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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天,在不到十五度的冷夜里,她居然只穿著短袖的薄衣,而且衣服上到处是补钉,袒露在外的手臂和双腿新伤旧痕遍布,其中几处还瘀青,左臂有一块大姆指般大的反掉了,小小瘦瘦的脸上,白苍苍一片,却意外的有着一双清亮的黑眸。

  「大哥哥,你要买口香糖吗?」小女孩因寒冷,声音颤抖得厉害。

  李承烈鼻头一酸,胸口掠过一丝莫名的痛楚,他脱下自己的外套,温柔的包裹住小女孩瘦小冰冷的身体,并以柔得可以挤出水来的声音低语:

  「小妹妹,天气这么冷为什么还不回家?妳爸妈呢?」

  小女孩在他的暖烘烘的外套覆裹住她的瞬间,有种受宠若惊的喜悦和对温暖外衣的贪恋,但那只是一瞬间,她咬咬早已冻得失去血色的下唇,把心一横脱下外套还给好心的大哥哥,小小声的道:

  「谢谢大哥哥,我不冷,还是大哥哥快穿上,免得感冒就不好了。」

  李承烈一听,胸口更像被人重捶一记似的疼痛,她明明冻得像只冰棒了,却还顾着为他设想,他忍不住将小女孩搂进怀中,用外套和手臂圈住她。

  「大哥哥--」小女孩再一次受宠若惊,但并没有挣扎。

  「这样我们两个都不会感冒了。」他朝她调皮的眨眨眼。

  「嗯!」小女孩甜甜的笑了。

  她那童稚的笑靥让他万般爱怜又心疼,除此之外,在她笑的那一剎那,一直盘踞在他心中、压得他喘不过气的「音乐杀手传说」及种种恼人的事,竟然都消失无踪,顿时间,驻留在他心靡的只剩下小女孩的纯真笑靥和一股难言的幸福感觉--一种在他生命中已失去许久的温暖宁和!

  「妳还没回答大哥哥的话哦?」

  小女孩直勾勾的望住他俊逸优雅的脸半晌,才幽幽的说:

  「我的爸爸妈妈已经在两年前死了,我被送到孤儿院,一年前孤儿院院长也死了,孤儿院因为经营不善也就倒闭了,我就流落街头,不久被现在的阿姨收留,阿姨对我很好,她说只要我卖光这盒口香糖,就可以到教堂去参加圣诞节的唱诗班唱歌。」

  说到最后一句,小女孩的脸上泛起兴奋的光采。

  「妳喜欢唱歌?」李承烈跳过收留她的阿姨对她好那一段,一个在大冷天让她穿著破旧短衣出来卖口香糖的女人会对她好?

  「嗯!好喜欢,」小女孩想了一下,又说:「其实我也很喜欢弹钢琴,可是没有钱学,不过教会的神父叔叔和修女阿姨知道我很想学钢琴就告诉我说,只要教会里那架钢琴没人用时,我随时可以去弹,只是我平常不太有空--」小女孩有点沮丧,旋即又振作起来,「不过我已经很满足了--」

  李承烈更加心疼,把她搂抱得更紧,他自己也说不上来到底是为什么,他对怀里的小女孩格外不舍。

  是她那令他忘却一切烦忧的甜笑之故吗?或许是吧!

  「妳叫什么名字?」

  小女孩踌躇半晌才说:「爸爸妈妈为我取的名字我已经不记得了,不过收留我的阿姨都叫我--﹃多余﹄--」她眼眶早已红透,但她并没有哭,咬咬下唇,硬挤出一丝笑意,以极不自然的声调说:「不过阿姨对我很好,真的!」

  李承烈被她的话、她的神情弄得一颗心一阵阵酸楚。

  可怜的孩子,那番话与其说是说给他听,不如说是她在说服自己相信一个彷如空中阁楼般的梦幻。

  他把她抱得更牢,恨不得能把自己所有的温暖全都给她。

  「大哥哥--」小女孩显然很喜欢在他怀中的感觉,柔柔的、暖暖的、可靠的,让她重温失落已久的那种被呵护、被宠爱的幸福,自从双亲过世,她就未再尝过了。

  「妳现在想弹钢琴吗?」李承烈体内升起一股愿为她做任何事的强烈冲动。

  「想--」她冲口而出,旋即又改口言不由衷的说:「不行--我的口香糖还没卖完--」

  李承烈浅笑,「没关系,大哥哥全买了。」

  「真的--」小女孩想想不妥,又犹豫起来,无辜的凝望着他,「可是还有半盒--」

  「我们一块吃不就好了。」这么小就如此懂事,真是难得!然,他却感到心痛。

  「谢谢大哥哥!」小女孩忘情的圈抱住他的颈项,笑颜粲然,像只啄木鸟似的在他双颊啄了一遍又一遍。

  又是令他目眩的笑靥!李承烈忧郁的心变得更加清朗。

  是了,她的无邪笑颜似乎对他有着一股奇妙的魔力,能抚平他所遭受的一切创伤,令他忘却所有世俗的烦忧!

  「现在和大哥哥回家去弹琴,好吗?」他问。

  「嗯!」她毫不犹豫的点头。

  「妳不怕我吗?」他自然希望答案是否定的。

  「不怕,大哥哥是好人,多余知道。」女孩纯真的笑道。

  李承烈轻轻柔柔的吻上她的额头,「别叫多余,这不算名字,大哥哥给妳取一个新名字,只有我们两个知道的名字好吗?」

  「好!」

  李承烈思忖片刻便道:

  「叫莫忧,意思是希望妳永远无忧无虑,不知人世间的忧愁,喜欢吗?」

  「嗯!莫忧喜欢!」小女孩打心坎里漾起笑容。「大哥哥呢?」

  「承烈,李承烈。」

  「好,那莫忧就叫你承烈。」

  李承烈楞了一下,问道:「妳今年几岁?」

  「十岁。」

  「我十七岁,大妳七岁,足够当妳的哥哥吧?」

  「可是我不要叫你哥哥?」小女孩的双眸染上一层梦梦幻幻的色彩。

  「为什么?」虽然他不反对她叫他承烈,甚至比较喜欢她这么叫。

  小女孩甜甜一笑,吐吐舌头说:「因为我比较喜欢叫你承烈。」

  沈浸在她天真笑颜中的他,不再多言,又吻了她额头一记。「好吧!就叫承烈,我们回去了。」

  「好!」莫忧像只爱撒娇的小猫咪般溺在他怀里。

  人与人之间的情份是很其妙的,有的人相识了十几二十年,依然只是点头之交;有些人却一见如故、一拍即合,才初识数小时就比相识了几十年的人还熟棯彼此。

  李承烈和莫忧就是属于后者,尤其在经过命名之后,两人之间的情谊无疑又大大的提升了许多。

  这算不算忘年之交呢?李承烈不知道。

  不过他很喜欢这份感觉,可能的话,他想就这么一辈子拥她在怀中,共忘人世间的一切烦忧!

  而莫忧虽然没有告诉李承烈为什么她不叫他大哥哥,而要叫他承烈的原因,但是在她幼小懵懂的心灵深处,却隐隐约约知道为什么。

  那是因为他是特别的,非常特别……

  第一章

  听到「花间集」这个名词,你会想到什么?

  不错,它可以是一本古书的名字,一本结集晚唐温庭筠、皇甫松以及五代韦庄等共十八大家名作的词集。

  不过,它也可以是一个组织的名字,一个成员都以花草命名的其妙组织,不论男女,都以「花名」为代号。

  水仙、仙人掌、雁来红、使君子、绿珊瑚、含羞草、忘忧草……,天下琪花瑶草都可以在这个组织中找到自己的名字。

  「花间集」的创始人叫丁盼荷,是个女的,据说就是因为她的名字中有个「荷」字,所以她才把这个组织取名为「花间集」,意思是:集合天下所有奇花异草之意,和「花间集」那本结集五百首词的古书有异曲同工之妙。

  现任副会长是会长丁盼荷的儿子叫丁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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