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吗?我一同去。”
耿雄谦正要拒绝,不料孟宇堂早已搭住他的肩,在他耳边道:
“要去接你老婆是吧?而你绝大部分的手下都不知道他们的老大有老婆”
得意的笑声替代了未出口的威胁,也惹来耿雄谦杀人的眼光。该死的!这家伙还有什么不知道的?!
但他要是让这件事成为他人威胁他的把柄,就该死了!
“放心,我不会威胁你,只是——喔!”
孟宇堂的腹部再度可怜兮兮地受到不明物体攻击,如果他没料错,正是一只铁拳。
耿雄谦冷道:
“明天我会去找你。”
随着巨大的关门声,耿雄谦已走得不见踪影。
这小子,脾气还是这么性格,并且火爆!孟宇堂苦笑直起身。真不知道他那小妻子怎么忍受他的?!
※ ※ ※
在耿雄谦的坚持下,叶蔚湘考上了大学,只为了让她有事可做,不要老是想着去工作赚钱;他说他的妻子是不许拋头露面的。
一旦白天有事可做,他开始要求她结束晚上的学习,计算机、插花、读书会什么的,一一教他给中止了。最后还是她坚持之下,他才留了一门油画课让她每周上两天。
他不要她出入龙蛇混杂的场所,也不忍心让她天天守在家中发呆。而她为了跟他所放弃的一切,他都希望能尽量地弥补她。这个不擅甜言蜜语的男子,用他独特的柔情待她,她的生命还有什么好遗憾的呢?
等在教学大楼的大门口已好一晌,却不见负责接送她的小刘前来。可能又塞车了吧!她拨开长发到身后,凝视着右手中指上的白金戒指;那是她的婚戒。
三年前北上,他们一无所有。在公证结婚的前一天,他们在路边的首饰摊以一千元买下了这一只男用的戒指,上头有龙形纹刻,宽度可以调整,他费了好大力气才在不使戒指变形的情况下,弄成小小的尺寸套在她手指上。
后来他买得起有价值的首饰了,买来两只钻戒要换掉这只白金龙纹戒,但她却独钟这只不起眼、不值钱的婚戒,怎么也不肯拿下,耿雄谦只有任她了。
他回家不大说外面的事,所以她顶多约略地知道他赚钱的方式是去替人讨债、打架、看场子,阻止一些人踢馆。回想最开始的日子,他身上永远有伤,有一次严重到肋骨断了七根,腿也被刺了好深的一刀,但他没有回家,只让小刘捎口信回来,说他去南部讨债,十天内不会回来。那时她一点也不相信,因为雄谦即使是南下收账讨债,也从不曾超过一天;他根本放心不下她,她一个人会怕黑,尤其独自在台北更怕孤单。他受了重伤才有可能不回来,所以她让小刘以为她相信了他的谎话,然后任自己每晚哭着入睡,担心得彻夜不成眠。
在去年,他打垮了一个小帮派,跟着他的弟兄由一开始只有小刘,陆续来了许多人,一同接收了个赌场,成立了龙焰盟——第一分有固定收入的产业。
然而耿雄谦的志向不止于此。他要壮大,不安于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尤其涉足黑道,即使有心过太平日也会有人不断来挑衅。
只有比任何人都强,才不会有人敢来消灭——这是他的信念;而且他宁死也不当弱者,更不屈居人之下,看人脸色过活——这样的性格,注定他过不得太平日。
当一个强者,要奋斗多少年才能实现?
然而,她总是被排除在外的。三年来,他的弟兄由一人增为十五人,可是却只有忠心的小刘知道她的存在,因为雄谦承担不起她露面的后果,尤其他的敌人多得不胜枚举,随着他愈成气候、地盘愈大,想要他消失的人也就会更多了;这是权力消长必经的过程。
叶蔚湘楺着眉头,有些疲累。难道真如雄谦所言,白天与晚上都上课对她身体而言根本吃不消?她一向不是这么虚弱的,这……当然不能让雄谦知道。
“蔚湘!”
一辆银灰的轿车停在她身前,耿雄谦在车中叫她,并开了一边的车门。
“雄谦?”她讶然且欣喜地上车,才关好车门,便被他搂近吻了下。
“怎不加件衣服?脸都是凉的。”
“我不冷,现在才秋天呢!”
虽是这么说,他仍替她扣好薄外套上的扣子,也将车内的冷气调小。
“你今天怎么有空来?”
“小刘出差去了。”他口气平淡,关心的话只能用这种方式表达。
她低笑,看着手表上指着八点半,问道:
“吃饭了吗?”
“你还没吃?”他眉毛拧成凶恶状,对她的问话很能“举一反三”。
唉,她是担心他老是三餐不正常呀!
“我六点时吃了些面,现在又有点饿了。我们去夜巿吃铁板烧好不好?”难得他来接她;三年来他们夫妇不曾有过几次出游的时光,唯一相处的地方是家中,能一同看看走走,是多么不容易。而且,他一定还没吃,只要说她饿了,他一定会依她。
“天冷了,别去夜巿吃,找间餐馆吃吧,省得东西不干净让你又胃痛。”他独裁地否决掉她的提议,并且说着:“三餐最好吃一些扎实的东西,别随便吃几口面作数。”
待小刘从南部回来,他得吩咐小刘务必注意这一点。
“好的。可是我想逛夜市。”她柔声央求。
他看了她一眼,最后点头:
“吃饱再去。”他们夫妻确实很少有一同出门的机会,难得她如此要求,他的心如何硬得起来?
将车子停在夜巿入口旁,牵着她手走入附近的餐厅中,由窗口位置正好可以看到马路对面灯火通明的热闹景象。
她偎在他怀中,由着他点来两客烩饭,珍惜着他们少许且珍贵的共处时光。
“我们好久没有逛夜巿了。”
“没什么好看的。”他忍住抽烟的念头,不想让她吸到烟呛的空气,凑下面孔,轻轻摩挲她长及腰的秀发;三年来她不曾剪过,因为他万般喜爱,所以不让她剪。
“是的,没什么好看,我只是想与你在一起。”她低柔地轻喃,抬头对他微笑,美丽得不可方物。
既是足以倾人国城的美丽容貌,就不会被忽略,餐厅内的人不时投来注目的眼光,即使她被安置在卡座的内侧、丈夫的怀中,而她的丈夫看来又如此凶恶,但不怕死的仍大有人在。
她没发现,因为一心一意于丈夫身上,但耿雄谦早发现了,脸色一直好不起来,以宽肩挡去外人注视的同时,更恨不得将那些色狼揍得一辈子看不见。
烩饭送来了,她替他加了胡椒与两茶匙辣沙茶;他向来喜爱辛辣的食物。弄好了,她轻道:
“可以吃了。”
将他的饭端放他眼前,看着自己也有好大一盘,她舀了一口吃着。饭很可口,但她决计是吃不完。她向来羡慕他两、三大口吃得盘底朝天的本事,也怕他用自己的胃容量来衡量她摄取的食物量。
还没吃第二口,他已解决他盘子中一半的食物,果真是晚餐没吃的模样。
“帮我吃一些好吗?”
“你先吃完一半再谈。”
她又吃了几口,便吃不下了。今天的身体状况一直怪怪的,常感到饿,却又在食物入口没几次就觉肚子很撑胀。会不会胃又开始要造反了?
她放下汤匙,不敢看丈夫的脸;他不会放过她这种吃法的。果然——
“吃不下?”他问得很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