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对于法蓝她只有大哥哥的感觉,而对伐尔斯……她总是情绪激昂,不是惊就是气!
“早!海莉儿,我刚用过餐。纹纹,早呀!”他与一旁一直垂着头的雅纹纹打招呼。
“呃……早!法蓝王子。”雅纹纹显然被法蓝吓了一跳,有些不知所措。她没想到法蓝王子会与她这宫女打招呼。
“海莉儿,今早好些了吗?”他仔细瞧着她的气色。
“嗯,好多了!说不定明天就可以下床走动了呢!”海莉儿高兴地说。
“那可不行,不躺足一个星期,你受伤的脚踝是不会好的。”法蓝摇头警告。
“可是那还得躺上三、四天,很久耶!”海莉儿苦着一张脸,带着期盼的眼神乞求“法蓝医生”减些天数。
“没得商量。”法蓝一口回绝。
“别这样嘛!法蓝,你不同意,纹纹真的不准我下床耶!整天躺着是很无聊的事,再继续这样躺下去,我一定闷出病来。万一我生病了,肯定出脚扭伤还严重,到时候岂不失了您大医生的面子?虽然跟我是没什么关系,但是你的医术一旦遭人质疑,人家嘲笑的可不止你一个。想想你是伊瑟亚的王子,竟连小小的扭伤都能医成大病,伊瑟亚的人民肯定沦为笑柄,这样你也没脸回伊瑟亚了,你说对不对?”海莉儿拉着法蓝的衣袖,表情正经又严肃得好象在分析国家大事。
法蓝瞪大眼,听得一愣一愣——他好象没开过精神方面的药让她服用吧?
“海莉儿,你别再胡说八道了,你的伤关伊瑟亚人民什么事?胡扯一通,还不是为了能够早一点出去玩。威克格勒人民的脸会被你去光才是真的——未来的威克格勒王妃!”雅纹纹糗她道。
“纹纹,你这是帮着外人来欺侮我嘛!”海莉儿嘟着嘴,老大不服气。
“错!我这是帮理不帮亲。你还是乖乖躺着吧,三、四天很快就过去了。现在有法蓝王子在这里,我去端药来,你快些喝粥吧!我回来可不想看见碗里还有东西哦!”雅纹纹叮咛完后,朝法蓝王子一欠身,才离开房里。
“你快些喝粥吧!我回来可不想看见碗里还有东西哦!”她学着纹纹说话的语气,像哄小孩似的。“哼!什么嘛!臭纹纹,就知道叨念我,哪天你如果生病了,看我不如法炮制才怪!真比我妈还啰唆。哦,还是别咒她生病吧!她没病都这么啰唆了,生了病岂不更变本加厉?”海莉儿想了想,摇了摇头。
“哈哈哈……哈……”
基于礼貌,从刚才就一直忍着不笑的法蓝终于憋不住,捧着肚子笑弯了腰。老实说,这与他温文儒雅的形象实在不符,但是遇上了海莉儿,他实在控制不住。
海莉儿看他莫名其妙她笑个不停,不禁想起自己昨晚也是这样笑,那是她想到伐尔斯竟是“巫孙”时的事。对了,法蓝是不是也是“巫孙”呀?
“法蓝,你是不是呀?”海莉儿急忙摇着他兴奋地问。
才止住笑的法蓝听她没头没脑地冒出这么一句不知所云的话,回问她:“什么是不是?”
“巫孙呀!”海莉儿看着他,一副“你很笨”的表情。
“巫孙?什么意思?”
“唉!就是问你会不会法术嘛!”她斜睨他的眼神是——你真的很笨耶!
“法术?我不会。你怎么会突然问这个?在你的世界里,会法术的人叫巫孙?”法蓝好奇地问。
海莉儿摇摇头。“我们那个世界有魔术师,不过那不是法术,所有的把戏都是经过设计的,我没有看过真正会法术的人。我以为坦娜会,伐尔斯会,你也应该会才是!”
“伐尔斯会法术?”法蓝挑眉。
坦娜是伊瑟亚王室的人,伊瑟亚的王女每隔几代便会有一人遗传神秘力量,坦娜即是其中一人,这是众所皆知的事,但伐尔斯也会……这倒是今人费解了。
“原来你也不知道呀!我告诉你哦……”海莉儿得意又兴奋地把昨晚的情形详细地复述一遍,末了还补充说:“所以呀!坦娜的孙子就叫巫孙了,这么说你懂了吧!”
懂!他当然懂,随便脑筋这么一转,他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只是他没想到向来一板一眼的伐尔斯也会搞这把戏!巫孙?伐尔斯如果听到了不知会是什么表情?
想到这里,法蓝又没了形象,乱笑一通了。
这法蓝也未免太爱笑了吧!他是不是也跟她一样联想到“吾孙”了?
肯定是。海莉儿想着,点点头。
第六章
云朋宫后院的大门此时紧闭着,并且被下达了命令,任何人不得接近一步。
这后院又名为“绿园”,除了四周植满诗情画意的杨柳,平坦如飞机场的绿色草坪上。
后院的正中央——有一座供休憩的白色凉亭,亭上的桌椅皆以灰白色大理石砌成,石桌上此刻摆了几样精致的小点心,两支白色瓷瓶里盛了香气四溢的醇酒,三只高脚杯各倒了五分满的无色液体,除了法蓝神情自若,另外两个人各以高深莫测的眼神审视着对方。
“这位就是里曼.米南利。”法蓝为两人引见。“里曼,这位是伐尔斯.威克格勒。”
早听闻威克格勒王子面容冷峻、才气纵横,处事明快果决、持论公允,近来国内实权多已移至他身上,长老服他,百姓敬仰,国王也有意早日传位予他,据说就等他迎妃之后;如今得以一睹龙颜,果然是一位天生的王者。
“你好,王子殿下,久仰大名。”里曼.米南利从容不迫地伸出手。
里曼.米南利——银灰色及腰的长发随意地扎在脑后;澄净的绿眸虽清澈光明,但眸中淡然的神色又似无底深渊,今人捉摸不定;唇上挂着的一抹慵懒笑意看似亲切,实则为他的自信又添上几分神釆。他此时一袭灰白色宽松的衣装,外表年龄约介于三十上下,在伐尔斯看来,此人不像个旅人,事实上他已知道里曼不只是个单纯的旅人。
“彼此,彼此。里曼.米南利——易骑的主人,米南利牧场、连锁饭店、食品市场的统裁者,我早该想到是你,米南利这姓氏并不多见。”伐尔斯以同等的姿态与他握手。
“哈哈!不愧是王子殿下,佩服佩服!”眸中虽有敬佩之意,里曼的态度却是不卑不亢。
“不介意交个朋友,就直呼名字吧!”
英雄识英雄,依伐尔斯的直觉,里曼这人绝对值得交!
“荣幸之至。”里曼颔首。
“原来你是易骑的主人,这会儿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了。”法蓝比了“请”的手势,三个人一同在亭上就座。
“怎么?你除了找我,也在我易骑的主人吗?”里曼不禁挑了挑眉。
“不错!”法蓝举杯。“多月未见,如今有事相托,仅以一纸书信邀来仁兄,失礼之至,请见谅。这一杯小弟先干为敬。”
“客气!客气!贱命一条,当初若非仁兄相救,早已命丧蛇窟。如今大哥有事,小弟自当万死不辞,您这一先干杯,岂非折煞小弟。就罚小弟回敬大哥三杯!”里曼一手握瓷瓶,酒倒三次,杯杯见底。
法蓝眼尾上勾,唇角上扬——这神情说有多虚伪就有多虚伪——面朝里曼。“大哥也太谦虚了,当初也不过是举手之劳,兄以弟自称,小弟法蓝我可承担不起,您老人家莫再客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