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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页

 

  我双手举了起来:

  “是呀是呀!一趟香江之行回来后,情况完全失去控制。我是怕了,也算是踢到铁板了,因为他奇怪的举止令我不得不预防他或许正打算盯死我一辈子。老天爷!真是有辱他花心大少的威名!”

  应宽怀一点也不同情我地露出笑容,看我的眼光并不令我舒服。一会,他道:

  “凑和成一对也不错,花心公子与自由小姐,谁也不会企图绑住谁,也怕死了被异性牵绊住手脚。这种情侣可以称为绝配。”

  我由他落寞的口气中寻到一点蛛丝马迹:

  “我母亲与你谈开啦?”否则他不会转易消沉。

  他点头,叹息地看向窗外。

  “那你放弃了吗?”我又问。

  这回他摇头。

  “直到我的心为别人跳动那一天,我就会放弃;目前我并不想改变。毕竟爱上一名情感的吉普赛女郎,也算是我的荣幸了。任颖,你们母女是相像的。”

  我闻言偎向他。一手勾上他的肩:

  “那我们凑和成一对好不好?”

  “别逃避,先理清你那口子再说吧!到时我会考虑。”

  喝!好自负的男人!不过事实上我的确没那种美国心情再涉入另一场男欢女爱中,大概得休养个一年半载再谈。我觉得这次的首例刺激太过,吓到我了。

  “不管了,反正我最迟下月初一定要出国。你帮我一下。”话完,拖着我的行李直捣他老兄的卧室。

  “喂喂!你太过分了。”

  “为了方便阁下作画,你还是睡画室的沙发床吧!”我抽出一床被子塞到他手中,将他不甘愿的面孔关在门外。对着卧室叹气起来。

  唉!我是无家可归的小孩。

  绝对不是我小题大作。而是根据我的直觉与对楼大少的了解,我认为他不会善罢干休!尤其他居然在我那边过夜,占用我一半的床睡到天亮。谁都知道楼大少不在女人家中过夜的,也向来亲热过后起身走开;以前我睡在他公寓可没有同榻而眠的情况,因为他是个奇怪的男人,如果我占用了他的床,他便会起身去办公或看书。大多时候我不会留下,偶尔想留下也会有几次给他下了逐客令。

  瞧!他是多么无情的人。生理的发泄能坚定地不参一丝温存;风流花心的面貌下有冷静自制的性格。

  所以天大亮,送走他,我立即收拾细软,连窝也不要地跑来投靠应宽怀。我不是没有其它地方好去,我只是在布局;倘若好死不死给楼公子遇到,亮出应宽怀就可以了。楼公子拒与他人共享一个女人的肉体,这也是我知道的,那就可以了结了;展示我的新恋情就足以让他放手。

  将行李抛上床,我跳了上去,用力地趴在床上,不料压在下方的左耳传来微微的不适。我伸手摸去,一怔,连忙坐起来站在全身镜前看到我双耳各有一只珍珠耳环。

  是他在我睡时替我戴上的吗?我怎么一直没发现?

  他是什么意思?心中泛起不安的预感。

  也许我这次真的要遭报应了。

  楼逢棠这人向来聪明,他再怎么玩也不会把他自己玩入婚姻中,除非有偌大的利益可图;可是依楼家目前的规模,根本不必出卖他的婚姻,所以他向来乐得单身。据说其父母只求儿子做好事业,其它一律放纵,是真正开放新潮的父母。

  那么,如果他想与我耗下去,是想耗出什么东西?乱没意思的,还不如再去找新鲜的女人来玩。

  种种推想,问题只汇向一个答案,而那是我绝不会下的定论。

  不可能!对我对他都不可能。

  如果“爱情”当真出现在我与他之间,才真叫亵渎了;对于我们这种只懂物质,不识情愫那虚幻东西的人类而言,爱情只是用来嘲弄的字眼。

  所以,不可能。

  “任颖,一同去吃晚餐吧!我请你吃大餐。”

  应宽怀扬着嗓门在门外叫着。

  我收拾凌乱的心情,应着:

  “就来了,再三十秒。”

  再看向镜子,我毅然决然地取下耳环,往床上任意一丢,转身大步走出去,任长发画成一道冷淡无情的弧度。在背后摆动。

  ***

  某一个夜晚,我与应宽怀登上公寓最顶楼,拎着一打啤酒与一大包卤味,想要“举头望明月,低头喝烂醉”一番,后来才发现啤酒的酒精含量低,根本醉不死人,顶多让不谙酒量的我们落了个微醺的下场:而且举头也看不到明月,今天是农历的初五,我们却连月牙儿也找不到。台北的污染之严重,可能比我们所能想像的还多更多,要不然就是顶头有一大片乌云掩着。反正,看不到明月。

  伤景寻愁总要找一个藉口。应宽怀是为了他那爱不到的女子,表白了也不被接受的真心。而我呢?唉……人为什么不能因为想醉酒而去喝酒,非要找失意来伴佐呢?

  既然如此,好吧,我在哀悼我未能完成的游戏,嘲笑我的落荒而逃。然后因为没有胆去幻想楼公子的面孔而麻醉自己。

  “任颖,你看看我,我有什么不好?”

  红了双眼的应宽怀不知是否为酒精的关系,而问出的话却相当清醒。

  我垂死地吊在阳台栏杆上,双手晃在外边,以腰支撑着,头尾成天平的两边在摆动,一如翘翘板。

  “老兄,您又有什么好?”

  他滑坐在地上,背靠栏杆,有些沮丧地说:

  “我小有名气,可以赚许多钱,然后忠心于一个女人,不会变心;我会买房子、车子、爱家,新好男人不就这么被宣扬着的?”

  “新好男人就配新好女人吧!不能配坏女人。坏女人是用来搭配花心萝卜那一类“锅子”的。”我晃得头晕,只好也收回头手,与他并坐在一起,接着又道:“你呀,只是搞错了对象。”一如之前“爱”上我的方慎哲,真是莫名其妙透了。

  他呵呵低笑,双掌埋住面孔,不知笑声中是否有哽咽的成分。

  我伸出手,搭在他肩上,抬头望着乌呛呛的天空。

  “如果我流泪,你会笑我吗?”他闷着声。

  我笑问:

  “你会介意被我笑吗?”

  “我才不介意!”他昂起头,面孔朝天。

  我看到眼泪滑下他的颊。

  身为艺术家就有这点好处,随时表现自己的真性情,世俗眼光于他无妨。

  “任颖,好女人不见得是我需要的。但我显然没有当坏男人的特质。”

  “是呀,你坏不起来,也讨厌肉欲横陈的感觉,也不会勾三搭四,你要的是精神层面的东西。也就是说,如果我妈如果突然对你热情放荡地像个卡门,你包准会落荒而逃。”

  “我不知道,我没想过。迷住我的是她的气韵举止,不是肉体与热情。”

  我拍拍他:

  “所以得不到对你而言才是一种幸福。快快下楼去创作吧,把你的悲伤化为艺术,才不枉你的才情与伤心。”建议给得相当实际。我们坏女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安慰,更不会因为他暗恋的对象是我妈而认为有义务开导他,那反正是他的事,安慰他其实是没用的。

  我起身,往楼梯走去。

  “你要睡了?”他问。

  我向他挥挥手:

  “别忘了我后天要去英国了,我得开始打包行李,清点需要的东西,明天好上街去买。”

  “哦,那,晚安。”

  灰暗的夜空适合留给伤心人去对照呼应,而我,就不必了。我这个没肝少肺的女人是不会有什么伤心事的。

  走到应宽怀住的楼层,突然又不想进去了。我抬起手中的钥匙,七、八只之中,唯一一只金色镶一颗小猫眼石的钥匙正是我已五日未曾回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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