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二十四个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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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这小子的野心很大,说三十岁以前要列入百万富豪的行列,而且是美金的喔!」杜明峰很八卦的说。

  「难怪你已经做起维修电脑的生意,你要那麽多钱做什麽?」高小玫问。

  「我想用十年做完二十年的事。」林世骏淡淡的回答。

  此时,菜陆续上来,话题亦被中断。桑琳对那未完的句子感到很疑惑,但也只能任由它像断了线的风筝,自生自灭。

  大家忙著下筷子,鸡鸭鱼肉色香味俱全,但桑琳有点食不知味,偶像也不能狼吞虎咽,对不对?她看斜对面的林世骏也没有吃多少,彷佛食欲不佳。

  记得去年在医院时,他们偶尔会一起吃晚饭或点心,他可是大口大口的吃,就像一般成长中的男孩一样。但一年後,他似乎变化很大,人变得成熟稳重,不时流露出一股老气横秋的模样。

  「阿骏,帮我剥虾子壳。」华稚蕾撒娇地说:「我要做宣传,手要保养,万一刮到就难看了。」

  林世骏本想拒绝,但想一想,还是接了过来。

  「对了!我和阿骏都有女朋友了,那余老师呢?我们什麽时候可以喝喜酒呀?」杜明峰吃块海参说。

  「快了!快了!」吕云热心地抢著回答,「最近就有个牙医在追她,相貌英挺又多金,我们都很看好哩!」

  牙医?早就被她三振出局了,但桑琳任由吕云去说,有人追,也算保住自己的面子。

  那一头,林世骏捏碎虾壳,硬刺弄疼了食指尖,他不觉用嘴吸吮一下,想减轻那痛苦。

  「看,叫你剥虾,你倒自己吃了!」华稚蕾抱怨地道。

  林世骏愣了一下说:「对不起。」

  「你太心不在焉了!」华稚蕾又拿一只虾给他。

  小风波过去,杜明峰又继续方才的话题,「我早讲过,余老师结婚,新房布署由我负责,像墙壁粉刷、窗帘、大型油画啦!我都想好了。喂!阿骏,你不是也要参一卡吗?」

  「啵!」一只虾又去了壳,林世骏下意识的放入嘴巴,无法回答杜明峰的问题,咬得两颊好痛。

  「你又吃掉我的虾子啦!」华稚蕾生气地说。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你最好自己剥。」林世骏似乎有些不悦的说。

  吕云憋不住,差点爆笑出来,後来多亏桑琳的镇静,转而聊聊学校老师及毕业的同学,才顺利吃完这一顿饭。

  饭後,桑琳婉拒他们开车相送,自己和吕云搭计程车回家。

  在路上,吕云说:「杜明峰都没变,仍是那拙拙的古锥样,但林世骏几乎像换了个人似的,我也不会说,就是锋芒尽敛,不再那麽坦率了,大概是因为你的事吧!」

  「他不是都好了吗?」桑琳试著说。

  「我不敢讲好或没好,至少他愿意结交合与他年龄层相同的女孩子了。只是要他像十八岁时那麽热情奔放,恐怕不容易了。不过,这些改变也不是不好,瞧他不是显得更有魅力了吗?至少华稚蕾吃这一套。」

  桑琳不再言语,望著窗外不断倒退的景物,想起那一去就不回头的时光;偏偏人会记忆,累积了许多无用的伤感。

  除了年龄外,华稚蕾并不适合他,因为她根本引不出他最至情的一面,那燃著最亮丽火花的心灵,曾照耀过桑琳的眼。

  「Sunny」是对惨绿岁月的告别,今天这一顿大餐,说是谢师,但真正的用意其实是对她余桑琳的珍重再见吗?

  ☆  ☆  ☆

  林世骏在公寓内四处走动,把已经放整齐的电脑零件再重新排放一次;墙角的画总是大小不一,再放里面一点;乐谱架,怎麽老觉得不够乾净呢?哦!花,那束百合、玫瑰和满天星插得不够漂亮……

  这是他们住处的第一束花……呃!这其实也是屋内第一次那麽窗明几净,因为桑琳要来!

  炎炎夏日,冷气常常断电,他又打开电风扇抱著往四方吹,尽可能的想让空气显得清凉流通。唉!再怎么样,也不是一座美丽的皇宫呀!

  自从去年桑琳狠心的拒绝他後,一大段的不闻不问,算是受伤後自我的休养生自心。

  这期间,他被迫到美国去,曾与家人发生严重的冲突,後来偷溜回台湾,还遭到经济制裁,连住的房子都被卖掉了,但这仍阻止不了他倔强的心。

  林家最後终於放弃了,老爸还半调侃地说:「你以为你是日本武士呀!目中一剑,八方不动?都怪你爷爷念太多宫本武藏给你听了,什么一半执於爱,一半憎於恶的,才会造成你这种怪个性!」

  今年一考完期末考,吴荷丽又打电话来催他到洛杉机去。

  「我不回去,忙著赚钱!」林世骏这么说。

  「要赚钱,到你老爸的公司正好,我们的股票要上市了。」吴荷丽说。

  「不!我要靠自己。」他说。

  「你……唉!我不想说了!」她无奈地抱怨,「好好的少爷不当,老是挑最难的路走,像是我们哪里欠了你似的!」

  「妈,我要白手起家,你不是该高兴我有理想、有抱负吗?」他稍稍婉转的说。

  没错,他必须要拥有自己的财富,才能名正言顺的养活自己爱的人。

  他虽然才要升大二,但凭著自修,他已拿到电脑技师执照,手中握有不少顾客,而且业务蒸蒸日上。

  另外,他还作词、作曲,有一度,他曾考虑灌唱片当歌手,钱可以如流水般的赚。但这一行,起得快,落得也快,他要的是长远,所以宁可居於幕後,生活也能维持单纯低调。

  学业、事业双管齐下,让他日以继夜的忙碌。有时杜明峰都忍不住说:「你急什么急呀?来日方长,你现在才二十岁,就忙成这样,小心早早长出白发,未老先衰。」

  「那样最好,我还怕自己不够老,人家喜欢黑发,我是巴不得有白头发呢!」他半开玩笑地回答。

  他是一直很努力的在「追赶」桑琳,以他目前的收入,月薪常常超过教书的她,但问题是,当他双手奉上,她会不会又将他冷冷的打回呢?

  她曾有的狠绝今他记忆犹新,但也带给他许多思索的空间。以前他是太过年轻无知了,正如桑琳所说的,不会保护自己,当感情泛滥溃流,便处处成灾。

  他设法改变与反省,也曾和别的女孩子交往,当然是同龄或比他小的,但每每和她们聊天,在洋溢的青春中,总有种令他觉得乏味的肤浅,那时,他就会更想念一举一动都牵动他心的桑琳,那是深得他意的温柔婉约啊!

  说他偏好年长成熟的女性也不对,因为那些三十多岁的女子里,他也只喜欢桑琳,其馀的不曾多看一眼,所以,他很确定自己「正常」,就是爱一个人,很纯粹的,年龄从不在考虑之中。

  写完[Sunny」这首歌,抑郁之心不得抒展,因此很想要见她。

  在饭店重逢,她几乎没变,只是少了「老师」的身分当盔甲,彷佛又纤柔许多。而她清脆如铃的声音,那眼里一惯少女的稚气,都不曾因时空而散逸,仍是他最初的神魂,於是,他决定不要放弃!

  只是这一回,他不能再横冲直撞的,必须学著迂回和伪装。由学生当情人,太过惊世骇俗,那麽就先做朋友,再来是情人,就比较能教人接受了吧?

  泛滥的河流,若能疏导,相信亦可流向她的心田。

  当他请杜明峰去邀请桑琳时,起先是招来了满脸的大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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