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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口气是强势的,可是她对他的强势早已免疫。

  「你排我夜班,等我九天后销假上班,我们连基础朋友都当不成。」威胁人啊!谁 不会。

  做做鬼表情,不理会他的臭脸,辛穗转身到书柜上取出他新买的书。

  「你真打死不学中文?中国文字之美,等你学起来,会惊叹于它的博大精深。」

  「我讨厌方块文字,又臭又硬。」

  又臭又硬,他讲自己啊!

  「你居然讨厌同类?」拿起新书,她走到他桌边,带下身翻开最后一页。

  「你又要在我的新书上涂鸦。」

  她没应他,径自写上两行文字。

  如果爱上一个不可爱的男人是自甘苦吃,那么我愿意为爱你吃苦。

  笨笨于初秋午后爱他……还要爱他多久,他才能回馈她相同的爱情?一年、五年、 十年?她连数都不敢去细数。

  这就是单恋吧!于优的单恋让她失去双腿、失去未来,让她吃尽苦头,换来他的憎 恨。那么她的单恋呢?她将要失去什么、牺牲什么?换来的又是什么?

  合上书,在他书上写字的习惯是见时起养成的,她已经不太有印象。

  刚开始,她会帮他在新书上记下购买日期和地点,后来纪录变质,她欺他文盲,偷 偷在他的书上留下她的心情和她的单恋。

  他走到她身边,问:「你写什么?」

  「九月二十六日购于金石堂书店,没有辛穗同行。」她随口胡诌。

  「把辛穗涂掉,改成笨笨。」他拿起笔要涂掉那串文字,她抢过书护在身后。

  「不要不要,我真会让你喊笨。」她不明白,他怎么对她的名字那么有意见。若是 ,他的意见是纯粹出于心疼,她会……会非常感动……「你本来就笨,我看不出你哪里 有聪明细胞。」

  「污辱我,你很得意吗?」嘟起嘴,她踮起脚尖对向大巨人。

  「我说实话。」

  四个没表情的字眼会呕死人,辛穗别过身不理。

  「生气了?」语调缺乏高低起伏,安抚人,他技术太差。

  生气?辛穗呕死自己这点,明知道他对自己无心无意、明知道他是永远的不体贴, 她还是无法对他生气。

  要生气,她只能关起门来,对自己!

  「我没生气,我要下楼工作。」咬咬唇,一个鲜红印子染上她的红滟。

  「晚上陪我吃饭。」

  「不,晚上我要整理行李赶火车。」

  「坐夜车太累。」他反对。

  不过是朋友,干嘛事事管人?

  嘟嚷一声,她背着地说:「我买不到明天的火车票。」说完,轻关上门,她轻轻走 出「朋友」的关心。

  #############################3昨夜回到家里已经凌晨一点多。爸妈弟弟都体贴 她,天大亮也没喊人,一个个下田去工作,由着她去睡。

  用枕头挡去四方窗户透进来的光线,她翻翻身,面朝里面睡得酣熟。

  人生最美妙的事,莫过于--天天睡到自然醒,睁一眼,翻过身,朦朦胧胧继续睡 ,再次等待下个自然醒。

  铃……铃…………手机响了,扰不醒她,她是最难唤醒的赖床姑娘,从小到大,被 老师罚过最多的事就是迟到。

  手机声响停住,没多久,尖锐的电话铃响起,辛穗仍不为所动,十声、二十声、三 十声……她在蓬莱仙子家,新茶刚泡好。

  终于,住在厝边的表嫂听不下去,绕到她家客厅接电话。然后,比电话铃响更具威 力的表嫂嗓门,亲自走了一趟蓬莱仙岛把她揪回来。

  「阿穗,起床啦!阿穗,卡紧起床啦!」

  揉揉惺忪睡眼,她摇摇晃晃走下床,拉开门,魂还没回数招全。「火烧厝吗?」

  「不是啦!你的头家在火车站,他叫你去接他。」好久没回家,表嫂的台湾国语听 起来亲切极啦。

  「头家在火车站?」抓抓头,弄不懂表嫂在说什么?直到百分之九十的灵魂重返肉 体……「头家?你说……」突地,她眼睛瞪奇大。「他是不是叫谷绍钟?」

  「对对对,他说他人在火车站,等你去接他。头家要来,你怎不告诉我们一声?快 一点,你去换件整齐的衣服,我让你表哥开货车去帮你接头家。」

  表哥去接?不!那家伙古怪得很,说不定,他会打死不上表哥的车。

  「表嫂,不用了,我自己去接他。」

  「可是摩托车都让你阿弟骑到田里去。」

  「我骑脚踏车去,表嫂我不跟你讲话了,我要快点去刷牙洗脸。」

  冲进浴厕,她在五分钟之内完成出门准备,前脚跨出门,才发现自己的头发没梳。

  扭身回房,几个流落,发觉自己的头发居然留这么长,从肩膀下方算起,足足有二 十分分。

  从小到大,她还没留过长发,一是没耐心、二是懒得梳整,没想到他说句--我喜 欢看长发女生,她就为他留起一头累赘。

  喜欢他吗?真的好喜欢!喜欢到想起他会不自主微笑;摸着他读过的书,指尖会微 微发麻;闻到他的气息,会沁心舒畅,甚至被他那双老拿她当篮球丢的手触到,也会出 现一阵阵无解的心悸。

  喜欢一个人,心情像正在发酵的水果酒,甜甜的、带着醉人芬芳。

  对着镜中自己,鲜红的笑脸张扬,她的好心情无法就地掩埋。

  他来了!这代表什么?

  代表他喜欢她在身边,一如她喜欢留在他身旁?

  在他身边待着,即使没做事,即使只是和他那张扑克牌脸对望,她都会觉得幸福。

  偷偷瞧他的臭脸、偷偷盯着他在计算机桌前浑然无觉的专注神态,偷偷在他的书上留 下自己的心情,她都会好快乐。

  辛穗是在保守乡村长大的女孩儿,要她主动追求男人,办不到。她宁可隔着「朋友 」的纱幕,耐心等待,等待哪一天,他发觉自己对她不再是朋友。

  然,他来了,在她第一次离开他、在她第一次请长假的时候来了。

  他忍受不了一日不见的三秋苦吗?他也会思念她吗--在只分隔一晚之后?

  也许、也许他们可以在这次敞开心情,也许、也许经过这次假期,他们会有所不同 。

  轻吸气,她对自己吐吐舌头,喜欢一个男人,真是一件麻烦工程!

  「阿穗,你还没出门?快点啦!对了,中午带你老板到我家作客吃饭,我杀一只鸡 。」

  「好。」她利落地在耳侧绑起两根麻花辫。

  「好还不快出门,让老板等太久不好意思。」表嫂声声催她。

  辛穗赶紧跳上脚踏车,她拿起中学时期赶迟到临界分的精神,一路往前冲刺。

  ######################远远的,她就看见他。

  柱子般的一丛杆在那里,来来往往的人多少都会回头看他一眼。不只是因着他的身 高、他一头金色头发、他帅得太过的五官,还有他那满脸的不耐烦。

  这路骑来,她还以为他会等得脾气大发,会夹带一肚子火气搭下班车返回台北。可 是--没有!他没有离开!

  一个简单的旅行袋、夹着书本的横胸双臂地猜测他太阳眼镜下面的眼睛已经喷出烟 火。

  余光闪过,笨笨骑脚踏车的身影落入眼中。

  她来了!空荡荡的心被填得满满,僵硬的眼角变得柔软,他失落的心在她离开后的 第二十一个小时寻获。

  「你怎么来了?」仰角六十度看他,等他倾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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