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二十八岁还交不到男朋友开始,她的父母亲强烈质疑她的求偶本能,于是,一星期多则六次,少则二次的相亲宴,吃到她快得胃溃疡。
要论长相,还好啦,虽不是明艳动人,却也小家碧玉独有风情;论学历职业,大学毕业的南丁格尔,怎么算都是求偶市场上的抢于货,哪里知道连个适合男人都找不到。
就晚些回家,四处逛逛吧!总强过留在家中让爸妈唠叨,转身往公共电话问,她要打电话回去通报一声。
几个转弯,她又看到上回见到的那个混血儿男孩,那孩子比洋娃娃还漂亮,只是两道眉毛老爱聚在一块儿,皱出满面忧郁,看得大人心疼。
突然,她灵机一动,想到一个让他开心的办法。
苏雍慈上前,搭着莫莫的肩膀问:“弟弟,你是不是想打电话,却没有IC卡?阿姨有哦!先告诉阿姨,你陪谁来医院?”
“我妈咪心脏不舒服,我和救护车一起来医院。”
心脏科?那么是他们这层楼的病患。“你妈咪叫什么名字?”
“我妈咪叫乔以悠。”
是她?那个急待换心的病人,雍慈对她很有印象,她非常美丽、温柔,是护士们最喜欢的病患典型。
“阿姨知道你妈妈,我会帮你照顾她的,放心。”
说着,她从小包包内拿出卡片,插入卡片箧内,然后按下一一七,再把话筒交给莫莫,莫莫接过电话,听了一下子,摇头说:“我爹地在家,我想打电话回去。”
“哦,好!我帮你。”说着,她抱起莫莫,让他按下自己家里的电话号码。
“喂,沙特叔叔?我是莫莫。”
下一秒电话被抢走,一阵聒噪声从电话那头传出,又急又快还夹杂英文的对话让莫莫傻眼。
“乖乖,阿姨来。”接过电话,她用专业口吻说:“对不起,乔以悠小姐的家属吗?这里是文心医院,请速至本医院七楼心脏科急诊中心。”
喀擦!没听到对方半声回话,电话就被挂断,看来莫莫的父亲还真是个急性子。
“好了,你爹地马上过来,我先陪你去看看妈咪的情况怎样,好不好?”
“我妈咪会没事吗?”牵住护士阿姨的手,他好焦虑。
“实际的情况我不清楚,我记得医生跟你妈咪谈过换心的事情,你晓得吗?”他大人般的世故神情,让雍慈忘记他只是个孩子。
“我晓得,可是谁肯把心脏捐给别人?”没了心脏会死掉……他不想自己的妈咪死,别人也一定不喜欢自己的亲人死掉。
“有人出车祸脑死,或者是死亡不久的人啊!他们的心脏用不着了,就会把心脏捐出来,给有需要的人。”
“这样子,妈咪就能活下去了?”
“没错,你应该乐观一点,相信妈咪一定会好起来。小孩子皱眉最丑啦,来,笑一个!”
她抱起莫莫,顺顺他的浓眉,唉……混血儿最帅了,要是有机会,她也要去钓个外国帅哥,生下帅帅儿子,四处去勾引女孩子。
呵呵!到时登门求她当婆婆的女人,会从她家门口一路排,绕过地球一周后,从她家后门继续往下排。
幻想无限延伸,人类因梦想而伟大,伟大、伟大!她要当个伟大的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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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地!”一看见莫鲁斯,莫莫远远冲过来,紧紧环住他的脖子,泪水在他脸旁晕开。
他真高兴,不是他单独面对妈咪的病;这次,他有爹地、有沙特叔叔,还有一个好心的护士阿姨陪他一起。
“发生什么事,你们不是去逛街,怎么会逛到医院来?”
他的焦急听在莫莫耳里变成指责,瘪起嘴,莫莫早把妈咪的病在自己身上定罪,爹地的口吻更确定了他的想法。刷地,两排泪水滑下。
“请你不要欺侮孩子。”一用力,雍慈把孩子从他身上抢走。“你妻子有心脏病,你本来就不应该让她和孩子单独上街。”
“你说什么!以悠有心脏病?很严重吗?需要开刀吗?或者吃药就会好?”莫鲁斯换过对象,压住她的肩膀怒声问。
这个消息让他难以消化,连日来勾勒的幸福远景被她一句话,全数歼灭。
心脏病……多危险的疾病啊!这是不是代表……他随时随地都会失去以悠?也许在下一个转身、一个回眸,她就会在他眼前死去……
连这个都不知道,还表现出一副关心假象,这男人太虚伪,雍慈口吻中的客气抽离。“没错,她住院换心的事情不能再拖延了。”
“这么严重,为什么你和妈咪都不说?”莫鲁斯沉重地问莫莫。难怪她不跟他谈未来,不计画婚礼,原来她下定决心要从他身边离去。
这种事还要人家说?雍慈翻翻眼睛,照她的病历来看,乔以悠进进出出医院至少二、三十次。
“我要进去看她。”莫鲁斯突然跳起来大叫。
“医生伯伯在急救,我们不能进去,会吵到他们工作。”莫莫说。
他低头,从妈咪大包包里拿出要给他的小背包,再从小背包里找出浅紫色信封。“爹地,妈咪要我把这个交给你。”
莫鲁斯接过手,心思一团混乱,他无法思考、无法相信,多年来在爱晴中寻寻觅觅,他以为感情终于找到归依,他心甘情愿安定、心甘情愿控住想飞的心,结果……不情愿的反倒是她,她用了一个让他不能反驳的理由离开他。
打开封口,抽出信纸,一枚洛尔法维斯硬币跟着跳出来。突然间,触电般,所有事情在刹那间鲜明清晰。愣愣地,莫鲁斯无法动弹。
“我想起来了,一百枚硬币籼阿拉丁神灯,我就觉得乔小姐说的话好熟悉,原来她就是喊我神灯的东方小姐。”沙特脱去冷酷表情,走到王子面前激动地说。
是的,他也想起来了,那首悲情的中国歌曲,那个雨季森林,那个对着纸船大喊一帆风顺的女孩,她在枕畔落下珍珠般的泪水……
他怎么会忘记她?她是他的紫色Angel,曾经,他为了她的离去黯然神伤;曾经,为了抹平她带给他的那段记忆,他找来无数女人上床,疯狂地在她们身上寻求激情……
在床边,他喊每一个女孩Angel,他打同样的灯光,送同样的人鱼眼泪;他送给每个为他哭泣的女人钻石手环,让腕间的银河星辰照亮她们的泪。
他用压花信封写爱语给所有的女人,告诉大家“我爱你”……
直到这一切成了惯性,直到这些场景不再新鲜有趣,他换了方式,也将最初的悸动推离他的生命。
八年,她从爱哭爱笑的女人变得淡薄,她的情绪很少激动,即使是和他争辩,也是一贯的温和口气。
八年,她从一个圆润女子变得单薄瘦弱,一阵风吹过,他以为她就要风化消失。
八年,她的改变和他的刻意遗忘,让他们的生命越走越远……直到再见面,沧海桑田,他再也记不得她……
看着伏在沙特肩上的莫莫,他懂了,他是他的儿子,真正的儿子!原来,他给她的不仅仅是回忆、是刻骨痛楚,还有一个酷似他的生命。
打开信,他的手微微颤抖。
亲爱的莫莫:
记不记得我总是在枕边这样唤你?
我亲爱的莫莫,我爱你十五天,却用八年来反刍对你的爱,嚼着嚼着,爱情在我口中甜蜜津芬,它沁入我的知觉,渗进我的神经,不断提醒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