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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佣人同情地瞅着他。“我家先生说,要是再看到你要打断你的腿,我看你还是快走吧。”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是谁要结婚?”

  “当然是似兰小姐啊,她后天就要嫁给秦家的大少爷了。”

  初一只觉得全身的血液全都流到了脚底——

  佣人无奈地摇摇头。“你快走,万一被先生还是我们少爷看到了,你就死得很难看。”

  “不可能。”初一大梦初醒般地吼了起来广她答应过要等我的,我不相信。我要自己去问她。”

  “不能去。”佣人焦急地扯住他。“去了,会没命的,你快走,不能去。”

  “放开我。”初一狂烈地推开他,往温家的大门冲过去。“似兰,似兰,”

  “唉啊。”佣人急得满头大汗地。“天啊!你——你怎么……” 

  “是谁在那里鬼吼鬼叫的?”温家俊往外一看,讶异地笑了起来。“擦鞋的,你居然敢到这里来?”

  “似兰呢?我要见她尸初一愤怒地着:“似兰,似——”

  “不用叫了,阿兰去试新娘礼服了,不在家。”温家俊冷笑着坐在奇子上。“不信你可以自己找。”

  “是你对不对?”初一怒气冲天地揪住了他的领子。.“一定是你在从中搞鬼要不然似兰怎么会突然嫁人?”

  温家俊不屑地推开他的手。“你少往你自己的脸上贴金了好不好,你以为你是谁?只不过是个擦鞋的,你还真的以为我妹妹会喜欢上你这种人,不要笨了行不行,你拿什么去跟秦家比,人家有钱有势,你有什么,一个擦鞋箱?”他可怜地朝他摇摇头。“似兰就算是白痴也知道要选谁。”

  初一愣愣地看着他,他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你这么讨厌我,我到底是什么地方得罪你了?为什么你要这样千方百计的拆散我和似兰?”

  “讨厌,你够格让我讨厌你吗?”温家俊冷冷地笑着。“不过,如果你真的要知道的话告诉你也无防。”他眯着眼打量初一那一身寒酸的打扮。“我就是看不惯你这种自为是的样子,打从我第一眼看到你,我就讨厌你这种明明自卑却还要装成一副清高,不在乎似的人。你什么都令我讨厌从头到脚。光是看着你都让我觉得恶心。”

  初一定在当场,他望着温家俊那张对他极度厌恶的面孔——人的感觉是完全没有理由的,可是他从来不知道一个人可以这样憎恨着另一个人。

  就像他现在的恨一样。

  “你们在吵什么?”楼上温老爷的声音威严地传来。“连让我睡个午觉都不行吗?”

  温家俊对着初一不怀好意地笑了笑。“阿爸,是那个擦鞋的找上门来了。”

  楼上的人立刻冲了下来,那股怒意远远地就可以闻出火药味,“谁让他进来的?把他给我轰出去。”

  “不,今天如果你们不让我见似兰,我是不会走的。”

  “不走!”温家老爷看着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伙子竟然不怒反笑。“你不走是不是,好我让人请你走。”

  温家的伙计全是做粗活的,他们个个身强体壮,初一没多久就被打得不成人形。可是他拼着一口气说什么都不肯倒下。

  他要见似兰——

  无论如何他都要似兰亲口对他说她不是心甘情意的他才会死心。

  “老爷,不能再打了,再打就要出人命。”

  “把他给我轰出去。”

  他们将初一的身体抬起来狠狠地扔了出去,迷蒙中他看到似兰了……她正从金龟车上下来,她的身边有个男人亲密地扶着她下车,他们有说有笑的,看起来是那么的幸福。

  初一勉强睁开眼睛一那是真的,不是梦——他狂笑几声——天哪,他怎么会这么笨?天底下的女人原来都是一样的,原来她们都一样的。

  他将自己从地上撑了起来——今生今世,如果他再相信任何一个女人,再爱上任何一个女人就叫他不得好死。

  第七章

  那一年,初一没有参加联考,他回到铁工厂之后大病了一场,三个月后他自动申请提前入伍,选的是最苦最累的海军陆战队。

  他没有力气再去想任何事情,三年期间,他唯一做的就是怎么样累死自己,怎么样可以存最多的钱。

  三年过去,他退伍了,回到台北租了间小房子,苦读数个月之后参加考试,他考上了T大电机系。

  大二那一年,他和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开了家电脑公司。在那个时候“电脑”还是很冷门的东西,没有人会去看好那样一个完全未知的行业。第二年,合伙的同伴一个个退出。只有他还苦苦的守着那一家几乎没有收入的公司。

  可是当他毕业之后,他已经身价百万,连自己的房子都有了。

  那几年间,台湾的经济像搭了太空梭一样,急速起飞,电脑业、资讯业顿时成了最热门的行业之一。初一搭上了这班通往成功之路的快速班机;在两三年间,他的事业像吹气球一样急速扩展。他的订单多得接不完,他每天工作十八个钟头还不够应付那些财富进门的速度。当他再度回到迪化街已是十年之后。那一年他正好三十岁一。

  口 口 口

  1986年元旦前夕。

  温家的大门深锁,残破的门窗显示那里已经很久没有整修过了。当年温家在迪化街曾经可以呼风唤雨,可是

  几年过去,他们却已经变成那里的二级贫民。

  他几次托人查过温家的状况;那股愤怒的恨意十年来从来没从他的心里消失过,如果不是凭借着那股恨意,

  或许他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死在外岛也说不定,可是他还活着——活着回来复仇。

  当年温似兰嫁给秦家是一桩卖买婚姻,温家高价卖了最钟爱的一个女儿,换来了生意上的便利,挽救了一时的惨状;但是那并没有维持多久,温家俊很快的就把温家的财产双手奉送给赌场。隔没多久,他连自己也赌了进去,现在正因为诈欺而被关在牢里。

  温家的老爷在女儿嫁出去的第三年脑溢血半身不遂躺在床上,正因为家产全落在温家俊那个败家子的手上,所以温家才会没落得那么快,那个时候,就算温家有十个八个温似兰也救不了他们更何况他们没有。

  温似兰嫁到秦家,名义上是大少奶奶,实际上也只不过是他们家的高级佣人。秦文雄其实和温家俊一样并不懂得守成,在秦家老爷将家产分给三个儿子之后,最落魄的就是秦文雄,所不同的是他并不好赌,他所有的钱全花在女人身上,一个又一个女人挖空了他所有的钱,到头来连房子都抵押掉了。

  他知道——因为秦文雄的债权人就是他。

  没有人想到他林初一也会有这么一天。现在他是全台湾最大的电脑制造厂商,他拥有好几家工厂,分公司在北、中南各有一家,经销商遍布整个台湾。如果他愿意,

  他可以每年当选十大杰出青年。

  他成功了可是他的对手们却一个个自动消失,可惜这并不能消除他心中的恨意,他要他们付出代价。

  为了当年他们所给他的羞耻、痛苦、凌虐。

  十年来他没有一天忘记过他所遭受到的一切,他从来没忘记过温家的人是如何的欺凌他、侮辱他——他更

  没忘记温似兰的背叛。

  那一切都只是为了钱。

  当年就是因为他没有钱,因为他不过是街头擦鞋讨生活的一个穷小子,所以他们冷酷地对待他。就像对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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