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酒吧这一行自然与黑道有点关系,况且素施一向豪气义气,颇有大姐大风范,若菱子这么可怜,就替她讲妥数,还了债,留她在身边帮忙,条件是她必须改掉一切风尘恶习。
菱子一直做得极好,表现出色,极能笼络客人,是最好的公关人材。有了她,素施就不必那么辛苦,素施也不当她是外人,根本忘掉了她的过往,对她犹如自己的妹妹。
可是──她一声不响的抢走了范伦。
她肯定知道素施对范伦的感情,她完全懂得素施。看她用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法,她必定故意这么做。
素施只是不明白,为甚么?
天下男人这么多,为甚么她一定要范伦?
而且一年之后不告而别,弃范伦于不顾,她真的爱他?
这是一个谜,除非菱子亲自说明,否则没有人能猜到。没有人。
她这样做不但伤了素施,也伤了范伦,为甚么呢?
素施只是回想,并没有把这段往事告诉凯文,他是外人,虽是好朋友,也不必知道这些陈年旧事。
而且说出来对菱子有损,她不愿做。
范伦真的接送素施三天,然后飞新加坡。
工作开始后,人也变得正常、乐观,和他刚出现在酒吧时的模样完全不同。
当时他的颓丧失落是因为菱子?是因为没有工作?素施不知道。
一星期后他回来,带了一朵好漂亮的新加坡兰花送给素施。
「偷运回来的。」他笑。
「谢谢。」素施还是淡淡的笑。
她不敢也没有把握在他面前表现真感情,她是个不能输、输不起的女人。
上一次的伤痕还没有完全复原。
上次的伤痕──她有点犹豫,会不会是自己的错觉?与范伦无关?
可是那种视线的交结,眼光的交流是互相的,她有感觉他必定也有,只因为菱子的突然闯入,是,只因为菱子。
刚刚开始生长的花蕾,无声无息的就乾枯,死亡.来不及展开它灿烂美丽的一生,实在是太大的遗憾。
那朵兰花活了一星期,天天对看它,感觉也许就不强烈,当工人把它扔掉的时候,素施也不觉可惜。
不像范伦以前在酒吧用的酒杯,她现在还好好的保存看,十分珍惜。
像他们现在这样的交往,会有甚么结果呢?她猜不出,霭文也猜不出,甚至有次问霭然,她也说弄不清。
「这样算不算爱情?」霭文问。
「谁知道。」素施自嘲。
「甚么又是爱情?」霭然彷佛在自问。
「也许霭文能回答这问题。」素施笑。
霭文认真的思索了一会儿,然后摇摇头。
「好像很复杂,我答不出。但我相信爱情其实是很简单的事,只要无条件的全情投入,只要全无顾忌的去爱,那就是了。」
三个女人都为这话沉默了好一阵子。
「女人最重要的是自尊,怎能毫无顾忌?」素施先说。
「你已过时,素施。」霭然笑,「现代爱情定想爱就爱。不爱就掉头走。」
「我做不到。」霭文、素施齐声说。
「爱一个人我会爱一辈子,不会掉头就走,那不是爱情。」
「有一首歌还说现代爱情可买也可偷,虽荒谬但真实。」
「可叹可悲的现代爱情。」
「那不配称爱情,那只是情欲。」
「羁然,你那个洗怀之呢?」
「洗怀之怎会是我的?」羁然愕然反问。
是个晴朗的周末下午,已有些秋天的味道,有风,云淡,蜻蜒也在窗外飞过。
洗怀之又带看书本在霭然的家里阅读,这彷佛已成了他永恒的习惯。室内很静,静得只闻见翻书声。
怀之忽然有点坐立不安似的移动身子几下,然后去打开音乐。他放的是一张西班牙歌王胡立欧的情歌,那充满性感的歌声,一下子弥漫全屋的每个角落。
霭然意外的抬起头。这不是她家的cD,她从没听过这种歌声,这种温柔得令人心里柔软沉醉的歌声。
专注的听了一阵,她问:
「谁唱的?专唱这么好听的老歌。」
「老歌比较美丽,情怀美丽。」
霭然更加惊奇,这不是怀之讲的话。她凝望他一阵。
「你看来很不同。」
「我──是吗?」他又移动身子一下。
「甚么事?」
她是绝对的了解他。
他想一想,眼中光芒逐渐凝聚,变成一抹好深好深的蓝,蓝得令人深深的感动,感动于那深蓝中那种彷佛极深的感情。
「是时候了,是不是?」他搓搓双手。
「时候?」
「你不觉得吗?」他又搓手,十分奇怪的动作。「现在刚好,现在去做,明年就能有结果,我请教过人,不算高龄。」
「怀之,我完全不懂。」她放柔了声音。
她喜欢他眼中那抹深深的蓝,这令他今天看来特别动人。怀之有极好的风度气质,那深蓝该是气质中的精华。
「我是说──」他站起来又来回走几步。从裤袋里摸出一枚普通的白金指环,甚至没有盒子。「这送给你。」
他迅速的塞在她手心,转身就走进浴室,并把门关上。这刹那霭然懂了,再白痴的人也会懂。他在求婚,是不是?甚么是时候了,甚么今年去做,明年就有结果,甚么不算高龄。他在求婚,望看手中指环,是最简单纯朴的那种,白金的,没有任何花纹图案,不知道为甚么,霭然竟看到了千言万语。从没想过结婚。连念头都没有的霭然立刻了解,立刻感动,立刻决定。
「怀之。我想──你说得对,是时候了。」隔看浴室门,她平静的说。
浴室门立刻开启,怀之有点激动的站在门边,甚么都不说,只定定的凝视她。
「你说得对。」她重复,「现在开始去做,明年会有结果,最迟后年。否则,再过几年,我真的会变高龄产妇。」
「你──答应?」
「是。」
「你不意外?」
「有一点点,你从来没提过。」
「十几年了,我一直以为你知道。」
「我想我应该知道,但太钝,太后知后觉。」她笑起来。有种特殊的美丽,甚至美过出名的城中美女霭文,她的姐姐。「现在也不迟。」
「那我──」他伸伸手,想捉住她的双手,又迟疑不敢。「星期一就去办。」
「好。」她把指环戴在手指上,突然间觉得无比的快乐、幸福和满足。
「你有意见吗?」
「你知道我喜欢甚么。」
「我们到瑞士一间小教堂结婚,在欧洲度蜜月,回来再通知亲友。」
「好。」她笑,完全合她心意。「星期一我去申请假期。」
「我们不必通知任何人。」
「自然不必,是我们俩的事。」她看看手指上的指环,「为甚么它看来不是新的?」
「我──已为你预备了十年,」他有点不好意思,「十年里几番想开口,总觉不是时候。这指环一直放在我裤袋里,我的手常常触摸看它。十年了,自然看来不再新。」
她轻轻抚摸看,好感动好温系好满足。这一刻,她完全了解爱情。那是种不用言语,不必表示,全意相通,互相有信心、有默契的相依相伴。不必有应允,不必有保证,没有仪式,没有条文限制,它自然而然存在两人当中,长年累月都不会变质。
这就是爱情,属于他们俩的。
「我很快乐,非常快乐。」他说。
「我也是。」
「十年前我已认定你,从来没再正眼看过任何女人。」
「不必那么傻。」
「难得的是这十年来你不嫌弃我。」他真心的,「我这么闷,每星期到你家中,你总是微笑看替我开门,你从不拒绝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