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在我身体里浪漫的因子并不如我所想像的那么多吧。
这样的问题,令我思考许久。
我向来不是个聪明的女子,口才也只是中上而已。当了五年的业务,对我的人际关系帮助并不大,甚至对我的口才与智商也没有多大的帮助。我想有些事情是天生的,一点也没有办法强求。
俊朗拿着戒指,停在那里许久,脸上的笑容渐渐僵硬。我沉默的低下头,脑子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时间好像一条塞滞的河流,慢慢地定住了。
突然外面一阵闪电,小木屋里的灯光蓦地熄了几秒钟,我被突如其来的闪电震了震,手上的咖啡洒了出来。俊朗的手被洒出来的热咖啡烫到,吓了他一大跳,戒指顺着他甩手的动作飞了出去。我听到他一声“哎呀”的惨呼,来不及问什么事,灯光便恢复了。
突然熄灭的灯光,像是命运之神一个莫测高深的玩笑;到底是救了我的下半生?还是毁了我的下半生?我到现在还搞不清楚。
“戒指!戒指掉了!”他很着急,顾不得手上的烫伤,慌慌张张的低下身子找那枚小小的戒指。
我也蹲下来找,两个人背对着背,我可以感受到从他身上发出来的体温。眼睛一抬,戒指就在我的面前的地上,很无辜的躺在那里。可是只要拿起来,我便要面对我不愿意面对的问题,于是我将它收进口袋里,假装找不到。
“找到了吗?”
“没有。”
“怎么会不见?一定就在这间屋子里。”俊朗焦急的四下找寻,那枚戒指对他来说意义重大;如果找不到,那么今天的求婚便不了了之了。
“别找了,也许明天它就会出现了。”
“不可以,明天我们就要走了,要是找不到怎么办?”
“但是你现在找不到它。
“我当然会找到它,只是在这附近而己。”
我叹口气,那戒指的确是在这附近,但除非他到我的口袋里寻找,要不然永远也找不到。“我累了。”
“你先去睡吧。”他不肯放弃的说道,带着金丝边眼镜的斯文面孔上充满了认真的表情。
认真的男人真的最英俊吗?我不知道,只是看着这样的俊朗,我心里五味杂陈,说不出的遗憾在心底翻搅,后来才知道原来那便是曼君口中的: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曼君是我的同居人之一,也是口才一流的售屋小姐。
在曼君的眼中房子漏水叫做“水来发”、房子老旧会有“新气象”、房子坪数缩水叫“小巧玲珑”、房子远在深山叫做“气质优雅”、房子摇摇欲坠自然叫做“物美价廉”;就算房子里有鬼,她都能说得天花乱坠,让买房子的人心甘情愿的掏腰包出来付钱。
当然,曼君是个很美丽的售屋小姐,一头乌黑亮丽的鬈发和甜美可人的笑容先天上已经占了许多便宜。她知道自己美,而且美得人人喜欢才是最重要的,她也不吝于展示自己的美貌,更懂得善加使用。那双水汪汪、天真烂漫的眼睛眨动两下,什么阴谋诡计也瞧不出来,自然在待人接物上无往不利。
曼君是我的高中同学,当初的志愿是当中国小姐,可惜曼君本人比上电视要好看许多。上了电视之后的曼君胖了一大圈,摄影师说她还得减肥五到八公斤,透过镜头才可能像她本人一样好看,而曼君只努力了一天便宣告放弃,她满不在乎的说:“本人好看打了九十分,上电视好看不过打一百分;但是上了电视一百分,本人却只剩下六十分,傻瓜也知道这种算盘不能打。”
之后的曼君从事过许多工作,每份工作都能得心应手,而她选了其中投资报酬率最高的房地产业。我们现在住的房子便是曼君买下来的,分期付款全数付清,她还在付另外一栋房子。每次数分期付款到期日就是她最高兴的日子,因为她又快可以买下一栋房子了。
“人家广告不是说了吗?女人啊,光靠粉可是不行的,事实上女人唯一能靠只有自己;纵使你有倾国倾城的美貌,除非你是特洛依城的海伦小姐,要不然全都不管用。这年头想靠男人养?呵!靠山山倒、靠人人跑,自然是靠自己最好喽;美貌会老、身材会走样,但是房子可不会跑路。说起来俗气得很,不过千真万确是事实,女人没钱啊,呵!万、万、不、能!”
曼君当然也谈恋爱,从这个男人的怀里流浪到另一个男人的怀里,日子过得不亦乐乎。
曼君懂得享受恋爱所带来的快乐,却从来不愿意去承担恋爱所带来的后果,只要苗头不对,立刻闪人,比大多数男人更加潇洒。曼君打算买了三栋房子之后再考虑结婚的问题,而她要求的对象经济基础却不重要,其实在这方面曼君是个很可爱的女人;她认为男人有没有钱不重要,稳不稳定却很重要,只要对方工作稳定,就算一个月只赚三万元她都能接受。
“当然啦,到哪里去找又会赚钱、又英俊潇洒、又爱家、又爱你的男人?真的让我找到我还不一定顺眼,条件开那么高,岂不是一辈子没希望?”
我认为曼君非常有智慧,我也羡慕她的这种善于处世的智慧,只可惜这也是强求不来的,毕竟我不是张曼君,我也永远学不会这种智慧。
“说不定布莱德‧彼得会爱上你,也说不定刘德华看上你美丽的鬈发啊,所以条件定得那么低,将来说不定会后悔哟!”瑞美那张圆圆的脸和圆圆的眼晴里依旧闪耀着少女的梦幻神采。
“是啊,真的爱上那种人,寿命立刻减少十年。要那么帅的男人做什么?让自已每天提心吊胆过日子吗?”
曼君也真的对自己的原则奉行不渝,她现任的男友严或拓长得像个大孩子,除了一双大圆眼睛,其它的乏善可陈,可是曼君却很快乐——她根本不管严或拓已经结婚了。
瑞美是我另一个同居人,刚开始只有我和曼君,三十坪大的房子住两个人算得上宽敞舒适,不过如果可以多一个人负担房租,我的压力会减轻,而曼君的钱包便可以再满一些,于是我们决定再找一个同居人,瑞美便是千挑万选出来的人选。
选上瑞美的时候,曼君窃笑着说:“可以收房租还可以有免费的保镖,这等便宜的事情哪里去找?”因为瑞美是个警察。
严格说起来瑞美在女警中算是娇小型的,一百六十多公分的身高配上六十五公斤的微壮身材一直是她最大的苦恼,但是长期练习跆拳的结果便是如此,再怎么减肥也从身上减不出肥肉来。那张有点圆润的脸看上去还是有那么点大,每次与曼君站在镜子前她便要哀号;其实很可爱的瑞美此生最大的梦想便是变得与曼君一般的匀称美丽。
瑞美的性格很有些傻大姊气质,不拘小节、有些傻气的瑞美一直是屋子里的开心果。每次听她说起她值勤时的糗事,我和曼君都要笑得人仰马翻;瑞美很有正义感,可是也常常因为少条筋的正义感而闹出不少的笑话。
我很欣赏瑞美的勇气,不管发生什么事,她总是很快能够站起来。瑞美是乡下来的孩子,在北部没有任何的人脉,长得不算好看、处事也不够圆滑,偏又满腔的正义热血;这样的瑞美在警界待了五、六年,升迁、加薪、福利都还是与最基本的警员没两样,最惨的是一点也没有升迁的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