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最好别爱我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白天 黑夜

第 10 页

 

  才踏入小庭院呢,另一项惊喜便跳到我面前,还来不及由银光闪闪的法拉利的照射中恢复正常视力,由校长室中跳出来的谷亮鸿已来到我面前,脸色非常不好看。

  “哎呀!稀客。”我啧啧有声的绕着银色法拉利走了一圈,留下不少指印。

  “多少钱买的?看来你真的赚翻了。”

  “你吻外面那一个男人!我在二楼看到了!”他没理会我,叫得醋味冲天。

  “偷窥狂。”我嘘他。

  谷亮鸿大叫:“你要吻可以来吻我呀!为什么你从来没有吻过我?”

  我掏掏耳朵,别开头。

  “你不合我的胃口啦!何况每天有那么多美女等着你吻,该满足了。”我的至大原则是绝对不吻那种对我有感情企图的男人。尤其眼前这个搞不清楚状况的小鬼更是不让他有想像空间。

  “你试都没试就说不合!太过分了,我要求平等的待遇!”谷亮鸿仍是急躁的冲天炮本色。

  “我不喜欢你的唇形啦。”不想再与他瞎打屁,直接问着:“怎么会来新竹?我以为未来十年你连睡觉的机会都没有。”

  “我的唇形。它当选过亚洲最性感的唇耶!你居然嫌弃!还有,明天早上五点半我要去竹南的观雾出外景,你陪我一起去。”

  这小子活得不耐烦了?要我“陪”他一起去?搞清楚,我才是老大咧!

  “小佣人,请记住我是你的主人。”这下子不抬出身分来压人还真是不行。

  “佣人有麻烦,身为主人理所当然要挺身保护呀!若!”他从法拉利的窗口探入,掏出几份报纸在我面前晃着。

  我拿过来看,嗤笑了声。

  “干嘛?展示最新诽闻呀?上回那个港星比较好看,这个小歌星——没什么印象耶。柳思湖?谁啊?再给我十分钟去想--”

  他又将报纸抢过:“谁要你去想?我要说的是,我被缠住了!她与我同一个经纪公司,家境清寒,所以常四处走唱。前一阵子淫媒开价三佰万要她去陪富商一星期,我看不过去,帮她解决了家中大部分的债务,让她免于出卖灵肉。可是她居然就这样赖上我了。你们女人真是奇怪,恩情爱情都搞不清楚,我帮了她,她却妄想当我的妻子,根本是恩将仇报!结果她告诉记者,这辈子非我不嫁,真他妈的王八蛋--噢!”

  我一肘子顶得他痛叫不休。我最讨厌别人说粗话了,尤其是我教养过的小鬼。

  说粗话的下场只有以肥皂刷牙。

  不过——嘻嘻!这小子的遭遇不正也是我与他的写照?不趁此大加嘲笑怎么可以!

  “阿鸿兄,三、四年前这个戏码依稀彷佛上演过喔。我帮你浪子回头,结果你有事没事就教唆我离婚,这也是恩将仇报不是吗?不过你真的是个呆瓜,身为帅哥美女者,向来要懂得明哲保身;别忘了你们正是那些受难者最佳的浮木,不找你们以身相许一辈子,难道要回头过她辛苦的日子?想一想,得到你的身心不仅吃香喝辣一辈子,又可令全台湾的女人嫉妒,一举多得呀。”

  “你是说我助人活该了?”

  “方式有很多种,捐钱——哦,对了。”我赶忙由皮包中拿出一张十万元的收据给他。“捐钱,认养孤儿,什么善事都可以做。至于必须出头的事,你为什么不叫你那个胖又壮的助理去打点?包准没有以身相许这回事。我看你是爱现,没药救了,被缠死也活该。对了,我肚子饿了,想吃苹果派,你去做给我吃。”

  他咕咕哝哝的跟在我后头,无视一路上教职员们对他行爱的注目礼。走入厨房后,我向煮饭阿婆借了烤箱与一小块流理台,抓了件围兜丢给他。

  “又不吃正餐了?现在吃了派,晚上一定吃不下其他东西。”他认命的套上围兜,开始打蛋秤面粉。

  我坐在桌子一角,持续发表我个人的大论:“你想做善事我个人感到很欣慰,不过最好找对方法。像我呀,是没有顾忌的,因为我不仅平凡,又是已婚,只有白痴才会对我动心--就是你啦!不过这不是重点。还有,你帮了那位柳思湖小姐多少钱?”

  “五百万。”

  “向银行借的?还是高利贷?”

  “银行吧。如果是高利贷,她没有机会当歌星,老早被卖去火坑当妓女了。”他回答得不挺在意。

  “拜托,负债五百万,一个月要付的利息也不过是三万多,你那么多事帮她干嘛?赶场跑工地秀也是一种心性上的磨练,付贷款钱兼养家活口,节俭一点的花用,我不相信她应付不过来。为了不让她被淫媒找去卖春,就帮她付贷款,浪费!还不如捐给这间学校增加一些设备。我看你干脆去每一间大酒家站岗好了,问每一个上班的小姐他家欠多少钱,把你的钱全用来当火山孝子好了,白痴。”

  “我已经很后悔了,你还念!”他不耐烦的瞪了我一眼,可见生平第一次出马做善事落到这种下场,早已使他不爽至极。

  他现在太有钱了,不在乎“小钱”的流失,在乎的是报恩女的痴缠。

  “你叫她还钱嘛,把以前赚给银行的钱改而交给你,不就好了。”他正在切苹果,我偷了一块来吃。

  “她把秀场的工作辞了,留着大把时间来追我,根本以为我对她有意思,我也不习惯向人要钱。”

  不管谷亮鸿目前多么有钱,被誉为台湾最酷、最具贵公子高傲脾性,贵气出凡,终究他仍是在道上厮混过七、八年的小痞子。不够坏,所以成不了大气候;不成群结党,所以总是挨揍,才让我路过暗巷时救了血流一地的他。个性上则是有恩必回、有仇必报,才让他在三年多前对我允下“以身相许”的蠢话,也就让居心不良的我乐于收了一个免费的佣人来终生使唤,使得我在北、中、南三地的公寓永远干净无垢。要知道,我是那种住在福德坑依然可以无感无觉的人,自然也就不是乐于于打扫的人。幸而有这小子在打理。

  基本上,他是属于粗率性格的人,摆着一张酷脸是因为拙于应对一些人际问题,索性冷淡面孔,让人不敢亲近,反正他也不缺朋友。但要是面对痴缠的人,他就没辙了。冷脸吓不了人,破口大骂可能也没用,对金钱的不计较又使得他说不出口要人还钱的话,所以事情便扭曲成现在这般的困境了,白痴。

  “如果那女孩真爱你的话,凑成一对佳偶也不错。”

  “如果我会结婚,只会娶你。”打蛋器指向我的鼻尖。

  我小心推了开去,不让黏稠的蛋汁滴在我身上。开玩笑!我没带几件衣服来新竹,怎么可以轻易弄脏。

  “拜托,我就是没丈夫也不会嫁你,外面那个人还比较合我的胃口。”

  “为什么我就不行?”他又开始吼叫了。

  “第一,我不与年纪比我小的人纠缠。第二,我不要你恩将仇报。如果你现在在我身边抢我的风头。”这小子其实也未必真正爱上我,顶多是他二十七年的生命中,有过的女人不是贪他男色,便是黏他死紧口能与女性处得自在又不必拘泥形象几乎是神话,而我便是那唯一的一个。他与我相处时没负担、没压力、没拘束,所以企图以身相许,毕竟我这种人世间绝难有第二个。我的存在是一种神话,多么伟大。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