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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来啦?”厨房口探出一张美丽的面孔。

  “嗯!”江青云抱小念恩到厨房,看饭桌上摆着几样热腾腾的菜。问:

  “这么丰盛是什么原因?”

  小念恩的母亲——史君华,睁着一双圆圆大眼看她。

  “我忙了一天到底是为什么?上星期是谁提醒我今天是她二十七岁生日呀?”

  “我也顺便告诉了你,我家没有过生日的习惯。想到自己差一点就在鬼月出生,心里就乱毛一把的!那还有心情过生日!人家说鬼月出生的人大多有阴阳眼,八字轻,常会见到一些奇怪的东西。”

  “你是说今天的生日不过了?大小姐。”史君华双手叉腰,一副要吃人的样子。但她那张温柔娴雅的慈母面孔,怎么也做不出穷凶恶极的表情,惹得江青云直笑。

  “可以打牙祭又有什么不好?本姑娘不怪你擅作主意让我记起自己老了一岁就不错了,什么时候可以开动呀?贤妻。”

  “再等五分钟。”史君华也笑了出来,连忙又转身炒菜。

  从高中时代到现在,能通过江青云火爆脾气考验而成朋友的,就只有史君华了。江青云向来没什么交朋友的心情,独来独往惯了!二十多年来,能让她挂念心中的,就只有雷拓和史君华。

  至于多年不见的史君华,能再重逢也算是奇迹。高三那年,史君华的父母猝死异地,举目无亲之下,她只好随亲戚到美国去了,之后两人偶有书信往来。这样平淡的日子在四年半前掀起了风浪,青云只由信中知道,四年半前君华的亲戚为了挽救濒临失败的生意,打算以君华作为交换。收到那封信,青云替柔顺无依的史君华捏了把冷汗;隔了半年,她突然收到一张喜帖,史君华决定接受安排嫁给那个华侨。更戏剧性的,在江青云心急得半死的第二天,史君华竟出现在她公寓门口,没有一句解释就昏睡了一日一夜。请医生诊断后才知道,她除了营养不良之外,还怀了四个月的身孕。

  这中间的过程,江青云自是很关心、好奇,但首要的事,就是将好友的身体照顾好。而且,她知道如果君华想对她开口,自然会说清楚,若不肯多说,就代表那伤痛太深。

  在小念恩出生之后,若华终于说出了她那些年的境遇,以及变数最大的最后一年有个华侨一直想得到她;尤其当君华二十岁之后,出落得更加标致,那股温雅娴静又充满东方神秘色彩的气息最是让人惊艳!何只老外,连华人圈都为之骚动。她的亲戚对她并不是不好,可是利字当前,连儿子女儿都可以当棋子筹码了,何况一个收留来的小孤女?在君华大三那一年,那个年纪足以当君华父亲的华侨等得不耐烦了,于是开始施加压力。她的亲戚不顾君华的苦苦哀求,竟应允了这门亲事。

  当晚,史君华绝望的跑了出去;身在异国,她什么也不能做,连要藏躲起来也不知道有什么地方可以藏身!她几乎是认命了,跑出去,只是因为柔顺的内心之中仅能以此表示一点点抗议。亲戚们没有拦她,是认定了她必定会回来。是的,除了这里之外,她又有什么地方可去呢?

  可是,她太没有警戒心了!夜晚的纽约市,独行女子即代表了危险。当她发现不对劲时,已被几个乞丐似的猥琐男子困在一条死巷子中,他们身上充满了酒臭与恶臭,一双双诡异的眼邪恶的看着她,像是一只只欲将人生吞活剥的禽兽。

  她几乎以为自己死定了!她拼命的挣扎,绝望的想逃出这些人身边。可是另一种消极的声音由心中响起:死了算了!两种不同的结果还不是相同的悲惨?!她即使逃开了这些人,终究还是要像个玩具般给那个老男人玩弄一生…

  当她这么想时,已经被推倒在地,衣衫在拉扯间已无法遮蔽身体!可是,就在她认命的闭上眼时,她听到男人哀号的声音,而警笛声由远而近——她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过度的惊吓早已使她陷入半昏迷状态;依稀只听到有人用英文在交谈,而且有一双有力的手臂将她抱入一个温暖的怀中……

  “那女孩有没有事?雷。”

  “没有,只是吓昏了。”抱着她的男人回答。

  “你认得她吗?”

  “她是我妹妹。”

  “哦!那就不必回警局做笔录了,下次别让她一个人晚上出来。”

  “知道了。”

  救她的,是一个东方男人,他的英文名字只有一个字,叫“雷”。她醒来后,“雷”一直训诫她的无知、不懂人心险恶;才说两句,史君华就泪如雨下,那个叫雷的男子立即慌了手脚,轻轻的将她搂在怀中。他是个不会说温柔话的男子,有严厉的面孔,却有一颗善良的心。

  如果她的一生注定要毁在一个老男人身上,那么她至少可以不让那人得到她清白的身子。自父母死后,这个叫雷的男人是唯一不求回报、真心对她好的人,她喜欢他。当夜,她“勾引”了他;那个男人起先是拒绝她的,可是她是铁了心了,不顾一切与他挤一张床,而……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原本以为她的人生就将结束于二十二岁的秋天,今后只当自己是一具没生命的娃娃,认命的嫁给那个娶过六任妻子、情妇一大票的华侨当妻子……至少,她人生之中有值得纪念的事了,不是吗?悄悄离开那个雷之后,她知道,她爱上他了。但是这付建立于萍水相逢的爱只有她才会珍惜收藏;至于雷……

  他绝对是不会记得她的!在他心中,她只是一个自动投怀的女人不是吗?以他的英俊挺拔,会对他献身的女子岂只她一人?

  她的逃婚在于:她怀孕了!在婚礼举行的前三天,她偷偷回国。美国那边闹翻了天也与她无关,没有人知道她回台湾了。为了孩子,她决定活出自己的生命,再也不受人摆布。而地也不再是孤单一人,小念恩是她的至亲骨血,她要用所有的爱抚育她女儿,不再柔弱任命运作弄。

  一晃眼,也已四个年头了。

  青云动容的同时,不禁也想着小念恩的父亲;只知道是个东方人,不知国籍,不知道完整的名字,若华会爱上一个来历不明的人也真是神勇了,糊里糊涂就献了身。说感恩献身似乎较为实际,谈到“爱”就不可思议了。不然念恩的名字为何要取成“念恩”?

  但君华四年来拒绝众多追求者的唯一原因就是她深爱那个男人,真是太匪夷所思了!什么事都好商量,她爱人的事没得谈。江青云认为君华昏了头了,四年来也不想多说,吓退许多好男人也没办法,郎有情妹无意本来就没戏唱。

  也好,反正她有女儿了,还结婚做什么!男人也只不过是用来提供精子罢了。大多时候,一点用处也没有,生活中多了一个男人还真碍眼。

  “今天不上班吗?”一边吃,青云瞄了下时钟,下午六点半了。白天君华在公寓中带小孩,也替儿童故事书画插画赚取生活费。晚上有青云在,她就到二十四小时商店当夜间会计。虽然公寓是青云买的,不用付租金,但君华坚持要付分期款的一半。

  “我辞掉了。念恩已经大到可以上幼稚园了,我想将她送去幼稚园,然后找份白天的工作,晚上用来画图。”史君华喂着女儿吃饭,轻轻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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