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的?我觉得你打得很棒呢!”她是他认识的女孩子中,球打得最好的一位。
丹枫摇头苦笑。“那是我每天努力练习的结果,并不表示我有天分,而且篮球并不是我最大的兴趣。”
她很清楚自己的能力,若不是为了能跟他相提并论,她不会每天拚命练球,打到手都长出厚茧来。
一直以来,她所追求的目标都是他,而非篮球。
“是吗?那你最大的兴趣是什么?”他一直都以为她很喜欢打篮球。
是你!自从小学六年级结下不解之缘后,她最有兴趣的事物一直都是他!
但脸皮薄的她不可能将这羞死人的事情告诉他,否则不就暴露了自己对他的爱有多深?
“我没什么特别的兴趣。”她虚应了事,转移话题。“倒是你,竟然能喜欢篮球这么久的时间,一打就是十几年。”他这份能耐,倒是没几个人能比得上。
“其实我计划等过了今年的球季后就退休。”这个决定他还没跟人说过呢!
“为什么?”身为他的头号球迷,这无异是个坏消息。“你打得这么好ㄝ!”
“我已经二十七岁了,对一个运动选手而言,体力开始走下坡;再加上长久使用膝盖的关系,已经造成损害,没办法再像以前一样畅快地跑了。”这是一个让人无可奈何的事实。“所以我想光荣退役,只留下最好的记忆给球迷。”
“那你接下来打算做什么?”她能够理解运动选手的生命有限,尤其是篮球这种需要体力的运动,更是无法逞强。
“我想做教练,不用跑,但仍可跟篮球有所接触。”这是他所能想到的唯一退路。
不管是做学校的教练或是球队的教练都可以,他只想延续自己的篮球生命。
“你哟,”她忍不住糗他。“真是个篮球疑哩,不管做什么都离不开篮球!”
不过,这才是她认识的贺伯恩哪,一个满脑子只有篮球的球疑,她就是喜欢这个大球疑!
“没办法,谁教我只会打篮球。”除了篮球,他实在想不出自己还能做什么其他工作。
念书,他没有兴趣;上班,他嫌无聊;做生意,他又没天分。
所以说,除了篮球,他别无所长。
“谁说的,你可以去做模特儿啊!以你的身材和长相,绝对可以大红大紫的。一先不说他高人一等的身高,光他那张桃花脸就可以卖钱了。
每回只要有他的报导,那本杂志的销售量就会激增,他的魅力可见一斑。
“不行啦,我做不来模特儿的工作。”他露出苦笑。“要我摆pose,简直要我的命。”每次帮杂志拍采访照,他的表情和身体都很僵硬,还不如打球来得痛快。
记得几年前,他那个当造型师的弟弟贺仲恩,情商要他客串帮忙走秀,结果他却僵着身子在台上迈不开步伐。
从那次以后,仲恩就不敢再打他这个“花瓶”的歪王意。
没办法,他实在不适合吃那行饭。
“你知不知道?你的照片很抢手ㄝ!有时候在网站上招标,一张可以卖到好几百块哩。”她也是抢购者之一员,只要有他的照片,她拚死也要买到,纵使花费钜资也在所不惜。
“是吗?”他知道自己有一些固定的球迷,只是没想到有这么受欢迎。“可是,她们买我的照片干什么?难不成拿回去避邪?”
丹枫翻翻白眼。他这迟钝的一面还是没变,不过这也是她喜欢他的原因之一。
记得以前在学校时,他认为那些来跟他告白的女生,都是因为他篮球打得好才心仪于他,全然不知他的长相才是真正的主因;更夸张的是,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是全校最受欢迎的男生,他以为这都是玩笑话,当不得真。
正因如此,他跟男同学的感情都很不错,因为他不懂得恃宠而骄,完全没有身为偶像的优越感,跟现在的他完全一样。
“不说这个了,”他乘机提出邀约。“你明天有没有空?我们出去走走。”约会是成为男女朋友的第一步。
这是约会吗?她忍不住兴奋地想着,但仍故意装出一脸勉强的模样,回道:“应该……可以吧!”
其实她的心中已下定决心,就算与世界为敌,她都要去。这可是他第一次正式约她耶,怎么可以不去!
看她一脸为难,他体贴地说道:“如果不行的话,不要太勉强……”反正也不急在这一时半刻之间。
但他还没说完,丹枫立刻焦急地打断他的话。“不会!”一说完,她再度为自己急切的反应,一脸尴尬地找理由。“呃……我的意思是说,我一点也不勉强。”
“那就好。”迟钝的他,当然不会发觉她的尴尬,开心地订下约会的时间。
“那我明天早上十一点去你家接你。”
“嗯。”她嘴角拚命往上扬,一脸的喜悦,藏都藏不住。
“我送你回家。”
“不用啦,我家就在前面而已。”她指着前头五十公尺外的花店。
“不行,怎么可以让你一个女孩子独自走夜路呢!”他坚持陪她走到花店门口,才跟她道晚安。
丹枫站在原地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虽然知道今晚所发生的一切都不是在作梦,但仍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因为,这一切都太美好了,美好得不像是真的!
她真的见到他,还跟他共进情人节大餐,他还说他喜欢她,最后还很绅士地送她回到家门口……
这些都是她以前作过的白日梦,没想到会在今晚一一实现!
这些都是真的吗?会不会是她又在作梦?
她好担心明天醒来后,才发现今晚的一切都是南柯一梦……
第五章
“丹枫,你在干什么?干么在脸上鬼画符啊?”一大早起来,看到一张红红绿绿的“鬼”脸,差点没把骆爸给吓死。
“什么鬼画符?我这是化妆ㄝ!”骆海东的“不识货”,差点没把丹枫气炸。“臭老爸,你不懂就不要乱说话!”
虽然不确定昨晚订下的约会是否存在,但她仍兴奋地在早上六点就起来涂涂抹抹。
一张脸涂了又擦、擦了再涂,花了四个小时,总算将所有的色彩都往脸上抹了一逼,好不容易才完成的杰作,竟然被评为鬼画符,难怪她会生气。
骆海东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原来现在流行歌仔戏妆喔!”
这是他在看了女儿的死白粉底、一大片绿蓝掺杂的眼影、两大坨腮红,以及血红色的唇膏后,所得到的结论。
她化妆后的模样,就跟那些唱野台戏的歌仔戏演员所化的妆相同嘛!
“歌仔戏妆?!”被老爸这么一说,她赶紧跑到玄关的镜子前猛照,仔细打量脸上不均匀的色彩。“是不是太浓了?”
连忙抽出一张面纸开始小心擦拭,深怕将几个小时的心血给毁了。
可恶,若不是为了要突显出自己的性别,她也不喜欢在脸上涂涂抹抹的啊!
早知道就将头发留长,不应该贪图方便而老是剪短发,连最起码的性别辨识工具都没了。
“丹枫!”出门买早点的青枫,才一走进家门,就差点被站在玄关的妹妹给吓死。“今天不是万圣节吧?你干么打扮成这副鬼模样出来吓人?”
昨晚丹枫要求今天要请假一天,因为她有事必须出门,看她这模样,应该是打算出去约会吧!
青枫不禁要称赞敢追丹枫的男人,真是品味独特!
姊姊的直言直语,更是严重打击丹枫的自信心。“这是我花了四小时才化好的妆ㄝ!”有那么糟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