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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莫凡扛着全部家当,来到这个山很多、树很多的梦想境地。

  虽是梦想中的境地,不过这座农场已经闲置有一段时间,田地里已经杂草丛生,看来他得花费一些时间来作重新整地的工作了。

  农场旁有间白色小木屋,是农场主人的住所,维持得还算整洁乾净,从现在起,这里就是他的家了。

  接手农场的第二天,黎莫凡顶着大太阳,在田地间开始锄草、整地、搬石头……这些工作可不轻松,不过为了节省开支,并营造自己理想中的农场,他决定一切自己来。

  农场面积虽不大,却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才将除草的工作完成一半。中午吃了一个杂粮面包,小歇片刻,他打算下午继续整地的工作。

  另一边,有个穿着时髦高贵的女子,正风尘仆仆,不远千里而来。

  客运公车在路旁停下,女人穿着白色露背连身洋装,白色麂皮高跟凉鞋,活像玛丽莲梦露般优雅地步下公车。

  造型时街的PRADA墨镜,依旧遮不住她明艳动人的脸孔。

  公车扬长而去后,女人用食指将墨镜微微拉下,露出一双水亮灵动的大眼睛,猛盯着手上的地图。想着刚才下车前,公车司机告诉她的一句话:你要找的地方,再往上走六公里就到了。

  六公里有多远啊?对度量衡单位一向没什么概念的她,实在搞不清楚六公里到底是什么样的距离?她只知道,这个鬼地方距离城市很远,远到连地图都没有标示,行动电话也派不上用场。

  现在,她只好拉着她的LV登机箱,手执地图,沿途问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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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近傍晚时分,黎莫凡正推着锄草机,清理这最后一平方的草地。

  锄草机的引擎声轰隆隆地响着……但即使在这样的噪音中,他的潜意识、第六感仍能感觉出一股令人不安的气息逐渐逼近──有妖气!

  他关上锄草机,挺直了背脊,竖起了耳朵──果然,听到一阵高跟鞋踏在石子路上的声音,那不属于这山间草地的高跟鞋声……莫非?该不会……

  他猛一转头,果然!山坡下出现一个身穿CHANNEL洋装,头戴贵妇人遮阳帽,手拉LV行李箱的女人,远远地从农场大门朝他走来。

  秋婕妤现在终于知道六公里是什么样的距离,尤其是一段六公里的山路,足以让一个从不运动的人下半身瘫痪麻痹,让她的麂皮高跟凉鞋骨肉分离,更让她昂贵的行李箱面目全非……不过,这一切的辛苦和代价,在见到他的这一刻,已经全部抛在脑后。

  “呀──莫凡!我终于找到了!YA!我终于找到你了──”她丢开皮箱,拔掉高跟鞋,不停地尖叫,一路往前直奔,直接冲进他怀里,紧紧抱住了他。“太好了!我终于找到了,要是天黑了还找不到你,我真担心会被野狼给吃掉呢!”

  被她激动热情地一抱,黎莫凡整个人愣住,刹那间,他几乎被某种强烈的力量震撼住,那说不清的情绪迅速布满他的心。

  “你……”她真的跑来了?穿着这身华服高跟鞋,他简直不敢想像她是怎么做到的。“你是怎么来的?”

  “先搭火车呀,再搭公车,然后再搭客运──”她抱着他,完全忘了一路来的疲劳和双脚的疼痛。

  黎莫凡推开她,仔仔细细看了她一遍,当他发现那白皙细嫩的双脚,已经被高跟鞋磨得又红又肿,还起了好几颗水泡……他的心,忽然疼痛地翻搅了起来。

  “你看看你的脚,磨成了这样不痛吗?”他板起脸,表情变得好严肃。

  “不会啊!”她天真地笑着。“刚才在路上很痛,不过现在不痛了呀!呵呵──”

  黎莫凡开始发现自己真的拿她没办法,他无奈地叹了口气,然后一把将她拦腰抱起,无论如何,他是再也舍不得让她多走一步路。

  “为什么不叫司机送你来呢?”她一向去哪里都有司机载着的,别说这么复杂偏远的地区了,她恐怕连台北市的公车都不会坐呢。

  她甜蜜地享受这千载难逢的服务,双手勾着他的脖子。“当然不能叫司机喽,因为我是离家出走呀!嘿嘿!”

  离、家、出、走?!这四个字如晴天霹雳打在他的头上,刚才对她产生的一点点怜悯之心霎时烟消云散。她不请自来已经够过份了,现在居然还让他背个诱拐少女出走的罪名?

  天啊!为什么无论天涯海角,他就是逃不出她的魔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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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呀!好痛啊──”木屋里传出女人凄厉的哀嚎。

  “痛?你刚才不是说不会痛的吗?”黎莫凡握着她的脚踝,拿起一根用酒精消毒过的针,剌破脚背上的水泡。

  “啊!!”真的好痛啊!她整个人卷缩在沙发里,只剩一只脚被他牢牢握住,活像兽医手术台上拚命挣扎的小猫。

  “不要乱动!不然伤口会感染的啦!”黎莫凡紧紧抓着她的脚踝,以严厉的目光看着她。

  “刚才不痛是因为看到你太高兴了嘛,现在兴奋期过了,才又开始感觉痛的嘛!”她双手紧抱一只方枕,小脸尽是委屈和无辜。

  是喔,听她的鬼话连篇,他还不知道自己有止痛药的功效呢!

  莫凡仔细地将伤口消毒过,小心地涂上一层薄薄的药膏,最后再贴上一块纱布。“好了。”

  “呼!终于好了!”她痛得心脏差点停止跳动耶。

  “翻过去。”

  “什么?”

  “我说你给我翻过去。”他没好气的说,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她把自己弄得全身是伤,他的心情忽然变得急躁起来。“翻身啦,你看看你自己的背后,没事穿什么露背装啊?你的背上已经晒红了一片,再不擦药,明天就等着脱皮痛死吧。”

  “真的啊?难怪我一直觉得背上好像被火烤了一样呢……”她听话地翻身趴在沙发上,小脸靠在抱枕上。

  “我先帮你擦一点芦荟药膏,可以镇痛,也可以避免发炎。”他望着一片雪白的背颈,被炙阳晒得发红,心里忍不住泛起一阵心疼。真是的,一个女孩子家,跑到这种乡下地方做什么?”

  “我一个人会很无聊嘛,而且我想亲眼看你打造这座农场呀,还想看满山遍野的薰衣草,你放心,我不会打扰你工作的,而且你现在没钱请助理了吧?我自愿帮忙喔!”她嘻嘻笑着。

  黎莫凡不能明白为什么有人可以天真到这种地步,一个千金大小姐跋山涉水,穿着高跟鞋,还提着这么重的行李箱,来到这穷乡僻壤,一整天让无情的艳阳荼毒,只为看他的薰衣草;她是精力过剩还是脑筋秀逗?

  或者,这一切只是因为爱情的力量……他打断自己的胡思乱想,决定继续替她擦药。

  他一手沾起自制的透明果冻状芦荟凝胶,轻轻涂抹在她的背上。当他的手掌触摸到她光滑柔细的肌肤,目光注视到那山脊般美丽的线条,他的心跳,仍克制不住的起了不寻常的变化,喉咙也变得好热。

  “嗯……好舒服哦……”她不住发出一声吟哦,表情很舒服地趴在沙发上,享受这芦荟带来的冰凉感,完全没察觉到身后男人的心理变化。

  喂,再怎么说他也是个男人耶!她居然这样一点也不设防的让他帮自己擦背,还发出那种暧昧的声音,害他忽然觉得血脉有点偾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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