪。

  就这样决定。

  ★ ★ ★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最后我仍是答应了他的邀请。

  到今天我依旧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冲口说出个好字。

  也许是看他傻呼呼地在学校门口又站了一下午。不过这得怪阿美多事;干嘛特别打电话告诉我呀,害我心里老是有疙瘩,惦记着某个呆子学不会放弃,老在校门口让人当闲嗑牙的题材。

  也或许是那天的一场午后雷阵雨,跟电话铃声一起惊醒正午睡的我。听说那呆子没带伞,被大雨淋得一身湿,内心顿时愧疚自己还在温暖的被窝里睡得香甜呢。

  更或许是我基于道义责任,不得不带把伞去救他。阿美还笑我根本无道义可言,一定是被他感动了。哼,鬼才被感动哩!

  在看到他的那一刹那,我突然想起卡娃依被车子撞死那天,是他伸出援手帮我葬好卡娃依,怎么说我也不该将他当敌人般看待。

  反正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就是答应了他。

  也许就因为自己莫名其妙的答应了,不是心甘情愿要去,所以二十四日晚上我随便穿了件白衬衫、牛仔裤就赴约了,才不管这个晚会到底正不正式,大不了拍拍屁股走人嘿嘿,如果成真,正合我意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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