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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页

 

  “无所谓的,大当家。再强的风雨我都见过,这点小风小雨算得了什么,不打紧啦。”禹宣边回答边收拾行李,露出一脸无谓的神情。

  “你可别逞强,要是你出了什么意外,小舞会扒了我的皮,你可是她最在意的哥儿们。”连他这个做爹的都没他来得吃香。

  “我能出什么意外?顶多跌破皮而已,小舞不会因为这几个小伤杀了你,你就放心吧。”

  结果,他不但跌出了一大堆伤,还跌失了记忆,这些前尘往事是他一点一滴慢慢想起来的。

  离开了凶匪寨之后,他的马儿因为受到雷电的惊吓而将他拋落山腰,幸好他及时捉住了横生的树枝,但同时也因为强烈的撞击而使脑部受创。当他醒过来时,发现自个儿正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四周围着几张陌生的面孔,每一张面孔上全写满了关心。

  令他感到惶恐的是,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他记不起自已的一切,只能在一片空白中搜索到唯一的字眼——禹宣。这似乎就是他的名字。

  救他的人家姓胡,家住京城,因省亲而前去益州,在回程的路途中,因风雨太大而减缓行进的进度,也因此发现他倒在一颗大石头旁边,额头不断地冒着鲜血。

  面对一切茫然不知的禹宣,胡老爷索性好人做到底将他带回京城,收留他在家里做些杂役工作。胡家在京城也算是大户人家,虽不及“纶庄”、“钱家庄”来得富有,但也算是有头有脸的商贾之家。胡老爷育有两子一女,两个儿子的长相普通就像他的翻版,但唯一的女儿却长得端庄秀丽,令胡老爷非常引以为傲。因为凭他和其夫人的长相,能生出这么漂亮的女儿,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也因此,胡老爷特别宠爱她。

  胡小姐不但人长得漂亮,个性更是柔顺乖巧,只要是见过她的人没有不称赞。她今年芳龄十五,正值适婚年龄,上门求亲的公子哥络绎不绝,但全被胡老爷给回掉。他太喜爱这个独生女,舍不得那么早将她送出门。

  胡小姐本人对她爹的决定更是举双手赞成,因为她早已心有所属,对象不是别人,正是禹宣。

  当她第一眼看见她爹带回来的男孩时,她的心就迷失了。这个记不起任何事、唯独记得自己名字的男孩就像是太阳之子,带着耀眼的光芒直直射入她的心房。

  他带着有礼的微笑,毫不羞怯的告诉她,他记不起任何事,从今以后要留在家中做工,并请她多多指教。从那一刻开始,她那颗多愁善感的少女心便卜通卜通的跳个不停。她从来就不是个主动大方的人,尤其自小父母更是教导她要成为一个端庄、温柔的大家闺秀。毕竟她是胡家的大小姐,不可以丢胡家的脸。

  但她的心却明白的告诉她,她想要这个男孩,她想认识他、想与他相守,于是她千方百计的制造各种机会接近他。找他帮忙挑东西、找他帮忙捡纸鸳,只要能够制造独处的机会,她一个都不放过。

  渐渐的,男孩也有相同的感觉,他也为他所见过最美丽、最柔顺的女孩而心悸不已,进而懂得掌握每一个独处的机会,两个少男少女的纯真之爱就这么如火如荼的展开。

  随着时光的飞逝,男孩发现了一个大问题,他不但是记得自己名叫禹宣,那些曾经流逝的记忆也跟着日升日落一点一滴重回到脑中。

  原来他是名山贼,这个听起来惊世骇俗的名词使得他的爱恋之路显得困难重重,他不知道当可儿听到他的其实身分时会做何感受?或许会昏倒吧!

  他没见过比她更容易受惊吓的女孩子,一点小事都能将她吓得哇哇大叫,她若知道他其实是个山贼,恐怕会当场昏倒。

  他并不恨自已是名山贼,只恨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一个弱不禁风的富家千金?单单胡老爷的门第观念就已经够烦人的了,现在还加上个山贼的身分。唉,他情愿自己的记忆力没有恢复,浑浑噩噩的过日子的确比清醒来得容易。

  就是这份挂念使得他继续留在胡家,撰择一个没有小舞、没有朋友,却有可儿的生活。每当想起兄弟们的笑语时,他就会后悔自个儿的选择,却又在拥可儿入怀的时候,庆幸自己仍留在胡家,这种矛盾的情绪是否就是一桩不协调姻缘所该付出的代价?

  然而,他的决心却因今天在大街上瞥见类似小舞的女孩以后动摇了起来。

  他太累了,每一次跟可儿会面都是偷偷摸摸,深怕被其它的仆人碰见,若是让胡老爷知道他们的事,恐怕他的下场只有死路一条。这里纪律森严,跟凶匪寨截然不同,他渐渐觉得难以呼吸。

  究竟要到什么时候他才能光明正大地和可儿长相厮守,而不是像个见不得人的小偷呢?以他的山贼出身,恐怕这个愿望永远也不可能实现。

  “禹宣,是你吗?”胡可儿的声音轻轻的飘过来,语气中充满了紧张。

  真像在做贼,禹宣苦涩地想,但他的确在做贼,偷他救命恩人的女儿。

  “可儿,我在这儿。”

  胡可儿一听见禹宣的声音,马上飞奔至他怀里,正是一个爱恋中少女惯有的表现。

  “我总算摆脱了奶娘的监视,她最近盯我盯得好紧。”她想起来还心有余悸。

  上回她和禹宣也像这样偷偷见面,结果被奶娘碰个正着,幸亏她机警地端出大小姐的派头命令禹宣做事,否则老早被看穿了。不过姜毕竟是老的辣,奶娘直觉得他俩有些不对劲,从此以后加强了盯梢,盯得他们独处的时间愈加稀少。

  她所不知道的,是她那日万不得已下端出的千金派头,多少伤了禹宣卑微的心。自那日以后,他更加怀疑自己的决定,他不知道自个儿是否有足够的信心去面对往后更艰辛的挑战。

  “你不认为这样太累了吗?”禹宣忍不住心头的疲惫,悠悠地叹道。

  “你……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胡可儿惊惧于他疲倦的表情,颤声的问道。

  “或许我们并不适合在一起。”说出这句话是那么的痛苦,但禹宣真的觉得倦了。

  “你胡说!你不是真心要这么说的。”胡可儿拒绝承认禹宣的心意,一个劲的摇头。

  “可儿,你听我说,”他捉住她的肩膀,强迫她注视他。“我们并不适合,我只是一个下人,来路又不明,你怎么知道我过去没干过坏事?或许我杀过人、坐过牢呢!”

  “那是不可能的事!”可儿的反应激烈。“干过坏事的人不会有你这种眼神。”

  “我的眼神跟我有没有做过坏事有何关系?”他想可儿大概是急疯了。

  “有!有很大的关系。”她喃喃低语,“你的眼睛中有一种光亮,你知不知道?就好象天上的星星,闪烁着柔美皎洁的光芒。”她边说边捧着他的脸,泪眼迷蒙。“所以别再说你和我不适合的话,我一句也不要听!”她的泪水如同清晨的朝露一颗颗的落下,滴乱了禹宣原本已经做好决定的心。

  她为什么会如此脆弱,同时又如此坚决呢?

  如星的眼睛?单凭这个她就可以断定他没干过坏事?是不是只要有着漂亮眼睛的男人,统统都在“好人”之列?

  他不禁想起今早在长安大街碰见的男人,陪在那位与小舞神似的美人儿身旁的男人同样拥有一对漂亮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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