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了,还附注:千万不要让宋耀知道这是她的“诡计”。
真是个小傻瓜!一时间,晓红竟感动于她的善体人意。
但随即又狠下心肠来,梦雨涵,你别怪我自私,今天,你要我成为你的嫂子,而我,却要请你走得远远的,唯有如此,宋耀才会全然属于我。
宋耀接到雨涵的电话,告知他一定要回家吃晚饭,因为她很幸运地毕业了。
这可要好好庆祝!宋耀格格直笑,她这种烂成绩还能毕业,真是奇迹。
他一下班就急忙赶回家,不过,迎接他的却只有胡晓红一人。
她一见宋耀立即柔声问候:“你回来了,一定很累吧!雨涵留了张纸条给我们。”见宋耀眼睛不断往里面张望,找寻他的小雨涵,便顺手递给他纸条,她要他明白,雨涵的童心是多么需要一位嫂子。
宋耀执起一瞧,相当不以为然地走向窗边,直语道:“外面下雨,不晓得她有没有带伞,电影散场是九点半,那她要十点才到家呢!”他的心思全在雨涵身上。
“你变了!你知道吗?宋耀!”她坐在餐椅上,爱恨的情绪充斥着。“你完全变了,变得让我都不认识了。”
“我从来都不觉得有必要让你认识。”他冷言冷语,不愿再多说,同时转身向门走去。
“等一下,”胡晓红叫嚷。“雨涵精心为我们准备的可口餐点,你不用,难道不怕伤她的心?”
宋耀微愣,旋过身走回,坐在餐椅上,默默地盛饭吃着,不发一语。
他的动作举止,胡晓红完全看在眼里,却气恨在心里,难道只有梦雨涵,才能激起宋耀心中的火花?不!她不甘心。
“喝吧!”她为他倒了酒。“这也是雨涵特别买的,别坏了她的好意。”她当然不会告知宋耀这是酒,反正凡事搬出雨涵就能说服他。
果然,宋耀不假思索的一饮而尽,高浓度酒精的强烈灼烧感,直达肠胃。
“这是什么?”宋耀皱紧眉头,顿感口干舌燥。
“喔……对不起。”她立即改口。“雨涵真不该,明知你不喝酒,居然还买了酒,我没注意到,真是对不起,这样我倒杯水给你喝,就会好些的。”她把自己调配好的“开水”奉上。
他大口喝下,结果,反而更觉浑身燥热,头晕目眩,不一会儿,便趴在桌上昏睡了。
胡晓红轻抚着宋耀的头发,冷冷地笑。
※※※
其实,她没有和同学去看电影,只是站在骑楼下,望着空荡荡的街道,若大雨把路面洗刷得好干净,也许她也该痛快地淋一场雨,让大雨洗净她一身的骯脏。
不过,她什么都没做,只是对着黑夜,许久许久。
等时间过得差不多了,她才默默地走回家。她料想的情况,应该是——宋耀与胡晓红会尽释前嫌地一起迎接她,感谢她为他们制造了一次完美的约会。
结果——
从客厅至房间,一件一件散放在地上的凌乱衣服,令她傻眼了。
她好奇地走到宋耀的房门前。
半掩的房门内,两条赤裸裸的成年男女躯体交缠地躺在床上,一阵急速作呕感使她选择落荒而逃。
胡晓红的声音,从她背后传来,她狰狞的口吻,令梦雨涵毛骨耸然。
“站住!梦雨涵。”胡晓红故意套上宋耀的白衬衫,优雅的欠身,走到雨涵面前。“你也看到了。我和宋耀彼此相爱,所以才有夫妻的行为。”她用胜利的眼神直逼向梦雨涵,而迎向她的是一张冷酷的脸蛋。“我们会结婚的,我不希望你的存在影响我们两人的生活。所以请你离开!”她毫无商确的余地,并句句带刺。“宋耀的警官生涯,不该因你而破坏,他扶养你长达三年,若被有心人士故意挖掘扭曲而污蔑成宋耀擅喜玩弄未成年的少女,你想,结果会如何?”
她一字一字吐露。“我不容许有此结果。”她瞪大双眼说。“梦雨涵,宋耀照顾了你三年,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你若有一丝感恩之心就该离开,永远别再回来了。”
梦雨涵冲出大门,朝黑暗的街道狂奔而去,如雨的泪水飘洒,她根本无心顾及……
※※※
当宋耀醒转,外头依然是浙沥哗啦的雨声,他欠起身,甩了甩头,身上衣服有些儿凌乱,他回想昨夜,自己好似喝醉酒了?大概是和衣而睡的缘故吧!他缓缓下床觉得有些头重脚轻。
胡晓红趴在沙发上睡着了。
雨涵呢?她在哪里?
宋耀摇醒胡晓红。“胡小姐,雨涵呢?她昨夜几时回来的?”事隔多年,他还是礼貌地称呼她胡小姐。
胡晓红睡眼惺松,佯装一脸胡涂。“她——没回来吗?我等她一个晚上呢!”假意地担心道:“她会跑去哪?会不会……”
话语未毕,宋耀已踉踉跄跄冲出门。
他在人海茫茫的都市中,寻觅她的芳踪。
他告诉自己,绝对不要灰心。
可是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他依然寻不着雨涵的身影。
胡晓红不动声色的观察一切。
相信时间一久,宋耀会慢慢的淡忘……
※※※
大雨交加的夜里,王汤姆独自一人走在街道上。
活了近四十个年头,今天,是他第一次向命运屈服,他不得不宣告——我一无所有。
他任大雨打在身上,不断呢喃:“男儿有泪不轻弹”,然而,上天怜悯降下这阵大雨,好让他痛痛快快地哭一场!
反正,没有人会注意他——一个落魄潦倒的三流摄影师。
他生命中唯有的两样“最爱”——她对他说:“汤姆,我怀孕了,可是,你这样子下去,一辈子也没出息,原谅我,为了我和我们的孩子,就让我们分手吧!我另做他人妇,会好好地抚育小孩长大成人的,再见!”
她,提起行李,头也不回地弃他而去。
也只有第二个“最爱”,不管他多么落魄、凄惨,它自始至终都伴着他,从未有二心。
那就是他手中仅剩的家当——一台照相机。
他对摄影很狂热,却一直时运不济,丰沛的才能从未被肯定过,只能当个三流摄影师。
加上他做事总是死硬脾气地讲求原则,以致他搞到最后只能喝西北风的命运。
泪水、雨水模糊了他的视线,看到垃圾桶,他伤心欲绝地把照相机往里面就丢,但还走不到十步,他又跑回来,从污秽的垃圾堆里找寻所“爱”。
赫然——
一个被淋得浑身湿透的少女,窝在垃圾堆一角,两只黑瞳在此时更显晶亮。
他着实吓了一大跳,以为她是疯子。
没想到,她开口了:“既然要丢弃,何以又要找回?恋恋不舍,成不了大气候。”
她的话惊醒了王汤姆这位“梦中人”。
“你——是谁?”他讶然道。“为何这么晚了还不回家?”
“我无家可归。”她脸庞很冷。“我看你丢了相机,原来想捡来卖些钱的。”
“那么是我阻了你的财路喽?”王汤姆竟还有心情幽默,不知为何,对这女孩顿起浓烈的同情心,他不忍心让这陌生女孩流浪在外。“你在这里晃荡,若遇到坏人是会恨惨的。”
“我不在乎,反正把自己当垃圾一样扔掉,至少还有清道夫会收留我,可惜,连他们都不要我。”雨涵用幽怨的眼神,凝视着王汤姆。
望着这梨花带泪的雨中小女孩,突然一个意念升起……
他肯定,眼前这女孩,将会是一代红星。
“我也无家可归。”王汤姆老实说。“人都有“不得已”的过去,我是因为伤心欲绝才要把相机扔掉,不过,还是下不了手。”他话中有话。“我不是坏人,只是一个失意的摄影师。如果,你信得过我,是否愿意跟我走,也许我会是你的一线希望。就不必强迫自己一定要扔了它,摆在心里,有朝一日,你还是会再次拥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