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说我是冷血动物,就是为了这原因。
刚巧,平白多了一个小暖炉,免插电的。
我放下“希望”,在碗里倒了些狗食,拍拍它的头。“我要出门喽!好好看家,不准乱咬东西。”见“希望”叫了两声,我又拍了拍它的头。“乖狗狗。”很庆幸我捡回来的是只聪明的狗。
六点半了,我收好东西,将钥匙放进口袋里才出门。我去赴魏才子的约。
昨天不小心又遇见他,我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坚持。
“你失约了。”他说。
天知道我何时答应过他了?
我仔细观察他的面色,小心地问:“你病好了吗?”
他徽微一笑,没有答话,只说:“明晚我仍会温一壶酒等你。
我怕我若不去,他又要再来个不见不散,那我的罪过可深了。
唉!就去这么一次吧!不然我实在是难以心安。
* * *
到湖畔时已经快七点了,我远远地瞧见观柳亭内,人影起起落落。
走得愈是接近,脚步便也愈迟缓。
“秋凉,你果然来了!”魏才子眼尖地看到我,跑了过来,语带兴奋地握住我的手。
“不来行吗? 我有点无奈地说道。
他露出招牌笑容,紧捉着我的手,牵着我往观柳亭走。
我皱眉道:“你不必抓这么紧,我又不会溜走。”
他仍只是笑,笑得春风得意,依旧不放开我。他的手很温暖,我冷得很,贪恋他掌心的热度,便由他握着我冰冷的手,不再置喙。
未到亭内,就听见里头一阵骚动,不知是为了何故?及至走近,才听清楚也看清楚。
亭内大概有六、七个人,有男有女。
“青莲,你真把她请来了!”一个高个头的人说。
“可不是。”魏品轩带我走进亭内,笑吟吟地说。
“她就是今年的诗魁,杜秋凉。”
亭内的人都围了过来,一个女孩热诚地拉住我的手,笑说:“当年刘备三顾茅芦才请动卧龙诸葛,今日历史重演,换咱们魏才子三请秋凉。”
她一个打趣的比方惹得大家都笑了,只有我觉得有点困窘。
“漱玉。”魏品轩轻喝,大伙才止住了笑。
“对不起,开开玩笑嘛!秋凉,你别生气。”那名唤漱玉的女孩俏皮地吐吐粉舌,又热情地招呼着我。
“没关系。”我微微笑道。
另一名青年站了出来,握了握我的手。“你好,我是‘北辰诗社’的社长,他们都叫我子建,很高兴你能来,原本我们大伙都在猜你会不会来呢!看来这场赌注只有青莲赢了。”
“赌注?”我问。
“对呀!我们在赌青莲能不能顺利把你带来,没想到这小子还真有办法。”一名诗社的成员抢白道,他也握了握我的手,自我介绍:“你好,我是老五,别号浩然。”
原来是因为一场赌注,莫怪他如此坚持,不知怎的,我有松了口气的感觉。
这群青年诗人,每个人都握了握我的手,并且大方地自我介绍。
诗社成员有八人,他们自称“北辰八怪”。子建是龙头老大,排行第一;魏才子号青莲,排行第二,另外依序是:摩诘、香山、浩然、若虚;漱玉是社里唯一的女诗人,排行第七,最后一位则是东篱。
他们不定时在湖畔聚会,除之又换作品外,有时也即兴比赛,很像红楼梦大观园内的才子才女,争放着耀眼的锋芒。
很难想像,现今社会中还有这么风雅的一群。
魏才子递了杯水状的东西给我。温温的,是酒?
“说好了我会温一壶酒等你来。”他轻声笑道。
“什么酒?我不太敢喝。”
我们围成一圈坐着,中间摆了一盆炉火。
“是桂花酿,尝尝看,甜甜的,没什么酒味。”他说。
我嗅了嗅,闻到一股浓浓的酒香,迟疑了会儿才一饮而尽。真的很好喝,温热的液体穿过喉间直烧胃部,整个身体霎时温暖了点。
“怎么样,味道还可以吧?”魏才子笑着问我。
我点点头,他接过我的杯子又帮我倒一杯。
“谢谢。”我说。
漱玉突然靠了过来,指着我的脸颊道:“哇!大家看,秋凉的脸好红,秋凉的酒量一定很差劲。”她又提议说:“这样吧;我们来行酒令,接不出来的人罚酒。”
她的提议很快得到了大家的同意。
我在他们蓄意的刁难下罚了不少酒,幸亏酒是温过的,我才得以只落得薄醺,不然,怕要醉死在湖上,成为第二个捞月醉鬼了。
渔唱起三更,
杏花疏影里,
吹笛到天明——
* * *
“秋凉,这么晚了,自已一个人回去真的没问题吗?”王彬站在家门口道。“你就留下明早再走嘛!反正我家还有好几间空房间。”
“不了。”我看了着手表,都十一点多了,还真有点晚,总算我这学生还有一点良心,会担心起我的安危来。“你不常说我是安全型的?倒贴人家都不要?”
他耸耸肩说:“没法子,总得做做样,客套一下,省得里面那两尊大人说我没教养。”
哼!我就知道。
“安啦!我既没财又没色,不会有笨蛋来招惹我。”
“我也是这样跟他们说的,可他们就不信——好啦!你快回去,免得我爸妈又在一旁絮絮叨叨。”王彬将我推到门外,当着我的面关上门。
“拜拜喽!晚安。”他朝我做了一个鬼脸,一派自若地走回屋内。
“王八蛋!”太不尊重老师了,这小鬼。
今晚王家男女主人意外地提早归家,辅导课程结束后,留了我谈天闲话。
我不好意思离开,便耽搁了一些时间,还是我发现时候不早了,暗示了离意,他们才放我回家。
其实我们的聊天,大部分时候我只扮演听众,听他们事业上的、人际上的种种,多是牢骚话和苦水,我也不便搭腔,毕竟我们的生活方式与背景差异太大。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不像植物一般有落地生根的宿命观。植物一旦熟悉、适应了自己生长的环境,世世代代便活在那个范围里,从没听过热带雨林的树木移到沙漠地区尚仍生存的。
可是人不一样,当人身处某一环境久了,便觉生厌,幻想着另一个未适应过的环境或许会比现在更好,可是真要舍弃原有的,他偏又心生不舍,于是他便紧握着所拥有的,一边抱怨,一边觊觎着所没有的。
原本王家夫妻俩要留我过夜,怕我一个人走夜路不安全,可是我总觉得叨扰人家便是欠一分人情;这世间,金钱债好还,人情债难偿,想想还是算了。
王太太见我不愿住下,又请王先生送我,我连忙婉拒,主要是我骑车上课,真要请人送我也麻烦,反正我独来独往惯了;更何况从王家到我租赁公寓的这段路,我都不知已走过几回了,相信安全无虞,又何必劳烦别人呢?
说来说去,要怪今日治安恶化之严重,让人晚上走在路上都惶惶不安。
人本来就是一种生性多疑的动物,要建立彼此的信任已非易事,再加上诸多环境的影响,如何能不疏离?
若果真那么衰遇到歹徒,也只能算是命吧!一想到这,就有点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报名跆拳道研习营,价格不贵又可习得防身之技,挺划算的。
嘿咻!再一条街就到家了,本来被王氏一家人弄得提心吊胆的心总算可以放下了。
可是,那辆从刚刚就跟在我身后的汽车……妈呀!
不会这么倒楣吧!我杜秋凉没钱财、没脸蛋的——可能只是刚好顺路的车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