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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页

 

  「追求流行已经落伍了,如今是讲究个人风格的时代,你没看杂志在写吗?」我一口一片巧克力,乾脆俐落。

  她哼哼。

  「我没你悠闲。」

  「这种巧克力薄片真好吃!」我同意她的看法。

  「说说你受伤的事。」

  我很乐意,也不隐瞒丝毫,说到「正义使者」出现的时候,凡凡不信的间:「蝙蝠侠吗?」等我说出是唐冬远时,她不响了。

  「怎麽样?」我得意的说:「他很棒吧!」

  凡凡竟然没有钦佩的样子。

  「有钱又有闲的人,当然可以见义勇为。」

  「你到底怎麽了嘛,凡凡。」

  「嫉妒有钱人,我现在很嫉妒有钱人。」她重复著说。

  「为什麽?」

  「程先生的爸爸发出最後通牒,在程先生三十五岁之前如果没闻下名号,不能自立的话,他也不再支助儿子,甚至不分财产给程先生,因为这些年来程先生向家里要了很多钱,其他兄弟早已在不满他乱花钱了。」

  我计算著,房租、生活费、设计所需费用、薪水……一笔天文数字!

  「也难怪。」我说。

  「你根本不了解程先生的痛苦,」她对著我发泄。「他一直那麽努力,只是他太前进了,那些厂商都不能了解他的前卫作品,不肯长期支助,他真是太可怜了,众叛亲离,如今只剩下我支持他了;」

  我目瞪口呆。凡凡在瞬间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刚才叫我别理程春野发神经的话,如今自己却说起这种话来。

  「对不起,爱丽丝,」她抱歉。「这些天我陪程先生不断接触厂商,饱尝碰壁的滋味,心里就好气那些有钱人,为什麽不试一试?为什麽不尝试就否认程先生的才能?如果我有干万财产,我就不用这麽烦恼了。」

  「你烦恼?」我天真的说:「为什麽?你只是跟著他学,以前不是说过学不到什麽吗?何不乘机改行?」

  她双眼冒火的蹬著我。

  「你当我简凡凡是那种人?在程先生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离开他,他将心灰意冷,就此断送设计天才也说不定。我要留下来帮他度过难关。」

  「没薪水也不在乎?」

  「不在乎。」她义无反顾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听到的,她真是简凡凡,不是狐仙变出来骗我的?

  「凡凡,」我好佩服。「我真没想到你追求女权的另一面是如此讲义气,而且是对一个神经质的大男人。」

  她叹气。

  「相处久了,觉得他可怜,一个得不到赏识的天才。」

  「从前你不喜欢他呢!」

  「是啊,是啊,人总会改变的。」

  「没想到你也会多愁善感,真不像新女性。」

  她挥手。「女强人这名辞也落伍了啦!」  .

  我微笑。「你一向嚷嚷做人要讲究实际,结果事到临头,自己却乱了。老说要离开程先生,现在反而护著他。凡凡,你没有发现自己很矛盾吗?」

  她撇撇嘴。

  「只有头脑简单的人,才不会有矛盾的时候。」她是在说我吗?「人本来就是感情的动物嘛,感情是复杂的,喜、恶端在一念之间,就像今天我得罪你,你很讨厌我,过了明天,你想到我的好处,还会恨我吗?」

  我拍手。

  「好棒的演讲!」

  「爱丽丝!」她笑思。「你老是长不大的样子。」

  「少胡说,我有二份工作哦!」

  「哼,你没看小说写的:一个人不曾经历大悲、大喜、大难,是不足以成为一个成熟的人。现在,我看尽商人丑陋的一面,明白人世间有无穷无尽的烦恼,我帮程先生的同时,也将今自己成为一个成熟的人。」

  我便了眼。

  「人生在世真的要经过那麽多苦难吗?」

  「想成为大人物,就必须这样。」她骂定的说。

  「我周围没存大人物,我不知道。」

  「唉,我不服你对牛挥琴了,」她真不客气。「我今天是来问你以前说的话是不是真的。」

  「什麽话?」

  「有一次你跟我说,你大伯在开成衣厂,有没有?」

  「对啊,还代理法国高级服装,暑假时信实在那儿打工,回来选带几件衬衫、洋装给我呢!」我掩不住得意。

  我爸爸没有兄弟,所谓「大伯」是信介哥他们的大伯,从小跟著叫惯了,虽然彼此没有血缘开系,蔡大伯也不比姨丈亲切,但男人威严不表示他就是坏人。

  凡凡急急从皮包翻出小册子和原子笔。

  「公司名号、地址、电话,快告诉我。」

  「做什麽?」

  「这是我和程先生最後一个希望了。」她企盼著我。

  「凡凡,别傻了,你和程先生要去找厂商前,应该先搜集资料,没其所好才能够成功。程先生的设计图我以前看过,我知道不行。我大伯最讨厌奇装异服,他的成衣厂大都生产高级服饰,中价位,适合二十岁至五十岁的人选购。你要不要看看他送我的衣服?」

  我打开衣树,捡出一件苹果录的洋装,三件衬衫,分别是白色、粉红、淡蓝,一条蓝色格子裙,一条碎摺复古裙子,还有一件冬季的红外套。都是这二年前後送我的,大伯妈没有女儿,对我比较大方。

  「一般人都是穿这种衣服,有的人讲究精致、昂贵的好料子,有的人随便一点,但都不出‘大方、协调‘的原则。程先生所锺意的前卫服饰,我在服装杂志上看过更怪异的呢,可是那都用在表演场合,吸引人而己,厂商不会买。」我没有说服人的大道理,只好将大伯、大妈或那个人在谈论服装时说过的零星记忆搬出来。

  「对对对,」凡凡兴奋的说:「我就是想替程先生找一家赞助厂商,办一场服装秀,打响知名度,什麽都好办。」

  「程先生的主意?」

  「我的主意,但是他也不反对。」

  「程先生不是有个有钱的爸爸,为什麽不找自己人?」

  「唉唉,如果几年前还可行,现在别想了。」

  「办一场服装秀要多少钱?」

  「少说要几百万吧!」凡凡算计著。

  我咋舌。

  「吓死人!我大伯可不是大企业的大老板,不可能拿出这麽多钱帮助一位设计师。换了你,你肯吗?」

  「又不要他一个人出钱,他可以联合其他厂商共同举办啊!」

  「你真疯了,凡凡。」

  「爱丽丝,你不知道我现在心里有多急,明年程先生就三十五了,他要断了经济来源,能不拚吗?」

  「怎麽你在替他急呢?」

  「他女朋友同他闹翻了,只剩我啦!」

  听起来真教人同情,但我总觉得凡凡在白费工夫。大伯一向兢兢业业,二个儿子念完五专,全叫回来帮忙,大妈相夫教子之外,还帮著做生意,听说代理外国服饰就是她出的主省,因为成衣厂的生意愈来愈难做,必须另辟财路,可知她的能干,那里肯为名不经传的设计师冒这麽大的风险。

  「爱丽丝!」

  「我要问问姨妈,我只记住自己家的地址、电话。」

  下楼问了敏柔姨妈,她倒很热心,马上打电话过去问,回答是:到明年秋天的图样已经有了,办服装秀则无能为力,他们顶多登报纸广告而已。

  「落伍!落伍!」凡凡叫道:「在国外,厂商赞助设计师均十分热心,因为因此更能够提高他们的地位。反观国内,还在封闭自守,一年难得出现一场大型服装秀,难怪国人争相购买外国名牌的衣服,使本国设计师失去地位。」

  我和姨妈均无言以对,这些是我们不熟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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