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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扯动嘴角,自嘲地一笑,“不,只有他老爸是亿万富翁时才行。”发动车子后,他又向她解释:“我父亲老是听说我拿公务车跟嫌犯在公路上飚车,还撞坏了好几辆裕隆,于是在受不了我上司的牢骚,和我母亲的捞叨下,硬塞了这辆奔驰给我。他说这车体的钢板比较厚,应该会耐撞些。”

  “你父母真可怜。”

  “什么?”他听了,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从没听人说过他们可怜这种话。”

  “他们成天为你这个横冲直撞的儿子担心还不可怜吗?我每次单独出国时,父母就要担上好半天的心,我以为他们已经够可怜的了,没想到你父母比他们还要可怜。”

  他偏过头,瞄了一眼她如出水芙蓉般秀丽的脸,神气地说:“你年纪还小,他们当然会担心,而我可是个大人了。对了,你小小年纪都去什么地方?”

  他以为她刚从东京迪斯耐乐园回来。

  “小?”她好笑地扬起眉,“我小小年纪去过的地方可多了,五湖四海任我遨游,最近这一趟才从大陆回来。”

  “什么?”齐康皱着眉瞄她,那晕红脸颊上的促狭表情,让他怀疑起自己先前的判断。

  “你到底多大年纪?”

  她瞪了他一眼,表情一本正经。“没有人告诉过你,问女人的年龄是不礼貌的吗?”

  “对不起。不过,你究竟几岁了?”他满不在乎的道歉,仍然追根究柢地“盘查”。

  “二十六岁了。”良玉偏过头,被他愕然的表情给逗笑了。“怎么?我看起来应该更老一些吗?”她促狭地问。

  “不……”他摇摇头,其实心里有说不出来的欢喜。

  她已二十六岁了,齐康松了一口气,这下子,他可以放大胆地追求她,不必担心会被人取笑是“老牛吃嫩草”了。

  但下一刻,他又蹙紧眉头,被这个念头吓了一跳。他没料到自己会对一个才初见面的女人倾心,甚至想展开追求。

  “你看起来不到二十岁。”他迟疑地说,然后笑了笑。“该不是将‘欧蕾’拿来喝吧?”

  良玉吓一声笑了起来,随即板起脸孔严肃地回答:“你真幽默。事实上,我是拿旁氏当饭吃。”

  齐康听了哈哈大笑,像大提琴般雄浑的低沉嗓音灌入良玉的耳中,让她不自禁地心神迷醉,和他一起欢笑。

  过了良久,两人才从笑声中恢复平静。良玉歪了歪头,好奇地看着他。“你们当警察的,生活一定很刺激吧?”

  “不,大部分的时候都很无聊。怎么了?你以为我每天都穿梭在枪林弹雨之中,和嫌犯飚车吗?”

  “那应该是不至于啦,不过,以你的性子,应该是捺不住无聊的。而且近来的犯罪形态千奇百怪,就算没有枪林弹雨,静态的资料研究也绝对是脑力激荡。”

  “嘿,你是记者还是心理医生,为什么会认为我捺不住无聊?”他疑惑地问。

  “我什么都不是,其不过是个平凡的旅游杂志编辑而已。”良玉淡淡地笑道,“至于为什么会认为你捺不住无聊——”她故意拖长语音,眼光缓缓地从他棱角分明的脸移向他伟岸的身体,令他突然感到口干舌燥了起来。“我是从先前的接触看出来的。你对你的属下很不耐烦,又老是蹙紧眉头。还有,从你身体所散发出来的热力。”

  “热力?”他闷笑出声,嘲弄地看着她。

  良玉涨红了脸,微怒地瞪着他。

  “像你这种男人,不会不明白自己的魅力吧?好吧,我承认你英俊蒲洒又迷人,在其它时候我对你这样的男人是绝对免疫的,可是你偏巧有对…”她迟疑了一下,眼光变得迷蒙,“有对深情而温柔的眼睛,就像……”她的声音低了下来,“像是我的梦中情人。”

  齐康被她的描述所震撼,他什么时候竟然生了对深情而温柔的眼睛?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的表情大部分时间都是霸道而轻蔑的。虽然也有温顺的时候,不过,那只是种掩饰而已,是为了让敌人放心,好乘机逮人。就算是对待他想讨好的女人,他也绝对是以霸道的热情征服她们,谈不上任何温柔。

  然而,在对上良玉的眼光时,他似乎变得不像自己了,而成了另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人。他收敛起所有的霸气,只想以柔情怜惜她。他也无法对她做出任何凶狠的表情,相反的,笑容总是不自禁地浮起。是的,他想对她笑,渴望待她温柔,就像她的梦中情人般。

  梦中情人?!他再度蹙紧眉头,她怎么可以有梦中情人?

  “你的梦中情人是谁?”齐康闷闷不乐地出声。

  良玉微笑地摇摇头,她知道他不会懂的。

  “没有特定对象,只是有双和你一样深情而温柔的眼睛而已。我寻寻觅觅了二十六年,就想寻找那对眼睛的主人。”

  “哦?”齐康怔忡了一下,立刻笑开了脸。良玉这么说,分明是在暗示自己就是她的意中人。

  “事实上,除了你先前所显示的特征外,还得加上你自己说的和嫌犯飚车的那些话。你出生富家,却当起警察,选择这个职业,其中总有些任性的成分在吧?你父母赞同你当警察吗?”她重新找回先前的话题,将弥漫在两人之间的柔情气氛驱散,齐康花了几秒的时间才适应过来。

  “我当警察是因为……”他斜倪了她一眼,不明白自己为何能如此轻松地和良玉说话?他跟女人之间向来是做的比说的多,很少聊及个人的隐私。“我外公是警官,而我从小就崇拜他。当然,我父母是不赞成的,爸爸希望我能继承他的事业。”

  “不过,你还是做了。”她若有所思地呢喃。

  “是呀。”齐康耸耸肩,不明白当初他为何会不顾家人的反对,坚持要投考警察学校,而且还身先士卒地与歹徒周旋,受伤挂彩已成了家常便饭,怪不得母亲会担心。“你……你刚才说你常出国?”他不愿话题老是绕着自己转,连忙变换话题。

  “从二十岁生日的那天起,我就爱上了自助旅行。”她笑吟吟地回答,“那是父母送我的生日礼物,让我和同学到普吉岛度假,也许是玩得太开心了,从此以后便爱上这项休闲活动。我毕业那年一个人到欧洲旅行了两个月,后来也是因为喜欢旅游,才会进这家杂志社上班。”

  “一个女孩子家跑到那么远的地方,你父母不会烦恼吗?”

  “怎么不会呢?不过,他们很开明,只要我快乐,他们也不阻止,甚至还常常赞助我呢!不过,我为了不让他们太担心,从小就学了防身术,也不到太危险的地方旅游。”

  “这么说来,你还算是个乖女儿啰?”他逗着她,“你跟父母住在台北吗?”

  “不,我爸妈住在高雄,我一个人住台北。”

  “一个人?”他挑了挑眉,“不会太危险吗?”

  “我住的是新式大厦,有管理员和警卫,而且房子里还装设有保全系统。你呢?一个人住吗?”

  他涨红了脸,闷声不答。

  每次人家问到他这个问题,他总觉得不好意思。不过,这是父母对他唯一的要求,在他任性地违逆了他们许多事之后,他们只要求他一定要住在家中,这样才能让时时挂念着他的母亲安心。

  “其实跟自己的家人住在一起也有好处的。”她看出了他的困窘,笑着说,“若不是工作在台北的话,我倒希望能跟父母住,既可以不用自己洗衣、烧饭,还有人帮忙整理屋子,而且又有人疼,真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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