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她也慢慢看清楚,家志绝非普通的混混宵小,他读很多书,凡事有见解,比她所知道的流氓,甚至一般男生,都要聪明复杂许多。
她无法拒绝读他的信,甚至抱着期盼的心态。
她思考他说的话,详阅他介绍的书,用他的眼光来看世界。从没有一个人能如此激起她内心最矛盾多样的感情;也从没有一个人,如此被她排斥痛恨,又深入到她心灵的某种孤寂中。
入狱三年,他也写了三年信。
盈芳在不知不觉中,原谅了这个杀了她哥哥,毁了她生命秩序的人。
她每回去探望他,他就给她一个大大的笑容。
这笑容,不同以往。以前的他也笑,但只限嘴角,鼻子以上仍冷硬得像沙漠中的巨岩;对她的笑,却涵盖到眼眸内,额头完全放松,脸上那种毫无戒备的友善表情,就彷佛有一条河穿山碎石而来,在他身上造出了风景。
而她发现,他很俊,并且能够俊到不带一点杀气,令人怦然心动。
他出狱后,两人面对面,他坚持代替世雄在她生命中的地位。
说“不”太难,于是她摸索出一套与他相处的最安全方式,就是当哥儿们,没大没小,吵吵闹闹,如此一来,他们之间的鸿沟也会长存。
如果他能娶文佩,远离北门帮,有自己正常的家庭和人生,可能笼罩在盈芳头上爱顾的“阴影”就会散去,她就彻底安全啦!
但最主要的,她不能让家志娶程玉屏,否则他这一陷落,就会永世不得超生,她也会一辈子不得安宁。
为什么呢?盈芳也不懂,反正就是有某种奇怪的动力,要她非这么做不可。
没想到,她也要为这怪胎操那么多心呢!
※ ※ ※
家志的工地,钢筋高竖,各种机械缆绳吊挂着,不同的金属在四月的黄昏里闪着程度不一的光芒。
感觉都很巨大和耀眼。
已经是收工时分,只有几个黝黑的外籍劳工,散布在泥沙堆中整理工具。他们看到盈芳时,露出白色的牙齿笑着,用手指向木材铁皮搭建的临时办公室。
她由敞开的窗口,看见伏首案前的家志。
出狱后的这段时间,他变了很多,小平头留长,皮肤因长期日晒,呈健康的古铜色。如今他日理万机,生活紧凑忙碌,天天是生意建筑的术语,原本吊儿郎当样已被磨光,整个人神态收敛,全是商人精明干练的架式。
像他这样,弃黑为白,由武而文,彷佛演员换舞台变戏码,演一角色像一角色,还真教人吃惊呢!
盈芳才推开门,一股熏死人的香水味马上传来,她心中暗叫一声:原来如此!
果真,她瞧见一双雪白肥腴的玉腿横陈桌旁,再来是曲线毕露的黑色洋装,薄得教人遐思;最后是一张色彩缤纷,发丝飞扬的艳丽脸蛋。
哈!好个狐骚呛人的程玉屏!
比起来,盈芳一脸的不施脂粉,一头的没型短发,加上牛仔裤、宽衬衫,倒像牡丹花旁一棵不起眼的万年青。
家志还来不及招呼,王屏蘸满红汁的大嘴巴就叫道:“哟!我们的干妹妹来罗!欢迎呀!”
玉屏的那声“干”,十足是酒家的“干”,令人起一身鸡皮疙瘩。她不理会那只骚狐狸,迳自强拉家志到屋外,而且走得很远,直到空气恢复清爽宜人。
“怎么啦?!”家志猜到她的来意,似笑非笑地说。
“你还敢问?!”盈芳直接骂说:“你为什么要临时取消约会?我可是千辛万苦才找到一个肯和你交往的良家妇女,你竟然随便放弃?!”
“我真的另外有事。”他还是笑着说。
“有事?别告诉我,是为了程玉屏那个超低水准的女人!你比较喜欢和她在一起吗?”
她忿忿地说。
“当然!你看她多秀色可餐!”他故意说:“只要是男人,哪个不想一亲芳泽?!这是天性呀!”
“天性个头!”她握紧拳头说:“你是猪、狗呀?!”
家志见她真的生气了,忙说:“好啦!别想拿钢条敲我的头,会打死人的。我今晚真的有事,我义父在别墅请客,有些政商要人出席,是有关这栋大楼的,我人最好要到。”
“真的?”她怀疑地说。
“不信的话,你可以打电话向我义父求证!”他说。
“不必了!我疯了才会去跟他求证!”盈芳又说:“我和姊姊都巴不得你早日脱离他的势力范围。”
“我义父已经改邪归正,和一般生意人没两样了。”他说:“你怎么老是对他有成见呢?”
“狗是改不了吃屎的。”她说。
“你是在骂我吗?”他又面带微笑说。
“我才懒得骂你!”盈芳瞪他一眼,“我再去想办法说服文佩,重新给你一次机会。如果你再搞砸,我就只好将你留给那个蜘蛛魔女,让她把你啃得尸骨无存。”
“我以为你会先把我大卸八块呢!”他笑着说。
“对要死的人,我才懒得花力气。”盈芳看看表,想起自己的任务,说:“我得走了。”“嘿!等一下。”家志叫住她:“等宴会结束,我去接你,我们还可以赶个午夜场电影。”
她有没有听错?他竟主动邀她看电影?大概是算赔罪吧!她想答应,但李妈妈的事得尽快解决。
“不了!我……我也有事。”
“什么事会比敲我竹杠更重要呢?”他好奇地问。
“没……事。”盈芳没防他会问,一下子语无伦次起来,“就……就是逛街嘛!春季大减价,衣服便宜嘛!”
她愈解释愈糟糕。家志起了疑心,但他仍不经意的问:“是不是和小美她们一起去?”
“我……”她扯不出更多的谎,于是翻脸耍赖说:“喂!你好罗唆!我们女人逛街,你东问西问个什么劲儿?快去陪你的程美女吧!再见!”
她说得快,脚底也不闲,尾音才落,人已经跑到大马路上去了。
家志想想仍是不安,盈芳想躲他时,必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
他唤来手下一个工人说:“阿山,你跟在江小姐后面。看她到什么地方,再打电话向我报告。”
“是,我马上出发。”阿山说。
家志看着鹰架后逐渐沉落的夕阳,满脑子尽是盈芳刚才和他一来一住的神情。
认识她五年,以为摸透她的心思时,又常常有令人惊奇的意外。所以只要关于盈芳的一切,他都不自觉地变得敏锐多疑。
刚开始时,他还认为她是天真单纯的小女生,可大家都被她骗过了。
世雄的命案,一下子暴露了她的复杂性。他没见过脾气如此顽固的女孩子,害他写了三年的信。她不回,他也停不下来,倒像是打对台比耐力,双方都卯上劲儿了。
对!她就是有那股劲儿,沉默时也带着一种牵引人的力量,像发自内心的生命活力,随着她的成长而更显着,偶尔迸出的热焰火花,却令他头晕目眩了。
如果她毫不隐藏自我,他不是要烧得眉焦发焦了吗?
记得他们第一次单独对阵,是敏敏去南部躲信威时,要求盈芳去看他。
“我姊姊强迫我来的。”她一见他就冷冷地说。
家志只当她是小女孩的脾气,不介意地问:“还是不回我的信?”
“我不回,就是希望你不要再写,这是既浪费又没有意义的事。”她嘴抿得很紧。
浪费又没意义?这些信可是他在狱中花最多心思的事,几乎成为他的精神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