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志在众人的盯视眼光中,走回青天白日之下。
北门堂内,玉屏由二楼冲下来,愤怒地喊着:“你就那么轻易放过他吗?怎么可以让他走呢?”
“都是你这孽女!”子风一巴掌打到女儿的嫩颊上。
玉屏跌到一旁,左脸清晰的五个红指印,她用无法置信的眼光看着父亲,嘤嘤地哭了起来。在场没有一个人同情她,只有蔡明光上前哄她,子风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这个几乎像他亲生儿子的人,他却失掉他了。
※ ※ ※
家志一直往前走,像当初离开父亲一样,义无反顾。
他心里只想着盈芳,他方才竟说出了“心爱”和“妻子”的字眼,此刻他的心暖暖地跳着,才明白那些话有多么认真。
他曾经不懂爱,现在也不太清楚。只质问自己,他为什么肯花那么多心思在她身上?从五年前的第一封信开始,他一步比一步坚持地把两个人的生命牢牢套住。难道在潜意识中,第一次相遇,在敏敏身后,他就感受到那命定的光芒吗?
她多像他呀!是他的另一个自我,另一个一半,他为何要花这么长的时间才领悟呢?
他对她的关心是出于爱,保护是出于爱,忍让是出于爱……欲念也是出于爱,什么兄长还债之说,全是自欺欺人的障眼法。
爱,他以为没有的,学不会的,却早在他心上生根发芽,甚至枝叶成荫,繁花茂盛。
他要见盈芳,以全新的自己,让她欢喜快乐。
他打电话到舜洁基金曾,接线生转给敏敏。
“家志吗?你还好吗?你没伤人惹祸吧?”敏敏一听他的声音,就急急问着。
哦!至少她们仍是担忧他的。
他心情轻松下来说:“放心,我不会做傻事的。那些人已经被盈芳修理得够惨了,不用我再动手。不过,我有他们的笔录和血液样品,以防你们需要。”
“如果程子风不耍赖,我们也不会对付他。这种事传出丢,毕竟对盈芳不太好。”敏敏说。
“盈芳现在怎么样?肯不肯原谅我了?”他乘机问。
“呃。”敏敏迟疑一下说:“电话里不方便,我们见面谈好吗?”
家志有些不祥的预感,和敏敏约好在“雅礼”碰面的时间,就满脑子的胡思乱想。
午后的“雅礼”很安静,冷气隔绝了外面六月的炙热阳光。
敏敏一身浅蓝套装,脸上是不常见的干练神情。
她一坐下就说:“几星期不见,你好象不太一样了嘛!”
“我刚脱离了北门帮。”家志微笑地说。
“真的?”敏敏露出了惊喜的笑,眼眸又回到她特有的纯真说:“太好了,我该请你吃一顿大餐庆祝的。”
“没什么好庆祝的。”他耸耸肩说。
“哦?程子风是不是给你什么麻烦了?他刁难你吗?”她收起笑容,忧心地问。
家志不想加重她的心里负担,用轻快的语气说:“我义父已经正派做事,我离开就像员工辞职一样,一切按步骤来。”
“真的?”敏敏狐疑地问。
“真的,”他转入主题说:“盈芳呢?她肯见我了吗?”
敏敏看他一眼,由皮包拿出一迭信,六封,都是他寄的,每一封都原封不动。
“她不愿意看,叫我还给你。”她轻轻地说。
家志心沉到底,即使在狱中,盈芳也不曾退信呀!这是什么意思呢?
他忙乱地问:“她还没有原谅我吗?你没说我很抱歉吗?我……”
“家志。”敏敏委婉地说:“这次的事情对盈芳的伤害很大,我没见她这样哭过。她原不原谅你,我真的不知道,因为她从不提你,一听到你的名字就走开,只有一次,她说你会拉她到地狱,会让她永远爬不出水桶的恶梦,我不太懂。”
他却懂了。这回,他很清楚自已血液尽失,心念成灰。
他心痛,从未有的痛。原来爱一个人就是如此,横剖胸前,让人赤裸裸去掏心割肝,寸寸凌迟。
他低声问:“她对我彻底绝望了吗?连兄长都不是了吗?”
“家志,别难过,这种事是急不来的。”敏敏柔声说:“盈芳的倔强个性,你是领教过的。还记得五年前为了世雄的事,她十个月拒绝和我说话,一年半后才愿意见你吗?她从小有创伤,恢复总是比较慢的。”
事实上,他辛苦写了三年的信,才让盈芳正眼看他一下。问题是,他还能有另一个三年吗?在他已了解自己的爱以后,三年像漫长的无期徒刑,他会因渴望而死的。
“她还住在你那里吗?”家志强忍着沮丧问。
“她已经离开台北了。”敏敏说:“我们想这样也好,这儿有太多她童年不堪的回忆,总是和过去纠缠不清,对她并没有好处。”
包括他在内。他甚至连问她上哪里的勇气都没有,她们设法在排除他,因为他是一切混乱的根源。
“过一阵子,我打算送地出国。换一换环境,认识一些新朋友,她才不会原地打转,猛钻牛角尖出不来。”敏敏又继续说。
然后盈芳就愈飞愈远,飞到另一个繁华富丽的世界,不再需要他,并且忘了他。而他呢?沉到最底端,带着无法愈合的伤口。
他爱盈芳,由一开始;而她不属于他,也由一开始。
拿走那迭信,他站了起来。
敏敏忙阻止他,“我们还没说到你呢!你离开程子风以后,有什么打算呢?”
本来他的打算是以盈芳为中心,现在中心消失了……
“我还是活得下去的。”他彷佛告诉自己说。
“你知道,我有一笔钱是为你而留的。还有,信威和云朋都会为你介绍工作……”她试着提议。
“不必了!”他怕口气太过横断,又加一句,“谢谢你们的好意,我想先出来目己闯闯看。”
眼见家志不愿再谈的神色,敏敏一时无措,他的倔强不输盈芳,只有任由他去了。
家志走出“雅礼”,举目无亲,望眼无友,他把六封信在第一个看到的垃圾桶前撕个粉碎。毁掉爱欲,还有盈芳还他的戒指,穿线在他胸前,本想扯下,但K金镶钻闪着光芒。物有何罪?以后或许还能典当救急呢!
他脚步不止,心里的目标是父亲的骨灰塔。
来到台北的近郊,他取坛膜拜,第一次像人子一般哭泣。
“爸爸,你不会爱,不教我爱,是不是因为知道,爱的滋味其实是苦涩伤人的呢?”他哑着声问。
那晚他睡在塔旁的小棚里,看近处冥火,听远处鬼嚎。一格格的神主牌位,一垄垄的土丘坟,大家一同安眠。
第二夜,他宿在最早流浪的公园,那里仍有不少游荡的人。中央的一颗大树他还记得,他的第一个好朋友阿新就在树影下断气的。
阿新十岁时,他父亲带他到这里玩,买了一堆食物,然后就不见了。阿新不敢离开,一直等他父亲,可惜到十六岁他死时,都没有等到,成了真正的孤魂野鬼。
天亮了,家志蜷曲在长椅上,是一群跳舞的老太太吵醒他的。
“少年仔,你要不要工作?”有个老先生问他。
他摇摇头。流浪有时候是不得已,有时侯是自愿的。
第三晚他睡在淡水河旁的公园,是他和盈芳自来过的。那些日子多幸福,他可以见她、碰她,和她谈心,而她也在意他。
河上的灯影依然绵长绮旎,偶尔躺着看,偶尔坐着看。有一对情侣走过来,看见他,远远走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