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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从『小甜甜』谈起】

  檀月常常觉得,自己会跑来写言情小说,也真是怪事一桩。

  记得小时候家族聚会时,表姐妹们谈论的话题,总是热烈的围绕着「小甜甜」、「安东尼」、「陶斯」等等陌生的名字。

  当时的小檀月一脸茫然,完全插不上嘴。

  好不容易抓到个空隙,鼓起勇气开口:「妳们觉不觉得那个铁船长──」(P.S当年小檀月和哥哥一起看「太空突击队」)

  姐妹们回头,看了小檀月一眼,然后又回去谈论听起来更加陌生的「曼菲士」和「依兹密王子」,留下满肚子疑惑、又不敢发问的小檀月。

  如果,不是误打误撞的写起言情小说,超级钝感的檀月,可能到现在还不能解开当年心中的疑惑。

  事情是这样开始的:

  某天,檀月正在写某部作品,因剧情需要,随口问了一句:「那个小甜甜的男主角是安东尼,对不对?」

  「喔!拜托喔!」一旁正在读科学论文的檀公,头也不回的说道:「那家伙才演没几集就翘辫子了。」

  「我知道啊!」檀月一副知之甚详的口吻说道:「安东尼是骑马摔死的嘛!」犹记得当年姐妹们提起这一幕时,伤心欲绝。

  接着再试探的问道:「那男主角是陶斯,对不对?」

  「才不是咧!」檀公毫不犹豫的一口否定。

  檀月偷瞄了老公一眼,接着自信满满说道:「我知道,陶斯是个演员嘛!」还记得姐妹们对他如痴如醉,老嚷着「陶斯好帅!」

  又再试探的问道:「那后来小甜甜是和陶斯在一起的,对吧?」

  檀公听了转过头,以很不屑的眼光睨了身为女性的檀月一眼:「妳到底有没有看过小甜甜啊!」

  檀月心虚的吶言道:「我……我……这个……」

  当天马上跑去去漫画店,挖出很老旧的漫画版「小甜甜」,带回家埋幕苦读,一直读到三更半夜,灯仍未熄。

  房里不时可以听到:「啊!」、「原来如此」等感叹声。

  于是,以二十八岁的高龄,檀月终于明白「小甜甜」到底情归何处了!

  求知永远不嫌晚,不是吗?

  而最近,又终于明白「曼菲士」与「依兹密王子」到底是何方神圣。

  某日,楼下租书店的老板娘挖出了一大箱的旧书,说:「最近不少顾客又回头来看老漫画了,喏,像这套!」

  檀月顺着老板娘的手指看过去,映入眼帘的正是「尼罗河女儿」。

  说实话,这部经典钜作的大概剧情檀月是知道的,只不过由于册数太多,从来没耐性去借来看。

  只记得表姐A和表妹B分别是「曼菲士」和「依兹密王子」的拥护者,每次见面都为此吵得面红耳赤。

  然而毫无疑问的,这部漫画的主角是那个埃及的黑发帅哥「曼菲士」,这点常识我还有。

  而当日,又经过一夜的苦读,檀月终于有点头绪了。

  这整个故事,就是一堆男的在抢一个女孩子,而她的名字就叫「尼罗河女儿」,对吧!

  至于那个叫曼菲士的男主角──

  檀月搔搔头。对喔!我好象没写过那种对女主角死缠烂打、摇着她大吼:「我爱妳!我爱妳!所以妳也一定要爱我,要不然我就──」的男主角。

  光想到就觉得头晕(被男主角摇的),哈!(大笑)……好了,不开玩笑了。

  所以,和诸多优秀的作者同侪们一起出套书,檀月一直是感到很心虚的。

  毕竟,以檀月对爱情故事如此粗浅的理解力,加上水准「尚可」的文笔,实在不敢期待自己会有什么大作出现。能让诸者们开开心心的看完这部作品,就很满足了。

  对了,有人可以告诉我,尼罗河女儿最后到底是跟谁在一起吗?

  菊花签,促成红狮与银豹之恋。

  第一章

  辛莎娜小档案

  星座:狮子座

  血型:0型

  性格:狂妄自大、好强好胜

  专长:打架

  最爱看的电影:英雄本色l,英雄本色2,英雄本色3。

  最崇拜的人:魔鬼阿诺、小马哥(不是二市长的那一个)

  志愿:成为帮派少女、大姐大。

  所谓的大姐大,就是身手不凡,勇猛无敌,豪爽硬气,绝不轻易喊痛的不良少女---

  “嘶---痛、痛、痛---痛死了!”

  消毒药水的味道充斥在空气中,私人诊所内,一名容貌秀艳的少女,正张牙舞爪的咆哮着。

  “怕痛,就不要一天到晚跟人打架。”一名身形高大的老人正弯是检视少女身上的伤口,脖子上挂的听诊器显示了他的职业。

  她身上的制服掀开,露出腹部的瘀伤,那一大块青紫令人不敢相信是在这名如花似玉的少女身上。

  而她本人却是一点也不以为意,仍是下驯的昂着下巴,学生裙下的修长玉腿很海派的跷起。

  “今天打了几场?”老人伸手轻按了下,问道。

  “三场。”少女一脸稀松平常的说道:“早上和北区的老大交手,中午和西区的大哥过了几招,傍晚在路边抓到个小混混,可惜他太弱了,不算数。”她不经意的舒展四肢,松松筋骨,脸上有抹年少狂妄的自负。

  近看之下,她的容貌,有一股令人无法抗拒的美丽---

  凤眼水亮,红唇戏话,于美丽中带着三分英气、三分骄傲,和三分的野性。而匀称的四肢,妍媚的身骨,使她在言语举止间有股坏学生的吊儿郎当,却又充斥着同龄少女罕见的气派。

  “即使你是天生的会打架,也不是这么蛮干法。”确定没有内伤后,老人回身剪下一块纱布。

  少女下巴微拾,神情不驯的说道:“蛮干又怎样?我就是喜欢痛快的打一场,整天窝在房间念书写功课,人生乏味哪!”

  “乏味,但是踏实安稳。”老人伸手打开了药用酒精瓶,继续道:“你这好勇斗狠,爱找刺激的性子再不改,总确一天会满身窟窿,全身血淋淋的让人抬进来。”

  “那也好,”她挑了挑眉,一脸的无所谓。“正好试试你的医术。”

  “贫嘴,真是不知死活的野姑娘。”老人口中念着,手中沾着酒精的棉花用力往她伤口处一擦。

  “嘶---”少女痛得倒吸了一口冷气,忍不住开骂:“死老头,轻一点行不行!”酒精消毒的烧的感可不好受。

  老人听了脸一沉,斥道:“闭嘴,连你爸爸也不敢这么叫我。”

  “那当然,他是你儿子,我又不是你儿子。”少女仍是不驯的道。

  “你当然不是我儿子,你是我的孙女。”老人说着,沾着药水的棉花棒往她伤处抹去。

  “别这么用力擦药,暴力医生!”她埋怨的叫道。

  “你这种孙女就要这么对付。”老人嘴里数落着,一边敷上纱布。“你看小蕾多乖,只来让我看过青春痘,哪象你,三天两头让我为你治跌打损伤。”

  受伤的少女,正是北区不良少女中以酷爱打架闻名,有‘母狮’之称的辛莎娜,老人则是她的祖父。

  辛老医生的性情孤僻,虽然儿子是商场上数一数二的企业巨头,媳妇性情温良又孝顺,但他却不愿同享富贵,也不肯让家人照顾,坚持一个人搬出来,在陋巷开了一间小小的诊所自娱。

  “老头子,纱布这样胡乱绑,你是不是密医啊!”莎娜怀疑的望着老人些微颤抖的手以及有些笨拙的手法。

  “什么密医,我当年可是帝国大学医学院第一名毕业的。”老人骄傲的说道,那神态和眼前的少女倒有几分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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