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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春的太阳似乎特别勤劳、特别早起,清晨时分就用尽全力地普照大地,所有的人都别想逃过它的恩宠。
白浩廷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其实他早就醒了,但他就是不想起床,他没有任何人想见,也没有任何事想做。
「铃~~铃~~」电话响了很久,顽固而坚持,他只好懒懒的接起。
「浩廷,你起床了吧?有没有按时吃维他命?」那是林芷吟打来的,即使正忙於公事,她仍惦记著儿子的健康。
听到母亲的问题,他很平静的撒了谎,「吃了。」
林芷吟松了口气,「那就好,你开车出去逛逛,尽量玩得开心点,知道吗?」
「知道。」无话可说的他!迅速挂了电话。
他还是哪里也不想去,他只希望就此消失,可惜他还活著,活著就会肚子饿,肚子饿就得出门找吃的。
於是,他勉强自己下床穿衣,走到一楼的「发现西餐厅」去吃饭,看看四周都是情侣、家人和夥伴们,只有他一个人落单,只有他不知何去何从。
「喂!」又是那熟悉的大嗓门,又是那不客气的拍肩动作,他不需转头就知道那是谁——坐在吉普车上飞翔的蓝色天使。
果然,一身短衣短裤的雨蓝就站在他背後,那头耀眼的红发看起来似乎又更红了些,彷佛被天上的艳阳染色了一样。
「你很闲是不是?过来帮我送货!」
雨蓝根本没让他有机会回答,直接拉了他就往门口走去,指著地上那堆像小山高的椰子说:「你看,这教我怎麽搬啊?就算我是神力女超人也快挂了!」
「所以呢?」白浩廷还没回过神来,他脑中一片恍惚。
「所以……你就得做我的苦力罗!」雨蓝抓起两颗椰子塞到他的双手里。
「哦!」他没意见,反正他也闲得发慌、闷得发愁,不如把自己折磨到筋疲力竭,或许晚上有可能会睡得好一点。
看他那麽卖力的工作,半句怨言也没有,让雨蓝乱感动一把的,心想,不管跟阿姨的赌注能不能赢,至少这个朋友值得交往!
「工作效率不错,等会儿请你喝椰子汁!」她又拍拍他的肩膀,「走,上车!」
他连「去哪儿」也不问,就跳上昨晚坐过的位子,他突然有种感觉,自己应该是属於这里的,那就随她带他前往那未知的远方吧!
一路旋风飙驰,很快就来到鹅鸾鼻公园,雨蓝把车停在一家冰果室前,跳下车喊道:「阿坤叔,我送货来罗!」
一名身材黑壮的中年男子走出来,带著憨厚的笑容说:「这麽快?你搬得动?」
「我有苦力嘛!」雨蓝指著白浩廷,故意颐指气使地说:「喂!还不快点工作?否则我不给你饭吃喔!」
白浩廷没说什麽,抱起两颗椰子就走下车。既然他上了贼车,那就乖乖做工吧!
「多谢啦!」那中年男子拍拍白浩廷的手臂,「雨蓝这丫头比较不讲理,你别跟她计较,以後你叫我阿坤叔就好了。」
雨蓝气呼呼的跳脚,「谁说我不讲理的?你竟然帮著外人欺负我?」
「好了好了,大小姐,快去剖两颗椰子来,你没看你男朋友都快被晒乾了?」
「他才不是我男朋友,我才没那麽倒楣呢!」雨蓝嘴里骂归骂,看白浩廷挥汗如雨依然辛勤工作,她也只好乖乖的去弄椰子汁罗!
十分钟後,白浩廷终於将一整车的椰子搬完。
雨蓝拿了颗椰子给他,交代道:「先喝椰子水,再用汤匙挖椰果吃,别浪费喔!」
白浩廷一接过去就咕噜噜喝下,仿佛第一次喝到这麽美味的椰子汁,有如琼浆玉液般,而那半透明的椰果滑嫩无恍,几乎教人舍不得吞下喉咙。
「好喝吗?」这次雨蓝的速度就没他快了,瞧他像是三天没喝水似的。
白浩廷抹抹嘴角,重重点头。
阿坤叔在旁边看得笑呵呵的,「雨蓝,你爸妈可以放心了,这下终於有人要你了,不怕你嫁不出去罗!」
雨蓝一听就有火,怎麽每个人都想把她「外销」出去?难道她的行情真有这麽「滞销」吗?再怎麽说她也是该大的大、该小的小、该有的都有啊!
「拜托!本姑娘年轻貌美,要追我的人有一卡车,哪轮得到这家伙?」
「想不到我们雨蓝还会害羞呢!」阿坤叔难得抓到机会,当然要大加利用,「平常老是恰北北的,一遇到帅哥就变了样,果然女孩子长大了,要留也留不住啊!」
雨蓝被他一激,当真脸红了,哇哇大叫道:「闭嘴闭嘴!不然我叫严阿姨来修理你,看你还敢不敢嚣张?」
说到严玉伶,阿坤突然咳嗽几声,「你以为我怕她啊?我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才稍微让她一点,我阿坤做人没有什麽优点,就是还懂得礼貌两字而已。」
「少来!你明明就想泡她还不承认?哼哼!总有一天你会开口求我的,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哇哈哈!」雨蓝想到自已和严阿姨的约定,不禁得意洋洋的大笑起来。
「你又在打什麽坏主意了?小心害人不成反害己喔!」
白浩延安静地站在一旁,听他们两人继续抬杠,树荫下凉风阵阵,让他身上的汗水逐渐蒸发,也让他发现自己还活著。活著,就是这样吗?他还在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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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不是冤家不聚头,自从初见的那天起,白浩廷天天都会碰到雨蓝,不是被她押著去做「苦力」,就是陪她上山下海去冒险。
雨蓝的快递业务繁忙,而且内容包罗万象,像是送匾额、油饭、鲜花、奠仪等都不稀奇,有时还得帮人挂号领药、排队买票、收帐存款。
这些白浩廷都不介意,既然他都放弃了自己,那他还有什麽好介意的呢?他只有一件事不懂,「你应该有很多朋友的,为什麽一定要找我?」
雨蓝回答得很爽快,「相逢自是有缘,罗唆那麽多干嘛?」
或许真是有缘吧!不论他走到哪里,总会被她的「雷达」扫描到,有时他甚至会不由自主的期待那声「喂」!
至於他要自杀的决定呢?他想,那也不急在一时,就留给这世界多几天时间,又有什麽差别?趁此假期,他也可以多想想办法,跳海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
周日,又是个热死人不偿命的艳阳天,雨蓝车上载了个大铁箱,一找到白浩廷就兴奋的问:「喂!要不要去浮潜?我有整套配备喔!」
浩廷摇摇头,「我不会游泳,而且我怕水。」因为儿时的一次溺水意外,让他从此对水上活动敬而远之。
「啥?你还是不是男人啊?」她做出不可原谅的表情,「这里可是三面环海的恒春半岛耶!你不会游泳简直就是对不起大海!」
「我很抱歉。」他说得毫无诚意,心想,如果学会游泳,他可就很难溺死了。
「算了算了,改天有空再调教你。」她知道自己最没耐性了,要教她当游泳教练,只怕她会把学生先装进水泥筒,直接丢向海底深处。
方案A行不通,还有方案B可行,在垦丁是不愁没处玩耍的。
於是,两人出发前往大尖山,虽然海拔才318公尺,却是傲视群雄,突立於四周平缓的坡地上。山下有垦丁牧场和大片草原,许多放牧的牛马在其中徜徉,仿佛天底下没什麽比吃草和休息更重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