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晃着手中的高脚酒杯,冷眼看着这个冠盖云集的会场,淡淡地噙起一抹冷笑。独自悠游在自我的世界中;人愈多的地方,我愈能明白自己的孑然,完全隔离而已。这时,我禁不住想起两个月前在凯悦看到的那名飘渺少女,也许外人看她像是寂寞,其实哪能体会她是在享受孤独的快乐?
但我的快乐并没有持续太久。
“颖儿!”
讶异的男中音在近距离扬起,我也讶异地看过去!全天下会这么叫我的人除父母,就只有我那些异母兄长了。是锺岷之,我父亲第二个老婆的独生子。
“你怎么会在这儿?”我堆起假笑,千娇百媚地勾住他手臂。该死的东西,没事出现在我粉墨登场的舞台做什么?
“你这是什么打扮?你这是什么面孔?你你……”
哦!我忘了提,在我三名兄长、三名弟弟中,就属锺岷之先生最为食古不化、古板保守,也不知道是谁教出来的,因为他阁下的妈,可是个手段高强的酒家女,当年当上我爹的第一任小老婆只差没惊天地泣鬼神了;也大概是物极必反的关系,锺岷之操守良好到可以去当圣人。
“岷之,这位是?”另一名与岷之同行过来的斯文男子有礼地问着。一身儒雅的气息,看得出家教尚佳。
“她……她是……”
“我是他前任女友。”我飞快地抢答,趁他还在神智不清当中。我相信,去承认自己异母兄妹众多,绝不是光采的事。锺岷之尤其不爱提。
“颖儿,你……”不过,改口说是他前女友,抹黑他,他也一样会吐血就是了。
我邪笑地对那男子伸出手:
“嗨,我叫任颖,你呢?”
男子斯文地握住我的手。浅笑中有阳光的气息:
“我姓方叫慎哲,是岷之在研究所的同学。今天是我舅父的酒会,便偕同岷之一同来开开眼界。幸会了,任小姐。”
我由上到下瞄了一回,肯定他是个世界少见的好男人。我还没见过有人眼神可以温柔却不显没个性的。
“颖儿,你最好给我一个解释!”岷之涨红他白净的脸。
可怜,这个男人的脸快要可以喷火了。
“哎呀!死相!都分手那么多年了,还要什么交代嘛!人家又没有对不起你!岷之,小岷岷,别生气嘛,来,我去端一杯汽水给你消火气。”
“任颖!你……你……你要气死我是不是!”他用力拉住我,害我直跌入他怀中,差一点被高跟鞋扭到脚。
我叹息地抱住他腰。一边转转脚踝,站了一小时,其实我的脚挺痛的。趁机附在他身边警告:
“你敢拆我的台。我不会饶了你!如果吃饱了,麻烦你快带你的朋友回宿舍啃书吧!”
“你又在做坏事了?”他瞪大牛眼。
我揍他肩膀,看似在与他调情,其实揍得很用力。
“你管我。你已不再是我的男朋友了。”
我颈后的寒毛突然警觉起来,然后楼逢棠低沉冷淡的声音在我颈后响起:
“任颖,我希望你有空与我跳这支舞曲。”
“哦,那是当然!”我将锺岷之推开。很快地投入楼逢棠的臂弯中。
没走几步,他叫住我:
“颖儿!”
我不耐烦地回头瞪他一记利眼,很认真地警告他别拆我的台。
“什么事呀?小岷岷?”
他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
“你总要给我一个交代的!记住了。”
我抛了一记飞吻给他,实则扮了个鬼脸。我管他咧!令我讶异的是腰间突然紧了下,我回头看到楼逢棠微怒的面孔。他怎么了?
“对老相好须要这么热情吗?”
“不与任何一个情人交恶是我的原则。”走入舞池,我双手搭在他肩上,昏暗的灯光让我们看不清彼此的眼。
“在这段时间内,我并不想与第二个男人一同享用你曼妙的身体。”他的双手在我腰间箍紧。
我整个人贴住他身体,气息因他的热力而紊乱:
“我一向很有职业道德,你放心。”
“有时你真的令人迷惑。”他低声在我身边说着。
我的心紧了下,很快地发出干笑。
“是吗?那你可要爱我久一点,不要让我太早下堂呀!你都不知道有多少女人等着接我的位置呢!好讨厌哦!我才不会让她们如愿。”
他的手劲转松,而我也暗自松了口气。
“你想钓住我这条大鱼吗?”他口气讥诮。
“当然呀!钓上了,一辈子吃穿不愁又可以拿钱去砸人,多爽快呀!”
“真坦白。”他笑,低首亲吻我耳垂,不停地挑逗着。
“因为我明白自己的价值。”我双手沿着他雄健的身体下滑,最后圈住他腰。一直很喜欢他的身体,结实有力,是一般时下年轻排骨男中不易见的好体魄,撑起衣服帅且笔挺,抱起来有强大的安全感。
昏暗的灯光又转为明亮,连绩着另一首舞曲,不过跳舞的人们很自动地保持安全距离,不若刚才的放肆;但是我没动,他也没动。我才想到,也许他存心与我亲热地去表演给他人看。
虽然我不敢说非常了解楼逢棠,但我多少摸得清每当他有一些特别的举止时,都是为了达到某个目的,有时那目的还不止一个。
所以我开始找寻他可能的目标。
从他肩膀看过去。我先看到了楼逢欣身边的汤小姐一脸的凄楚,好,那应是目的一;也许楼公子压根不想要那个内定媳妇,所以想利用我来解决,再来,我看到第二道凄楚的视线,那是一名美丽的女人,很面熟……呀!我记起来了,三个月前离职的秘书部门的名花林璐玲。如今好像是另一家公司的秘书。她为何死盯我们看?
应该不是与楼公子有过一腿的人吧?因为在公司中,楼公子的女伴是完全公开透明化的,有过关系的人都不会被遗忘,马上宣传得二十楼上下全知道。
“与她有过一手吗?”我下巴顶向她那边,用眼光质询他。
他随意看了一眼,笑一笑,回头看我:
“在你之前,我曾找她当秘书,而她非常冰清玉洁地当我的面吼叫,第二天立即辞职。”
他撇起唇角笑的方式有一抹冷淡与无情。
“她爱你吧?”我一眼看出来。
他转为大笑,倏地又死紧地搂住我:“那你爱我吗?”
我夸张而毫无诚意地应着:
“爱呀!我爱死你这个白马王子了!否则哪会一点羞耻也没有地陪你玩上一场呢?”“你真是世故得可爱。”他啄了我的唇一下。
“要你的爱,还不如要你的钱来得实际。”不知怎的,我此时特别有兴趣与他表演亲热。
想得到他的爱的女人比较清高一点没错,可是林璐玲的行为我并不苟同,既然当初坚决反抗。就不该事后依然一副眷恋的表情。楼逢棠有兴趣的只是她的身体,她拒绝了,他也就不勉强,不会因为女孩子有骨气而提高了兴趣;因为他不会去惹向他索爱的女人,放不开的,反而是那个女人了。
“一般人不是比较喜欢有骨气的女孩,怎么没有再对她提第二次呢?”
“哄那种女孩多累!并不是非她不可。”
所以喽,将自己身价估得太高是失策的事,并不是每一位花花公子都会对傲气女子另眼相待。想要他,就只能选择享用他的身体,互相快乐过也就可以了。别太贪心,因为痴心相守并不见得是好事;一生一世的论调其实仔细去分析也是枷锁的一种形式,怪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