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二十世纪末,我并不相信男人会为爱痴狂。可是尽管炎黄子孙号称有五千年的历史,依然没能让男人的心性进化,他们依然独占性强、主宰旺盛,血液中流着的是霸道与野蛮。
所以即使是花心大少如楼公子者,也不会允许我与他尚有肉体关系的同时再去与别的男人寻欢作乐。
很好笑,这是面子问题,也是花花公子占有欲的标准。如果一个男人想去娶一名女子为妻,总会苛刻地要求对方非得是处女不可,甚至最好连手也没给男人碰过。
可是一个男人若不想娶某个女人为妻,反而会希望那个女子不是处女。基于处女情结,当了女人的第一个就怕被责任给缠上身,所以不是处女最好;但他会要求对方只为他一人奉献,在他尚迷恋她之时。直到腻了,一把推开,希望那女子立即水性杨花去攀上别人,别来黏他最好。
我肯定男人在两性的处理上以自私为优先,并且是不择手段的。
楼公子对我还没有腻,却是十分厌恶;我想他自厌程度比厌我更多。这一点很矛盾,我不明白他在坚持些什么。但他尽可自己去挣扎,却无权干涉我的自由。
在国际机场入口处,我被拦了下来,我才知道原来我一直被跟踪着。
楼逢棠派了公司安管部门的两名员工在他不在时紧紧盯着我,而我居然一无所觉。
他将我拉到停车场,不开口,彷佛我理所当然得交代一般。
我将行李搁在地上,艳阳晒得我裸露的双臂发疼;隔着太阳眼镜,我也只看得到他墨镜中我的影子。
“你也来搭飞机吗?好巧。”我微笑地问。
楼逢棠冷笑出声:
“想一走了之?”
他在生气,并且极力压抑着。我讶然问道:
“几时我的人身自由权由你控制了?你的行为像是真有那么回事似的。我是要走。但那也只是我的事。不是所谓的“一走了之”,我没欠你什么。”
他猛地将脸别开了下,似乎想甩掉什么。又似乎想理清些什么。然后再度将面孔正对我:
“你搅得我一团乱。”
“是你自己摆不平,不必牵连到我身上。”近些天来,我能感觉到他对我的喜欢与厌恶,矛盾的感觉刺得他几乎是坐立难安。他喜欢我,却也厌恶自己竟然去喜欢一名“用来玩”的女人。冷眼看待,其实是他自己的事,可是他却认为我也有责任,真是冤了我。
我低头看手表。想着登机时间,但我想我可能搭不上这一班;楼公子千里迢迢追来桃园,当然不会白白地放我走。我说过,他不是会做白工、浪费时间的人。
“找个地方聊吧!我的肩膀快着火了。”
他一手接过我的行李,拉着我上他的车。问也不问的,便朝高速公路的方向开去,看情形是往台北而去,我吁出长长一口气,忍不住在车上就与他谈了起来。
“你想要什么结果?娶我吗?”我故意娇滴滴地问着,直向他的火气挑战。如果“喜欢上我”已是滔天大罪,为他理智所不容,那么“娶我”的念头恐怕濒临地球毁灭吧!?我不想验收自己挑战的成果,一手搁在窝边,撑着头看向窗外飞逝而过的青山绿景。
他绷紧的声音传入我其中:
“再给我一些时间,让我弄明白。”
这些话恐怕是楼公子用词中,低声下气的最极限了。
我轻笑,伸出左手在窗上画圈圈,描绘他映在窗上的面孔。
“笑什么?”他问。
“你曾经喜欢过某个女人吗?”
“当然,但绝不是你这一类的。”
我想也是。通常花花公子的配对都是清纯美少女,要是“失足”地去喜欢上烟媚女子,那真叫破功了!愈是花心的男人,愈是会娶到天使一般的少女,这种结局才有醒世的意义,告知天下女子千万要单纯天真如婴儿,才会有幸去当男人的正室与最后恋人;如果不单纯不天真,不保护好自己那片薄薄的处女膜,那可糟了,只能在每一出故事中当配角,饰演坏女人,没有当正室的命,了不起给人藏了娇就算好下场。
可是,当了正室并不代表会是丈夫最后的女人;最后的恋人可也不代表是最后与那男人上床的女人。世间没有绝对,女人何必为那不值得的头衔、不可靠的男人去故作天真?如果婚姻像买家电一样,也有保证书、保证期限,能担保男人守贞自律,我会完全臣服于那个制度中,即使不婚也不会去嘲弄它存在。
但是呀,时代在变,婚姻也在变,唯一可说公平的大概是婚姻的破灭已不再是男人外遇的问题;这一点上头,女人后来居上,不让男人专“美”于前。多好,各自找乐子,公平嘛!但,时代变成这样,人类还要婚姻做什么?我不知道。可是恋爱的完成式在于套上戒指的那一刹那,老套的公式既然人类沿用至今,倒也不必有改变的必要。
如果不是以婚姻为前提,那么楼公子“喜欢”上我,就不值得令他坐立难安了。谁会逼迫他喜欢的下一步非要如何不可呢?
我想,基于富家身分、玩家本色,以及自律甚严,喜欢上我这种女人会令他自怨自鄙。“高贵”的血流逼迫他只能喜欢同等高贵的女人,即使不要求处女,也要是只会为爱奉献的圣女,不能是我这种拜金女子;不管我有怎样多的面貌、怎样难捉摸的个性,大前提下,我都是他眼中拜金的女人。有钱的男人就是怕女人为他口袋的钱接近他,玩玩可以,但当真陷入了,可就不好玩了。
回头想想自己,其实我并不明白自己为何让他看上,居然在谈好分手后却又令他反悔?了不起他就是看到我不施脂粉的一面罢了!但那并不稀奇。在楼氏机构中多的是清秀佳人,浓妆淡抹任君挑选,清纯冶艳应有尽有。只要他这名公子哥儿一钦点,用钱去砸或用鲜花去取芳心,还怕不手到擒来吗?那他巴着我不放做什么?
“为什么喜欢我?”我问。
“你认为我会喜欢你?”他口气嘲弄。
好吧,那用另一种方式问:
“当初为什么点召我?”够“尊重”他了吧?给足了十全的面子了吧!
他俐落地将车子滑下交流道。在第一个红灯路口停下来面对台北市必然的塞车,也让他得以回答我;时间多得很。
“你的某些神情很特别。”他压下车窗,燃起一根烟,侧着面孔看我。“除了娇媚之外,在无人注意时,你像在玩弄你周边的一切,以一种置身事外的看戏姿态看别人表演;就这一点,使得你散发的气质异于其他女子,花瓶女也好,清纯女也行,你就硬是不同。其实你的容貌不是特别出色,但你吸引人。”
“那么,既然说好要分手,又何必反悔?”
可能是踩到他不愿表白的敏感处,他一手将烟捻熄,车子开始在车阵中蠕动而行。
“我说过,我需要弄明白。也许真的是我还没厌倦你。如果你真的是个好情人,就别再在我面前上浓妆,将头发吹得像铁丝。”说完,伸手拨弄我的头发。
“为什么我非得配合你,给你时间去讨厌我呢?”
“你别无选择。”他微笑:“你聪明得知道自己身分的轻重,在恩客面前你没有自尊与自我。如果要讲清高,你就不会让我用钱收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