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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页

 

  奇怪,为什么她会因爱情而脑袋错乱到那种地步?为了丈夫而搁下亲娘?她是狼心还是狗肺啊,而且一点挣扎也没有……

  「不管怎么说,我都欠你这份情,因此今天特地送个东西过来给你。」曼侬悠柔低语,执起一块报纸大小的板子,剥开包裹在外的牛皮纸。「这是世钦哥在巴黎的最後作品,他当时热恋的情人肖像。」

  喜棠冻结在沙发上。

  该来的躲不过,她迟早得面对世钦的那段荒唐。但她不想看、不愿看、不要看!打死她都不屑看!

  可是她的双眼却瞠得老大,几乎暴凸,黏上画板。

  除卸掩覆的画板,载满美丽的色彩。金的黄的橙的粉的,还有不可思议的白,隐隐约约地融进所有色彩,又似独立出来。

  那些全是寻常颜色,集结在画布上竟变得超乎寻常,令人赞叹。他彷佛将世上最美好的一切全献给这一方天地,用尽所有的才华去讴歌他挚爱的佳丽。

  她不知道世钦是天才或白痴。用尽这么美的色彩,却看不出他在搞什么名堂……

  「这个……是他的情人肖像?」

  「很美吧。」曼侬心醉地凝睇画面。「百看不厌。」

  「那……那个情人在哪里?」

  「巴黎。」

  「不是,我是说,这个画里面……哪一个是人类?」

  曼侬错愕地瞪往喜棠,好像她突然变脸成猪八戒,妖怪现形。

  喜棠勉强勾起嘴角,尴尬得很,可她实在很急著知道……

  曼侬回神暗咳,收敛失礼的神态,望著画面耐心诠释。

  「世钦哥在留英期间的空档,跑去法国找我小哥丹玉玩。本来只是旅游而已,他却一头栽入了西洋绘画。我只能说,他的天分实在出乎我们想像,甚至令专攻洋画多年的小哥深感挫折。」

  「喔。」那到底哪一坨颜料是他的情人?眼睛鼻子嘴巴在哪里?

  「他……在概念上倾向抽象主义,笔法上却充满印象派风韵。这或许得归功於他出色的书法底子和对色彩卓越的敏感度……」

  「人呢?」怎么看来看去,都看不见人?

  「就是这个。」

  戴著白丝手套的纤指,圈画著一块雪亮区域,喜棠立刻黏上去。看半天,不懂。拿远一点,眯著眼,不懂。把头侧过来看,不懂。侧过去看,不懂。索性把画板整个颠倒过来,还是不懂。

  「他的情人到底长成什么样?」

  曼侬无奈地吐了好长一口气。「像你一样。」

  她这是在讽刺吗?「世钦在欧洲的生活很荒唐吗?」

  「以一般人的眼光来说,或许吧。」她已无力继续对话。「好了。这幅画既然送到你手里,我也该走……」

  「怎么个荒唐法?他有多少个情人?」她急急追问。

  曼侬不知该如何应付如此庸俗的逼供,倦怠得只能直话直说。「他几乎跟每一位模特儿都有肉体关系,整天作画、饮酒、做爱、作画,像个画疯。他每画几幅就换一个模特儿,我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个。」

  那个贱骨头!「後来呢?」

  「後来他和世方哥都被召回上海,董妈妈还下跪哭著求世钦哥浪子回头,别再碰画笔。省得像我小哥那样,被父亲撵出去。」

  所有关於世钦的生活碎片,终於渐渐结成一个画面。

  压抑而封闭的东方,到了西方就成了狂野的解放。但他终究还是得回到东方,这是他的根,他的血脉,他的归属,他的责任。他只剩灵魂可以放浪——

  一个醉後才得逍遥的狂人。

  「原来世钦有两张脸。」一个醒,一个醉。一个规矩、一个叛逆。也许她早见识到他中规中矩底下潜藏的叛逆,只是因为不了解这层背景,才老是独自伤脑筋。

  「再怎么才气纵横的天才,也不见得有一层抱负的环境。世钦哥就是一个被传统包袱扼杀的奇人,而我小哥则是勇於挣脱包袱却又不知前途如何的凡人。」

  「他没有才华吗?」

  「艺术这东西,很难讲。你生前没才华,可能死後被人奉为旷世奇才。又可能你生前被称作旷世奇才,死後不多久,根本没人记得你的存在。」

  好深奥的绕口令。曼侬讲来舌头毫不打结,她却听得一脑子纠结。

  「你喜欢世钦吗?张小姐。」

  曼侬直视她良久,眼神迷离,却又坚定。

  「我喜欢的世钦哥已经死了。」

  喜棠呆愕。

  「不过,有人却企图使他起死回生,恢复留洋时那个狂放洒脱的浪子。」

  「谁?」

  「我哥丹颐。」

  他这么想替妹妹挽回世钦?他对他妹妹的情感,也未免太过浓烈。「他不是世钦的好朋友吗?」

  「他是,但他绝对不是你的好朋友。」

  好家伙,原来是张丹颐一直在扯她後腿,努力撮合世钦和他妹妹。她真笨,竟拿仇人当友人。

  「我哥也是个麻烦人物。」白丝手套认命地垂挂著秀丽的蝴蝶缎带,雍容华贵,却无力反抗虚浮的命运。「我不太清楚他到底在想什么。可我隐隐约约知道,他……打算对世钦哥不利。」

  「你替世钦担心吗?」对不起,请原谅她的小心眼。

  「当然,但我更担心我哥。」纠缠交结的白丝纤指,衬得娇颜格外嫣红。「他从以前就捉摸不定,很教人担心。而且他很会记恨,却不会给任何人发现。虽然如此,他还是我……很重要的哥哥。」

  喔……喜棠在心里暧昧地长长吟哦著,满眼小奸小恶,一肚子坏水。

  「你要准备出门了吧。」车子都已候在门口。「那我也不多耽搁,告辞……」

  「曼侬,要不要跟我一起走?」她漾开有生以来最狡猾、最可爱的友善笑容,仿佛她俩是多年老友。「我带你去见识我的前卫。」

  曼侬立即被挑起兴致,又不好唐突表示。

  喜棠多善体人意呀,直接向她解答,「我们去跟爱情的革命烈士们喝咖啡吧。」

  第十章

  租界区内咖啡馆,华洋杂处,充满不同的语言。来喝咖啡的东方人,完全不似西方人的优闲。盛重的打扮,盛重的妆点,盛重的举止,像做学问一般地严谨、专注、且傲慢。

  临窗的位子固然有好风景观赏,但自己也同样成了风景给人观赏。

  喜棠一行人低调行事,自然往深处落坐。

  她以为,来者就只有喜柔姊姊和那不知好歹的死大学生,怎知会冒出另一个怪异的存在——

  「你不是派对上的那个……」

  「我姓顺。」中年男子依旧笑容温雅,唇上浓密的小胡子修得颇富书卷气。

  「喜棠,你认——顺叔叔?」姊姊喜柔诧异。

  「请问这位是……」他有礼地朝曼侬颔首。

  「我朋友,张曼侬。」有个外人在,谅他们也不敢把事情搞得太难堪。

  曼侬自知是来看热闹的,除了微笑,一个字也不说。

  「姊姊找我有急事?」

  「这话……说来丢脸。但我和时嗣私奔时没想到的问题,现在一个个都冒出来。」

  「十四?」喜棠皱脸。她还以为自己的名字已经够俗滥,这人倒跟她有得拚了。

  「是这个时、这个嗣。」姊姊羞惭地在桌上急急指画。

  「不,喜棠小姐说得对,他的确是十四。」

  「我不是小姐。」早嫁为人妻了。

  「你永远都是我们顺家伺候的小姐。」顺叔叔恭敬道。「顺家代代都是生来服侍纽祜禄氏的,特别是你这一支。」

  打什么哑谜啊。「今天不是来谈私奔的後续吗?」

  「没有後续。因为仆人的後代,永远不得跟主人联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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