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为何,她非常地介意,竟有些钻牛角尖起来了,即使理智上知道这样想很没道理、很无聊,但......
「如果五百年前一切都没变,没有战争,而你正常地长大,那么,当你来人界找那位能助你蜕身的少女,将会发生什么事呢?」从佑佑黏她的情况看来,极有可能也会相同的去蛮缠住一位小姑娘。而古代的社会又不比现代,通常跟一个男性夹缠不清,就只有嫁他了事。想起来......很不舒服......很讨厌。
「你在暗示什么呀?我是那么没格调的人吗?」殷佑抗议她的言外之意。
「你就是。说不定你在『未来湖』里看到了我家祖先可爱的女儿,才急呼呼的来人界找小朋友玩,来个先下手为强--」
「冤枉啊!当时弄潮生了两个儿子,哪来的女儿?而且当时我那么小,除了贪玩之外,哪里会想到男女之情这方面的事?」居然质疑他感情的忠贞,太过分了!「小时候不懂,长大可不就懂了?反正当你长大後就会看到那名少女了,然後你就会扑过去--」
「你当我色情狂啊?」
「你是狼。」她严肃的道。
「对啊。」一时之间丈二金刚摸不著头绪。
「所以唤你色狼当之而无愧。」罪名确立。
古代的冤狱是不是这样产生的?殷佑差点昏倒吐白沫。
「悠悠,你明知道我爱你,怎么可能再去爱别人?你别忘了,狼是所有动物中最深情的,奉行一夫一妻制。」
「是呀,跟任何女孩都可能组成一夫一妻嘛。」
这下子,殷佑总算听懂了,也很头痛,「你在对从没发生过的事吃醋,这没必要吧?」
於悠努了努嘴,不说话。
「就像我不能吃那个班长的醋一般,你也不能。」
「关那个班长什么事了!」她陌他一眼。
「如果我没出现,依照他写信写得不死心的情况来说,你也有可能被他孝感动天呀,然後嫁到外国去了。」
她笑打他一下。
「什么孝感动天!胡说,才不会呢,我才十六岁,不会想嫁人这种事。」
「耶!如果他拚命写信写到你二十五岁,我就不相信你不会心动。要是我不曾出现,你搞不好就嫁他了,哪还管祖先阻止什么不能联姻的事。」
她捏著他的挺鼻。
「强词夺理。明明没有节操的人是你,你却用另一个不搭轧的例子来反驳,过分!」「反正终究我没跟弄潮的女儿见过面,你就饶了我吧,这种醋吃得多冤哪。」「谁在吃醋?」她凶巴巴地问。
「你呀。」还不承认。
「哪有你吃得凶!」十年来根本没有男生能近她十公尺以内,都是他老兄的杰作。
「谁都不许垂涎我的悠悠!」他大手一张,牢牢搂抱著她。这是他一生一世的信念。
她抬头看他,分不清这是小男孩般的占有欲,还是他所谓的爱情。就像他们很习惯的依偎一般,在情感上也掺杂了各式各样的情分,使他们很难去界定这是爱情作祟还是友谊、亲谊......
「时间差不多了。」白逢朗打点好了方位,宣布道。
大夥全走向他,由他依四方位安排好护令使者的位置,让殷佑坐在中间。
再划出一道结界,防止在施法时有意外产生。
日、月、星在结界之外,站定形成三角形,唯一的作用是看戏兼以防万一。目前叛军已消灭得差不多,但难说会不会有其他宵小觊觎狼王令,想伺机而抢。
一切就定位後,就见殷佑召唤出体内的狼王令,将它移至头顶上方。一长串的咒语驱动著圣令发出金光,将殷佑笼罩住。
当殷佑由人形化为狼形时,金光已强烈到令人睁不开眼。於悠指示其他三人咬破手指,结出手印--那些流有狼王血液的血滴,并未向下滑落,竟飘浮在半空中,缓缓涌向金光的中心点。在於悠的咒语下,当血滴与殷佑融合时上立於中天的月光像是一只探照灯似的,笔直垂下一束光源与咒法融为一体......
蜕身的过程已开始--金光中,逐渐浮现一根一根的金毛,愈来愈多、愈来愈多的围绕在金光之中,形成华丽灿目的流光。
当金光由强烈趋於和缓时,飘浮的金毛在失去力道的搅动後,几乎要四散於风中了,但白逢朗此时突地施法围出一大片布幕,在金毛即将飞散时,罩住了所有、收纳了来,形成一小只布袋;取後缩为巴掌般的大小。
整个过程历时十五分钟。当金光尽敛时,大夥见到的还是殷佑,没多一个眼睛,也没少一枚耳朵。
季曼曼甩了甩微微作痛的手指头。
「有成功吗?怎么还是一样?」
「逢朗,你在做什么?收集胎毛要做毛笔去卖吗?」朱水恋问著心上人。
「不是,它有其它作用。」白逢朗将袋子收纳入袖子中,轻轻地道。
於悠站在殷佑面前。他仍盘坐在地上,调息自己体内汹涌的波动,并试著驾驭那些如猛虎出柙的巨大力量。
她不打扰他,眼光定在他额头。那破碎的疤痕中间,似乎隐隐浮现出什么图腾似的......那是什么?
她知道他那道伤疤的来由。也就是他第一次溜来人界,差点成了狩猎者的战利品所留下的伤痕。但隐在伤痕底下的......那是什么?
比别人多具备了特殊的感应力,使得於悠总能很精准的察觉不对劲的地方。
「怎么了?」韩璿走过来问。
「璿,你看不看得到他眉间的金光?」
「我看不到。」她见到的只有浅红色的伤疤。
「金光拱聚在伤疤底下,像隐隐约约在形成一种特殊的图腾......」於悠连忙拿过韩璿正在批阅的文件,以空白的背面试图绘出那图形。
白逢朗等人走了过来。
「那是什么?」水恋问他。
「金狼族的封印。」白逢朗微笑的看著。
「什么意思?」韩璿盯著纸上复杂的线条。
「没什么意思。」星罗淡淡地讽道:「不过就是金狼王在自己儿子身上动了些手脚罢了。」
「啧!有说等於没说。」季曼曼嗤声道。
「逢朗?」还是指望由正常人来说明比较简单明了易懂,不致於听完後还得吐出三桶血抗议。
白逢朗正要说明,但已收功完毕的殷佑已发出凄厉的哀嚎,哇哇大叫不已--「怎么会这样?臭父王!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可恶!可恶!不去冥界救你了!?哇--呀!」
话说很久很久以前,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也就是狼界),有一个金狼王子,名叫殷祈。在取得全族的支持後,决定统合狼界各族;资源共享,福祸共担,制定统一的律法,不再姑息任何一族去包庇犯罪,也不再容许恃强凌弱的事件不断上演,搞得狼界无一日安宁,仇恨绵延了世世代代。
身为一个天才型的修行者,他不到一千年的时间便已是全狼界法术最顶尖的人,更可怕的是他独创了许多前所未见的咒术,要不是殷祈生性淡泊,又以玩乐为重,若兴起君临天下之野心,也不是达不到的事。
殷祈的观念是这样的:连他这么个旷世奇才,无与伦比、谁与争锋的人都没想当狼界至尊了,其他那些三脚猫,既无德又无能更无智的家伙若敢去妄想,岂不是存心侮辱他?
所以他只好一一收服了来,强迫那些自以为强国的部族签下联邦同意书,并以王血为誓。相较於两、三个强族的不乐意,弱小的部族可说是欢天喜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