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相爱过,他们订过婚,他曾说待一切安定后便会接她去美国,什幺原因使他遗忘一切?
那绝不该是间谍小说裹的情节,更不该是老套的失忆症,是吗?
到底为了什幺呢?
她呆呆地想着。
从抽屉底找出那枚小小的订婚指环,明晚,可以拿这指环给他看?
她不知道!
即使立品认出了她、记得了她又如何?她黯然!
***
只是一个家庭式的小宴会。
除了之安和贝妮,一共只请了八位客人,王子奇和立品一起来,其它的都是夫妇。
贝妮不是个十分成功的女主人,招待客人全由之安负责,他知道贝妮在这种场合里有下意识的自卑。
贝妮今晚有些恍惚,她心中有事,暗暗地注意立品一举一动。愈看愈相信.立品就是她
以前的未婚夫,那个在孤儿院中相依了十九年的男孩子!没看见吗?他喝汤前总习惯地皱眉,那是立品的习惯啊!
他手上有一枚指环,贝妮看不清楚是不是当年订婚的那枚。她一直想找机会接近他,众目睽睽下,她却不知该怎幺做!
很奇怪,他今晚的态度有些特别,不时凝视着贝妮沉思一阵,当贝妮看他时,他的视线又避开了。
这种情形一直维持到晚餐后!
之安陪着客人们围住聊天,立品很自然地走向贝妮。
「盛夫人,能让我参观你漂亮的房子吗?」他问。他的声音很大,连一边的之安也听见了。
「贝妮,陪李先生看看!」之安很大方。
这正是贝妮渴望的机会,不是吗?
她带着立品走出客厅,到左边的饭厅里。饭厅外面有个露台,可以看见整个维多利亚港的夜景,很美、很静。那露台相当大,摆着十分讲究的白色镂花桌椅。
「坐一下吗?」贝妮问。
「多美的夜景!」他赞叹着。「这是香港最美的一幢房子吗?」
「最美未必,但可能是最高!」她说。
「有钱的人在香港真是享受,」他摇摇头。「在美国,整天都是匆匆忙忙的!」
「美国回来的工程师没有钱?」她故意问。
「我靠奖学金读出来的,」他说:「刚开始做事不久,希望以后能有点钱!」
「买一幢这样的房子?」她看着他。分明是立品,怎幺相对竟不相识呢?
「不敢奢望!」他笑得很单纯。「只想买一幢小小的屋子,最好在郊外或是海边!」
「一幢以白色石头堆积起来的屋子?」她眉毛一挑,眼中闪动着异样的光芒。「在海边的大石上?」
这是童年时代两个相依为命的孤儿的愿望!
「是的!」他热烈地说,很自然。「你也希望有一幢那样的房子?你可以立刻办到的!」
「那只是我童年的希望!」她摇摇头,很失望。他不明白她的暗示。「现在不再想要了。」
「为什幺?因为你能拥有更豪华的别墅吗?」他问。
「不,在那种白色石屋里,只该住着一对青梅竹马的小恋人,我不配去住!」她有些黯然。
「哎,对不起,我想我是说错了话!」他很有礼貌。
「没有事的!」她振作一点。怎幺回事?她和立品在做戏吗?「请问,李先生的家人也在香港的吗?」
「不,」他搓搓手,她看见了跟她手上一模一样的指环,天!他真是那个立品。「我的家人在美国!」
「在美国?」她很意外。他明明是那个可怜的孤儿,怎幺突然有家人在美国?弄错了吧!
「一个大家庭?」她努力使自己神色不变。
「只有母亲!」他说。摇晃一下左手。「这指环就是她给我的纪念品!」
贝妮说不出话。和她那款一模一样的订婚指环是母亲给他的纪念品?怎幺可能?
「我有一只和你完全一样的,」她装作很自然地看看他的指环。「很巧,是吧!」
「这种指环很普通,我相信珠宝店还有相同的出售!」他毫不为奇地说:「不过,我这只是有纪念性的!」
「是吗?」她失望了,立品是故意的吗?「有机会我愿听你的纪念性故事!」
他没说话,沉默地望着山下夜景。
「盛夫人一直住在香港?」他突然问。
「我觉得,我们似曾相识,」他犹豫了一会。「除了昨天在王医生那儿,我们见过面吗?」
「是的,为什幺问?」她的心在「扑扑」地跳动看。
「这,可能见过吧!」她不敢直说。她知道这件事牵连重大,不能冲动。「我也觉得你脸熟!」
「盛夫人的名字是,贝妮?」他再问。
「名字都好熟!」他摇头苦笑。「我的记忆力一向很好,可是就想不出在哪儿见过你!」
「是的,文贝妮!」她力持自然。
「也许,街上吧!」她畏缩了,说不出为了什幺。
「这是最大的可能!」他耸耸肩。
她走到一张椅子上坐下,凝视他。
「李先生以前来过香港吗?」
「没有!」他肯定地。「我在美国长大!」
「哦,」她拖长了声音,他不是故意这幺说的吧?「你看来不像土生华侨!」
「很多人都这幺说,」他笑。「尤其我的英文带有广东音!」
「你是哪间大学毕业的?」她问。
「威斯康辛大学拿硕士!」他淡淡的。「我学的是,」「微电子!」她抢着说。
「你怎幺知道?」他满脸诧异。
「我,我猜的!」她立刻否认,心跳得好凶。「王医生说你是电子工程师!」
「联想力很丰富!」他指指头。
「再去参观房子吗?」她警觉着站起来。虽然他们只是聊聊,被人看见仍是不好,她曾是舞女啊!
「我宁愿在这儿坐坐!」他不动。
「那幺,再坐一会儿吧!」她又坐下来。
他若有所思地凝视她,过了很久,才说:「我真的一定见过你,我有个感觉,我们似乎是很熟的朋友似的,」他说得认真。「文贝妮、文贝妮,多熟悉的名字,文贝妮,」「别乱猜了,我的名字又普通又俗气,一定好多人叫贝妮,是吗?」她岔开话题。
突然之间,她又怕被他认出来了。
「俗气?」他大摇其头。「那幺阿花、阿珠、阿美、阿萍的该算什幺?」
「不讲名字,」它的脸又红了。「你,打算在香港长住?」
「不一定,」他说:「那只是很可笑、也很突然的决定。我本来在美国总公司做事,上司征求我同意,问我愿不愿来香港,我在香港没亲没故,竟然一口答应了。你知道一定会笑,我竟有来香港找寻什幺失落的东西般的感觉!」
「是吗?你在香港失落过什幺?」她的心又再跳了。
「没有!我根本没来过!」他说。
她暗暗叹一口气.真是那幺老套的失忆症?
「不过,我倒希望曾经来过,」他十分突然地说:「十年前若遇到像你这幺美的女孩,一定死追!」
「噢!」她有些不知所措。他是真心?假意?这句话怎幺这样离谱?「你说笑话!」
「真话!」他做一个轻松的表情。「十年前你还是个小女孩吧!」
「十四岁!还在孤儿院!」她直率地说。
「孤儿院?」他脸上出现了奇异的因惑,但很快地,他又克服了那困惑。「我以为你是大户人家的娇娇女!」
「不是!离开孤儿院我做过两年半的事,」她摇摇头。心中好矛盾,到底要不要对他直说当年事?「然后遇到之安,我们才结婚!」
「很难令人置信,」他认真地。「你的气质那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