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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抢了我侵略的权利。”他低语。

  方筝赖皮地扬眉,抬起右手食指轻点他唇一下:

  “秀色可餐。”

  “我的荣幸。”他搂她腰到机车旁,跨上去启动。

  “去哪儿?”

  “找地方聊天。”

  这是他们正式为交往跨出的第一步,就从了解他开始。

  方筝跨坐上去,搂住他腰;犹如他急驶的速度,她迈出的步伐也没有退回的打算。

  第四章

  所谓的“自由保镳”,必要时简直比老板还大牌。她身边的人都问她为什么要雇用他,尤其以董培良那小子最为激烈,觉得他堂堂安管部主管被侮辱了。

  来无影、去无踪,没有大哥大或呼叫器可供遥控,即使曾经与他有过长谈,但方筝并不认为多了解他多少。

  风御骋,有四分之三中国血统,四分之一美国血统;从母姓,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在美国;二十八年的岁月中,足迹几乎遍布世界各国,当过打手、保镳、保全人员……

  很模糊、很笼统的资料。

  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穷追猛打精神她没有,她向来不拘小节,即使有疑惑也因为没有深交而作罢。

  如果说他们正在谈恋爱,恐怕也得归为另类。

  对酒会实在不怎么喜爱,可是有些场合还是非参加不可,毕竟她现在代表“方氏”,而不是“方家千金”,没有率性而为的权利。

  今天就是非来捧场不可的场合——报业大老的九十寿辰以及其曾孙订婚的大喜之日。因为业务上有密切往来,捧人场、给面子之后,往后生意才有得好谈。

  曾经,她也是一如舞池中那些不知人间疾苦的公子千金般,可以恣意张狂,舞着放肆青春,可是呀,再活跃的人一旦被巨大的责任打压住后,侥幸没发疯的人也会像她一样,提不起什么劲儿去玩乐了;也之所以她明白了何以长辈们脸上足以夹死蚊子的皱纹会那么多了。

  没兴趣跳舞,总要把力气花在有用的地方吧!?所以方筝偕着她的同志李乃君小姐一同向美食区进攻,干了两大盘美食闪到某张高脚背的长沙发中坐定,背对所有人吃将起来。

  “乃君,你刚才回绝了高家少东的邀舞?”

  “还不是怕你没伴。”李乃君有着高超功夫,狼吞虎咽之时居然没掉口红,唇上没沾半点油渍。

  “我想你还是去跳舞好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二十八岁了。”

  “啧!你还知道我为你作牛作马已虚耗青春到二十八岁了呀?不过说起来你也该惭愧,二十四岁的皮肤比我更苍老。”

  方筝撑着下巴,怎么看这个美人儿都没有滞销的理由,而且她这个上司一向开明又善良;又因她是女性,所以攸关上司与女秘书搞七捻三的传闻也没机会滋生流言。

  “我先说好,我可没有打算帮你养老。有好户头就赶快嫁!”她不正经地伸手轻捏了下她吹弹可破的肌肤。

  “又调戏我。”李乃君无可奈何地把盘中的鸡块叉起给她,并拿出雪白丝巾为方筝拭去唇色的汁液。全天下再也找不到比她更万能的秘书了。

  “如果我是男人,一定娶你回家,稳赚不赔。”

  “因为你不是,所以离他远一点。”冷得令人透心寒的咬牙声在她们的前方响起。

  方筝与李乃君都错愕地抬头来看人,而且还是两个。

  咦,是“东升公司”年轻有为的两位负责人嘛!陈颐九以及陈志斐堂兄弟,是青年企业家中近几年来不可忽视的人物,虽然目前挤不上大规模,但人人都看好他们的远景。怎么会用烧死人的眼光瞪她咧?

  “你们过来做什么,不要打扰我们!”李乃君冷若冰霜地说着,完全不见刚才的温柔保母样。

  哦……有问题。她这位八面玲珑的美秘书几时学会端起冰冷架子去给男人钉子碰呢?就不知道这陈氏堂兄弟与她有什么瓜葛。

  “李小姐,上次是我不对……”比较温文的陈志斐急切地说着。

  “乃君,别使小性子!”那个陈颐允就比较强势了,猿手一伸,将李乃君一把勾入怀中,强行押走:“而且,你欠我一支舞。”

  “方筝!”李乃君柳眉倒竖地瞪向见死不放的上司,传达着只有她俩知道的讯息——

  你是什么上司?见死不救!

  好好去玩,不必太早回来陪我。

  方筝对她行了个童子军礼,眨着眼,眉目传情。

  在李乃君被押入舞池中时,那个陈志斐也恰好隔绝住她的视线:“方筝,你自爱一点,不要破坏李小姐的清誉。”

  显然这个男人不擅长使用威胁口吻,所以出口的话没半点阴狠的气势。撂下了话,陈志斐也很快地走了,看来此君亦是李美人的裙下拜臣。

  那么他们堂兄弟之间的帐要怎么算?先攘外,再安内吗?将餐盘搁在茶几上,她双手枕在脑后,完全闲适的姿态。近些年来,关于她的流言总是有的,尤其她曾得罪过不少人。流言之中,当然不乏同性恋传闻;自从李乃君待在她身边工作之后,更有不少人指称李乃君是她的禁脔。而那个疯女人恐怕也是凶手之一。对于拒绝外来追求者最快的毒招当然是谎称自己有同性恋倾向,再加上追不上她的男人之中,总也有几个风度不好的人乱放话。

  当然,对方筝而言这些都是小事,李美人想当老姑婆是她的自由,如果要她为了怕流言而硬去女性化,那还不如杀了她;而且她相信,乃君或她的真命天子绝不会轻信流言。是非不明到会胡乱相信他人耳语的男人当然是看都不必看,甩到大平洋去也不必可惜。

  “嗨!一个人?”

  方筝的安静并没有太久,低沉的男音介入她冥想的世界,她耳熟地抬头看,笑了出来,也连忙起身。

  “钟适?你在台湾?”

  “我来找钟迅,会待上半个月。”递来一杯鸡尾酒。相貌俊雅出色是香港钟家血统必有的条件,这个钟适也不例外,即使他只是被钟老爷子收养来的旁支系亲属遗孤。

  “找到他了吗?”方筝侧着头,似笑非笑地问。

  钟适虽然比钟迅大上两岁而已,但那般深沉莫测,恐怕是钟迅一辈子也学不会的。

  “找到了。”

  “你专程由阿拉伯赶回来支援他的小剧场?”不掩嘲弄,直接陈述。

  他眉毛微拧:

  “他有才华。”

  “有你这种大哥一定很好。”她摇头:“钟迅积了什么德?让妻子代他打理一切,让兄长不惜一切资助他的梦想,而他自由创作之时又可以搞七捻三。”

  “他没有!”

  她深沉一笑,专注地捕捉他冰山的一处角,不言不语,她就是要等他更失态。

  钟适沉声低吼:

  “他不敢对不起方笙!与许家小姐之间是清清白白的,我可以证明,钟迅向来不对我撒谎。”

  她依然在笑,伸手拍了拍他肩膀,也看到他乍然发现自己失态得过分,连忙迅速武装起自己的冷淡。

  “钟适呀钟适!你来台湾只是纯粹为了弟弟,然后‘不小心’知道他有绯闻。并加以解决的吗?还是听到我姊姊‘无意中’透露了什么,便千里迢迢地来了?”

  钟适猛吸一口气。

  “你们姊妹……不同的表现方式、不同的性格。却是同样地令人生气!”

  “谢谢夸奖。”她很绅士地躬身了下,然后道:“既然你现在知道钟迅在哪里,下回见到他时,记得代我问一下,几时要让我当阿姨呀?我姊姊好担心得当高龄产妇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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