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着眼前的大手,施蔻妍并没有伸出自己的小手。
她皱了皱小鼻子,坚强的从地上爬了起来,又瞪了对方一眼。“你撞到人不会说对不起啊?还是要我教你怎么说?”她大声的质问。
以她柔美的外表,说话应该不会如此粗鲁才对。巩贯毅在心里想着,但是,他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只是一直盯着她瞧。
“看什么看?!”
“看小姐你长得美。”他薄薄的唇扯出一抹笑容。
他的笑容让一旁的助理薛谨看呆了,他将视线投向施蔻妍,好奇这个女孩究竟有什么魔力,竟能让向来不苟言笑的巩贯毅露出笑容。
“我长得美也不是随便让你看的!”施蔻妍有生以来第一次这么生气,她气呼呼的说道。眼前这个男人很明显的是想占她便宜,哼!真的是太恶劣了!
“是吗?”他浅浅一笑。“哼!懒得理你!出去、出去!”
遇上这种人,她也只能自认倒霉,施蔻妍哼了一声,将他们两人推出电梯外,然后用力地按下关门钮。
“老板,你今天怎么这么奇怪啊?她只不过是个小女孩罢了。”薛谨好奇的问。
虽然她真的长得很美,不过,以巩贯毅这种“见多识广”的男人来说,应该不会将这种小女孩看在眼底才是啊!
“你确定她还是个小女孩吗?”巩贯毅缓缓的问,她的倩影已深烙在他的脑海中。
“她的样子看起来就像个小女孩。”而且,大概也只有像她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女孩,才敢这么对巩贯毅说话。
“希望你的想法是错的。”
如果她尚未成年,那他恐怕会很失望,因为他对小女孩没兴趣。
“老板,你该不会在猜想那个小女孩吧?”薛谨揶揄道。
“你觉得有可能吗?”巩贯毅反问。
“不管有没有可能,现在最重要的是,我们应该进去找范峰,他应该已经等我们很久了。”薛谨提醒道。
“距离和范峰约定的时间还有几分?”
“早就超过五分钟了,要不是撞到那个小女孩,我们现在早就在范峰的办公室里了。”薛谨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像是在抱怨,他一向不喜欢迟到的人,也不容许自己迟到。
闻言,巩贯毅不禁挑眉。
据他所知,这整栋办公大楼都是属于范氏企业的,而这层楼又是专属于范峰的办公室,难不成那个小女孩与范峰有什么关系?他的眼眯了起来。
“怎么了?老板,你还在发什么呆啊?”薛谨一边看着巩贯毅,一边摇了摇头。
看来,他的三魂七魄都随着刚才的那个小女孩飘走了。
“没什么,走吧!”他摇摇头,要自己清醒一点。
“老板,你真的回神了吗?”薛谨不怕死的问,在收到巩贯毅送来一记冷如冰的白眼时,他才确定他真的回神了。“走了、走了。”
从前从前,灰姑娘遗失一只玻璃鞋,而现代灰姑娘会留下什么呢?
她——施蔻妍忘了她的凉鞋了。
讨厌!她怎么没发现自己忘了穿凉鞋呢?
打从她从范峰的办公室出来,然后在电梯前撞到了人,而对方也没发现她忘了穿鞋。
可能是因为她穿着白色的长洋装,所以,大家都没有注意到她没穿鞋子吧!
幸好管理员伯伯在她要走出办公大楼前,发现她没有穿鞋,把她叫了回来,否则,她恐怕会光着脚回家。
讨厌,范峰的办公室在十七楼,这么上上下下的可是很累的耶!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教她忘了穿凉鞋呢?
“蔻妍,我看你还是在这里休息一下好了,我帮你上去拿鞋子。”管理员伯伯十分好心地说。
“不行、不行,都是我自个儿记性坏,怎么好意思麻烦你呢?”如果她真的让管理员伯伯上楼帮她拿鞋子,那可是会被人给笑死的。
“可是……”
“管理员伯伯,我上楼去拿鞋子了。”
“好吧!”他点了点头。
一走进范峰的办公室,巩贯毅便看到放在一旁的橘色凉鞋。
他微挑了挑眉,没想到范峰在这种时候还有心情与女人来上一手,可见他虽然长相斯文,却也是个风流的男人。
“巩总!”
看到巩贯毅走进来,范峰所有的神经全都紧绷起来,他连忙站起身。
“有点事耽搁,所以迟到了,请见谅。”巩贯毅客套的说着,弯下身拎起那双女性凉鞋,在一旁的沙发上坐下。
看这双凉鞋的款式,不像是一般成熟女人会穿的,这双鞋的主人应该是个可爱的小姐吧?他在心里随意的猜测着。
突然,他脑海里浮现出一个柔美的身影——一个穿着白色长洋装的身影,会是她吗?刚才在电梯前撞到他的那个冒失的女孩?
他的嘴角微扬起一个笑容。
“老板,你什么时候有这种嗜好,居然对着女人的鞋子傻笑?”对于巩贯毅今日反常的行为,薛谨十分不以为然。
“你觉得这双鞋子的主人会是谁?”
他突如其来的问题,让薛谨忍不住翻个白眼。
现在都什么时候了,他还有心情问这双鞋子的主人是谁?!
而一旁的范峰见他俩完全不理会自己,心中虽然十分生气,却敢怒不敢言,就怕会得罪巩贯毅。
“巩总,那双凉鞋是我女朋友的。”他小心翼翼的说道。“请将它还给我。”
看到巩贯毅手中的那双凉鞋,他才想起施蔻妍一定是忘了穿鞋子。
“你女朋友的?她在里面吗?”巩贯毅指着一旁的休息室问。
“没有,她回去了。”他摇头。
回去了?这双凉鞋真的是那个女孩的吗?巩贯毅十分的期待。
“她会回来拿鞋子吗?”他问。
“这……”范峰不知道巩贯毅问这话有什么用意,但是,他还是很坦白的说道:“我不知道,我女朋友一向很迷糊,说实在的,也许她现在还没发现自己忘了穿鞋呢!”他苦笑着。
“是吗?那你的女朋友可真是位迷糊的小姐。”是了,他有八成的把握,他的女朋友应该就是那个冒失的女孩。
就在这时,门突然“砰”的一声被推开来,接着一个气喘吁吁的声音响起——
“好累……范峰,我终于到了你的办公室……你也没提醒我要穿鞋,害人家光着小脚丫跑到楼下!”
这个声音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纷纷将视线调向门口。
一见到是她,巩贯毅冰冷的眸中浮现一丝笑意。
“这双凉鞋是你的吗?”
施蔻妍这时才注意到范峰的办公室里多了两个陌生人,而他们正是她在电梯前撞到的人。
“怎么是你们啊?你们到范峰的办公室做什么?还有,你为什么拿着我的鞋子?快把我的鞋子还给我!”她不悦的说,并将视线转向范峰,“范峰,你快叫他把鞋子还给我!”
“蔻妍,不能对巩总这么没礼貌!”范峰小声的训斥。
“为什么?”她无辜的睁大眼,“而且,我又没对他不礼貌,我只是叫他把鞋子还给我而已,又没有说错什么。”
瞧他一点都不嫌弃地拎着她的凉鞋,难道他不觉得她的凉鞋臭臭的吗?还是……他有特殊的癖好?
相传中国有一位大诗人,每次要题诗时,总得摸着他夫人的三寸金莲才写得出来,难不成……他就像那位大诗人一样,有那种怪癖?
不过……施蔻妍仔细地打量着他,他身上没有半点文人的气息,与斯文的范峰根本就是截然不同的人。
基本上,她觉得他比较像——野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