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诗仪一时间哑口无言。
「再说,你对孩子好,孩子长大后才会对你好,他将来是江家全部财产的继承人,你还担心分不到钱吗?」摇头失笑,「真没见过这种因小失大的笨女人!」
「用不著你多管闲事!」林诗仪心中又惊又怕,急忙牵著孩子的手,扭著屁股冲出门去。
「若若,真是谢谢你了……」江晨皓哽咽地说。
「快跟过去看看,免得她回到家里,又拿孩子出气。」她摆摆手,让他不要多言。
「若若,你真是长大了。」江晨皓不由得微叹,「变得懂事了。」
也变得虚伪了、厉害了。她在心中补了句。
比如刚才,讨好江奶奶及「奉劝」林诗仪,这些事在从前她是从不屑於做,也讨厌做的,那时,她只会直来直往,不懂得说好听话哄老人家开心,也不懂得婉转地运用头脑吓得敌人逃跑,那个实话实说,动不动就挥舞拳头的叶梨若已经是过去了。
那个坦率如孩童的子梨若……
受到初恋情人的称赞,她的心中不由得泛起怀旧的伤感,淡淡的失落。
而这失落还有另一个原因,她的目光在众宾客间梭巡,却始终没有看到今晚最想见的那个人。
难道是表姊骗她?
呵呵,有可能。江家是如此保守的,怎么可能让一个「牛郎」为德高望重的长辈祝寿,也许他送来的礼物他们都嫌脏吧!
叶梨若悄悄退出了江家宅院,后悔自己今晚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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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伽,昨晚你没去江家?」
走廊尽头的一扇房门开著,傅太太探头进去,发现那张俊颜上爬满了胡碴,颓然的身躯瘫在躺椅上,高大的男子半眯著惺忪睡眼,一张旧报纸滑落在他脚边。
「我已经叫人送礼物过去了。」费阙伽懒懒地答。
「可是,江家的晚宴肯定会有很多显赫的人物到场,这里毕竟不是香港,我们的人脉不够多,你能出席这种场合,趁机打好关系总有好处的。」傅太太像个女佣人,边说边替他收拾扔了一地的衣物,「为什么不去呢?」
这一次,费阙伽没有回答,只迳自打开衣柜,寻找衬衫及领带。
「对了,你今天要陪周总的女儿逛街吧?」傅太太忽然想起了什么,「穿那件休闲衫吧,方便一点,周总是公司的大客户,我知道你不太喜欢他的女儿,但为了公司,就委屈你应酬一下……」
「哼,」费阙伽忽然冷哼,「原来这就是你要我来的目的,把我当成礼物送来送去。」
「小伽,说话可要凭良心呀,我如果真是这样,马上遭天打雷劈!」傅太太顿时涌出泪水,「你要是不喜欢,我就打电话替你推掉这个约会。」
「周总不是公司的大客户吗?怎能推得掉?」他仍是冷然的回答,但语气缓和许多。
「大客户算什么?只要你开心,我把公司卖掉都愿意。」傅太太显得十分真诚,「小伽,我知道这两年为难了你,你本来就不是学商的,为了打理这间公司,白天上班,晚上补习,其实,你如果真感到辛苦,就到欧洲学自己喜欢的音乐吧。」
「我经营公司并不是为了你。」
「可是你放弃音乐真的不觉得遗憾吗?我一直以为,你最大的梦想就是像你父亲那样……」
「不要提我父亲!」他不耐烦地厉喝,「我不想像他一样悲惨,为了不入流的摇滚乐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留不住。」
傅太太不敢再多话,只是低下了头,沉默半晌后,又怯怯地问:「我们看中的那块地下午要拍卖不要忘了。」
「你帮我把西装熨好,到时候派车来接我,」费阙伽吩咐,「我陪周小姐逛完街,中午肯定得跟她一道吃饭,就到餐厅来接我好了。」
「我知道了。」傅太太点点头,走到房门口,有些犹豫的回眸,欲言又止,「小伽,我听说……她回来了。」
「我知道。」他低低的回了声。
「你知道?」傅太太有些诧异,随即看到摊在沙发脚边的报纸,顿时什么都明白了,「原来,你昨晚不愿去江家是怕遇见她?」
他不怕,他只是还没想好怎样去面对她。
或是装作陌生人擦肩而过,或是云淡风轻地像普通朋友那样打招呼,又或者,只是凝视她,将她一把搂入怀中……
他没有想清楚,所以只得逃避。
但是,这一整天,他的心绪都飘忽不定,记忆中可爱的脸庞总是浮现在他的眼前。
离开家,见到了周小姐,她兴致高昂地拉著他说说笑笑,他却只把她当作一只麻雀在吵闹。
周小姐很挑剔,同一款的鞋子要货比三家才肯掏钱,也许,富有的她并不真是为了些许的差额斤斤计较,这只不过是延长逛街时间的一种手段罢了。
相比之下,若若就干脆得多,只要是她看中的东西,一分钟之内马上付帐,即使事后遇到更好的,也不会后悔。
「阙伽,我刚刚买了一间房子,可是不知道该装潢成什么样子,你帮我去看看好吗?」周小姐挽住他的手臂。
小姐们都喜欢请他帮忙设计她们的新房子,甚至要他充当油漆工人,以便让他大汗淋漓之后使用她们的浴室,让他「不小心」看到她们披著浴巾、半裸身子的模样。
「该吃午饭了。」费阙伽只当没听见,抛了句话,便转身往餐厅走,逼得周小姐满脸不情愿地跟在他身后。
「费先生、周小姐,真是好不意思,今天不知为什么,客人特别多,已经没有位子了。」餐厅经理亲自上前招呼两人。
「人家特意来吃你们的韩国烤肉,多扫兴呀!」周小姐不满的发起脾气。
「这……那边有张桌子只坐著一位客人,如果两位不介意,愿意跟她搭台吗?」餐厅经理建议著。
「搭台?」周小姐不满的跺脚,「这么高级的餐厅就找不出其他位子了吗?」
「如果我们不介意,那位小姐会介意吗?」费阙伽心平气和的问。说实话,他还真不愿意独自面对聒噪的周小姐吃饭。
「不会、不会,叶小姐也是我们的老顾客了,她不会介意的。」餐厅经理连忙堆起笑容。
叶小姐?
听到这句话,费阙伽不由得心中怦然一跳。会那么巧的是她吗?
顺著餐厅经理指引的方向望去,他看到一个穿著白色长裙的秀气佳人,独自坐在窗边,长发低垂,遮住她半边脸。
不,那一定不是她。从前,她的衣著是那样的「放肆」,有时甚至只穿著一件小可爱,露出肚脐大剌剌的走在街上,丝毫不像个大家闺秀。
她说,她有她自己的穿衣论调,并坚持自己的风格,不怕别人议论,她最讨厌那些平时穿得花稍的电影明星,个个都说自己最喜欢的颜色是蓝、黑、白。
在她的论调中,女孩子如果没有染过发,就不知道人生变化的乐趣;如果没穿过红色的衣服,就说明这个人的童年一定十分悲惨:如果到了十八岁还没化过妆,那么大可去自杀了。
她还说,许多人都觉得粉红色庸俗,是因为喜欢粉红色的人太多,喜欢的人多了,东西自然就会被人说成是庸俗的,所以,当有人骂她庸俗时,她只当那人疯狂地爱她。
费阙伽每天听著她这些无厘头的言论,笑到都快断气了。
而他倒是时常觉得她的打扮「俗不可耐」,当然,这也说明了,他很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