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笙伸手盖在他交握的手上。
“除非你父亲撤除这一项婚约,否则谁都是无能为力的。钟适不是那种会把自己需求放在第一位的人;至于他这三天来都不来找我,严格说来,我们也算在冷战中。”
钟迅深思的看她。
“我觉得你不是那种逆来顺受的柔弱千金。”
“是。以牙还牙是我的真性情,千万别给我骗了。”她轻笑,拿过侍者端来的二杯鸡尾酒,一杯交到他手中。两人互干了一下,一饮而尽。
“对于我大哥,你有什么看法?”
“相信我,如果要使他幸福,就必须阻止他娶不爱的女人,”
钟迅率直地问:“我能相信你是大哥真心要的那一个吗?”
方笙笑应:“你自己何不下判断呢?也许你成不了商业奇才,并不代表你笨。其实你坦率的眼中含了惊人的透析力,让人无所遁形。至少你看出了金小姐不适合钟适。”
为什么每次与她谈话都像被她牵着话题走,并且无可奈何的陷入被捉弄的情境中呢?更可怕的是他竟然不介意被这张天使面孔唬弄。
“我看得出来金小姐不适合,但我看不出来你会不会是当大嫂的好人选。因为你似乎也是很可怕的人。”
“是。但至少我不会在另一方厌烦的情况下去强求一份感情。如果不是确定了他对我有情,那么我是不会来香港与人搅和不清的。倘若你还需要更多的证明,那我倒是有个好法子。”她清澈的大眼闪动令人害怕的算计。
钟迅心下暗自提防。
“什么?”
“今晚在我那边过夜——”
“不!”他低吼的拒绝。
方笙几乎没翻白眼!这个二十六岁的男人比起当年钟适二十六岁时的沉稳实在是差太多了!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如果她想得到钟适的爱,又怎么可能去勾搭他亲爱的弟弟来让一切变得混乱?没脑袋的小男孩。嗟!
“我不会允许你用任何方法伤害我大哥!”钟迅简直在咆哮了!饼大的声音已使得远处的人侧目。
“拜托,这位大哥,我顶多会气气他,怎么可能会伤害他?算了!你不是个好的合作对象,不谈了,不是非你不可。”她转身打算离开这一方角落,免得别人以为她与这失态的家伙是一国的。
钟迅还不打算结束话题,伸手抓住她。
“你说清楚!”
真是粗鲁!也不想想他老兄近一八0的身高会有多大的力气,居然毫不留情的拿来压迫区区一五六的高度,害她身形晃了一下,为求平衡只得靠入他怀中,免得跌倒出丑。
“钟迅,我不想谈。”她站稳自己,一边抬头瞪他。
“我们最好谈一谈!”钟迅并不放人。
两人只好暧昧的在这方角落进行无言的拔河战,落入第三者的眼中当真是比情人调情差不到那里去了!钟重阳领着养子与金小姐过来找人时,便是见到这副模样,没有人发现钟适的神色一瞬间铁青不已,双眼若利刀的直射向方笙美丽的面孔上。
“阿迅!你们在做什么?餐会即将开始,还不去落坐,别躲在这边玩!”钟重阳低喝着,并没有把一般娇滴滴的千金小姐看在眼内。自然对那个由台湾来的小姐没什么正眼看待;与他没有利益好处的人,再娇贵也没用。
“爸。大哥!”钟迅没有注意到自己依然死抓着方笙不放,含笑与父亲和钟适打招呼。“爸,她叫方笙,我——”
他来不及介绍完。钟重阳已转身走开,笑容满面的看着金小姐:“玉斐,等会儿与伯父坐在一起用餐好吗?拉你来参加这种无聊的商会,一定闷坏你了。”
金玉斐含笑道:“不会的,世伯。以后嫁给适之后,总要习惯的。”
他们边走边聊,存心给方笙难堪,待他们走了好一段距离后,钟适才双手抱胸,盯着他们握在一起的手。
“怎么回事?方小姐脚扭到了吗?要你扶着?”
冷淡的嗓音中蕴含着熔岩即将喷出的预兆。机敏的钟迅立即放开手,由于太突然了,让方笙又一次站不稳,直往后倒去,钟适飞快的伸出手,将她搂了个牢紧,顺带低头看向她足下七公分高的淑女鞋。
这女人有极差劲的平衡感,却老爱穿过高的鞋跟,总有一天会因此跌断她的颈子!
“你穿低跟一些的鞋子不会矮别人多少。”他淡嘲。
方笙回答得没好气:“如果我能不被当成一袋谷物似的对待,那么即使穿十寸的高跟鞋也平安无虞。”想扭开他钳制,却无法如愿。她“好心”的提醒道:“放开我吧!在阁下未婚妻也在场的地方,你最好与其他女人距离一公里以示忠贞。你要知道,我们只是“普通”朋友。”
钟适没有放开,语调中掺杂了严苛的质问:“你的好意提醒是为了昭示自己的清白吗?对谁?心上人?”
方笙为他的失去冷静感到好笑了。但他实在不能要求她什么,不是吗?毕竟今天有未婚妻的人是他。倘若她与钟迅的相处给了他暧昧的联想,那也怪不了谁。因为是他决定放弃她,就没有资格摆出捉奸的面孔示人。
她存心气他:“如果我与阿迅有什么……友情产生,你这个没有血缘的大哥恐怕也管不着吧?”
阿迅?他们已“熟悉”到连姓氏都可以省了吗?几时的事?
“嘿!方小姐,讲话小心一点!”钟迅看着大哥一脸的山雨欲来,早已明白他们之间的情愫非同小可,如果他想置身事外,最好撇得清一点,可是这位台湾姑娘似乎有陷害人下水的天性,如果他再不吭声,早晚被陷害死了都无处伸冤。他可不打算当炮灰!
但情况似乎不由人哪!
方笙不知何时挣开了钟适的钳制,依附向钟迅这一边,“阿迅,你刚才叫我小笙的,怎么又改口了呢?我早告诉过你与钟适只是普通朋友,你可不要胡思乱想呀!”她美丽脆弱的面孔活似急欲寻求怜惜与信任的小可怜,只要是身为男人的人,没有人不想展现英雄主义,好生爱护一番的。
可惜叫苦连天的钟迅难以消受美人恩,只求他亲爱的兄长收回不断扫射过来的血滴子,别再用眼光杀他了!
这方笙实在太厉害了!别人撩拨二十年无法成功的兄弟墙事件,她只要弯弯手指就能成功。可以想见如果当年耆英身边有她随行,今天的香港就不会割给英国当殖民地一百年。做成“南京条约”那种丧权辱国的约定。可惜了这等人才,早生一百年不就好了,“方小姐……”
他的哀号没机会完成,便被方笙拖着走。
“阿迅,你父亲在瞪人了!再不走会被骂的。等会你就坐在我旁边吧,咱们得把握在一起的有限光阴。”
可以想见背后的灼热来自钟适的瞪视。但方笙才不管,气死他最好!
如果他还不能理解她对他的重要性,而依然以为各自嫁娶互不干涉是最好的决定的话,那他最好能稳住他身上那一桶醋,别让它随时溢出来酸死人。
她不是会泼妇骂街的人,更谦虚至极的说,她口才真是糟得很,因此她不会用疲劳轰炸的方式来与他谈论爱与不爱的事。相同的,气他的固执,也不必以哭骂的方式来折腾他。她是方笙,向来崇尚以和平的方式回报他人。
至于波及到倒楣的第三者——例如钟迅,那就是无可奈何的事了。谁叫他们钟家占用了钟适十二年呢?她这个未来老婆代为取用一些红利不算过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