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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那般全心全意地照顾她呀,对这么至情至性的男子,若不能以完全纯净的身心去回应,是不公平的。何况……她已不洁了,轻轻上樱唇,这没有男子浅尝过的地方,在今日已被下了烙印,火一般的感觉,至今仍在燃烧。那下烙印的男子,却不是相伴她一生的良人。

  “他”临去时强自决定要娶她为妻,可是他又哪里知道她是怎么也不可能成为他的妻的;因为她已经许了人。即使她仍是独自一人,他说的话也未必是真心的。

  可是他为什么给她信物?也夺走了她的锁片?

  对于这纷乱的一切,她无法也无力去理解。

  失落的,只是一颗强被掳去的心而已。

  只是一颗心而已──“大哥,您打昨儿个到今日,一直怪怪的,不对劲,弄得小弟一头雾水,怎么着?不是说好祭拜完义父的坟后,立即到江南走一趟吗?怎么又说不走了?难不成您打算回家啦?”

  在“富堂客栈”的天字上房中的茶厅,有二名男子。而正在大声嚷嚷的男子一身蓝衣打扮,熊腰虎背,声大如雷,黝黑的脸上,充满了刚硬的线条,长相平凡,但那双深锐有神的眼睛却透露着不凡的修为,使其平凡的相貌洋溢着不凡的气势。

  他叫朱追阔,二十四岁,与结拜大哥韩霄义结金兰,以性命相交已有七年。虽然没有粗线条到莽直的地步,但到底是没有韩霄那般缜密深沉的心思,怎么说也猜不出结拜大哥不对劲的原因。只能猜想,也许大哥决定打破誓言,回京师的老家一探;但,可能吗?他有可能轻易打破自己立下的誓吗?

  如果韩老爷仍在世的话,倒还有话说。可,现今他老家已不再有亲人了,而大哥在十年前离家时已立誓今生不再踏入踏月山庄一步;每年回来,只是为了祭拜亡母,再无其它。

  而这次在二月天回来,是有原因的。在四年半以前,当韩霄惯例地在九月赶回京师,在亡母的忌日回来上坟时,猛然得知父亲遭抢匪杀害之后,立即撇下身边一切待办的事,天南地北地猎杀那一群江洋大盗;由河套一路追踪,穿过整条丝路,最远的到帖木儿汗国,将十三名结伙的大盗一一找着,并且以最公平的方式比武决斗。

  之所以会历经四年半,除了那群盗匪已拆伙分散四处,难以一一寻获外,还有一点,就是最后要诛杀的匪头隐姓埋名后俨然摇身一变为江湖上的侠士,养客三千,广结天下名人侠客。为了这一名匪头,共耗了两年的时间去确定,并且揭发,最后亲手报仇。这一役,轰动全江湖,让原本就冷漠而莫测高深的韩霄,更添上一抹令人敬畏的特质。人人都猜测他的修为很高,但轻易地手刃排名江湖第四的莫非棣,就大大出呼猜测之外了。

  十三名盗匪全数歼灭,韩霄回来祭拜亡父,便是为了告知其父,已替他报仇,让他老人家安息而去。

  说好了要立即南下江南好生游山玩水一番的,可是他大哥很不对劲,非常不对劲!打昨儿个回来后就发了疯似的猛瞧手上的一只玉锁片,直到深夜,本该就寝了,却跑了出去,一整夜没有回来;直到今天,该起程的时刻却动也不动,看着窗外,手上依然紧握着那只玉锁片,好似比他生命更为珍贵似的,怎么也松不开手。

  而朱追阔怎么问也得不到答案。

  “大哥,你这会儿不走了,是要办什么事吗?”自言自语久了,他已不太期望他那大哥会回应他。

  不过,韩霄终于开口了,给了他淡淡的微笑,而那一双黑潭似的眸子,闪着从未有的狂热与势在必得:“追阔,你即将要有嫂子了。”

  “咦?”朱追阔不相信地掏了掏耳朵,最后肯定自己没有听错,于是叫了出来:“你要讨媳妇了?不会吧,大哥?!你……你老是告诉我女人是最麻烦的东西。

  你江南的红粉知己,号称江南十大美人之一的柳韵奴两年前放下身段垂青于你,无条件想要委身时,也被你无情地斥退。后来还是她对你死心之后,你才因她的善解人意、直爽快意而结交为友。那样的大美人都无法令你动心,我已想不出有谁能让你倾心,进而愿意交付一生了。仙女吗?”最后的问话当然是揶揄成分居多。

  但,再一次让他喷饭的是他那大哥肯定的回答:“是的,是位天仙人儿。”

  “天仙?!”天哪,他大哥中邪了吗?二月天也有鬼魅出来乱晃吗?

  韩霄带笑地看着朱追阔:“别乱想,我没事,我只是在形容你未来大嫂的容貌。等咱们离开京师,我必然会带着你大嫂。”

  “真的吗?”他大哥向来不说笑,可是这样的话说出来真的令人起疑:“是哪家姑娘?还是你突然决定要你认识并且倾心于你的某位姑娘了?”

  “不。不是那些庸脂俗粉。”

  强烈的好奇心被勾引了起来,朱追阔倾近他问:“是谁?住哪儿?”

  “我正在等。”他低语,眼光再度投向窗外:“我委托邝达替我找她。”

  “邝达?”那个据说全江湖上消息最灵通的包打听,要求他贩卖消息有钱还不一定行得通,性格古怪到让人想海扁一顿;武功不高明的他,躲功倒是天下第一。

  原来那家伙现在人也在京师呀!韩霄是他唯一买帐的人,不过数年以来,韩霄都不曾向他求助过,连要追杀那票杀父仇人也没有。居然,此刻可以为了一个女人去寻助于他?!

  这下子,朱追阔的好奇心已强烈到快要胀破的地步了。天下间居然有女人可以让他大哥轻易地痴狂到这种地步?那么他那未来的大嫂恐怕是个厉害无比的角色了!

  又过了一刻,一只灰色信鸽飞来这一方窗口,似乎有其灵性地停在韩霄伸出的食指上。脚上系着一张纸条。

  韩霄飞快地解下纸条,让灰鸽回去覆命。

  然而纸条中短短的讯息却让原本喜悦的韩霄,面孔由喜转为深沉,整个人僵直着身子,透着冰寒的气息。

  为这转变不解的朱追阔正要一头雾水地追问时,他大哥已把信纸递给了他,而自己半依着窗框,凝视窗外的天空,不愿发表任何言语。

  而那字条中的消息,的确会让韩霄有那种表情11云净初,令二娘之甥女,令弟之表妹。

  居住于踏月山庄之芙蓉轩。

  将于三月十五满十八岁,精于琴艺,无人能出其右。

  邝达初步探得朱追阔看了更是哑口无言,这下子,真的给他乌鸦嘴料中了;如果大哥的意中人真的叫云净初的话。

  “大哥?”

  韩霄沉沉一叹。低声道:“离家十年,无论下了怎样的坚心,到最后,仍得回去一遭。我以为,我不会再踏入家门一步的。”

  “大哥……”值得为了一个女人去打破誓言吗?何况那女子是大哥二娘的甥女……值得他去要吗?

  “追阔,到踏月山庄做客吧!”他邀请着拜弟,也表明了他的决心。

  是该回家了,不是吗?十年了,他居然离家有十年了吗?云净初呀,云净初!

  你这仙子一般的人儿,又将会在我生命中扮演什么角色呢?他在心中默问着。

  在第三天,云净初的惊吓显然已得到适当的安抚,她已能正常作息,面孔也有了些许红润色泽。一切如以往至少表面上是那般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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