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涵霓双手停在半空中,简直是酸疼无比,可屠仲麒却还在不知所措,双手举起又放下。她暗忖屠仲麒个性过于害躁,大抵是不好意思由女孩子手中接过书吧!为此,她好笑的融化了脸部僵硬的表情。先前是她太过分,因对“屠”这个字没好感,连带的讨厌他,事实上他还挺好玩的,不似其他伪君子表里不一。
“你手抖得我眼睛都花了。来,把书收下。”欧涵霓轻笑,干脆抓起屠仲麒的手强迫他拿回六法全书。
“我……我……我……”他结巴得厉害,脸红得似有焚烧之虞,“砰”一声,六法全书又躺回水泥地上。
欧涵霓瞠大眼瞪着地上的六法全书,天啊!她真的被他打败了。
“不如这样好了,我人离开,让你自己捡起书来,OK?”她想屠仲麒是不习惯与女孩子往来,于是拉开两人的距离,边退边说。
“好……好啊!”距离一拉远,屠仲麒讲话总算正常些,但他的眼睛却不好意思看向欧涵霓,迳自盯着脚丫子。
他的正常说明了欧涵霓没有选错方法,若她再次代他拾起六法全书,恐怕他的书会一次又一次掉落吧!她摇头失笑,今日阴郁的心情因他的表现终于拨云见日,露出可爱的小太阳。
她踩着轻快的脚步继续前往下一堂课授课的教室。
她所不知的是,自她背过身后,屠仲麒的视线始终镇定在她身上,而且这个屠仲麒与方才的屠仲麒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度,最明显的差异是眼神。
他的眼神不再单纯、傻气,而是充满精明与算计,脸上的笑容也不再是书呆子式的傻笑,而是猎人逮着猎物时得逞的邪笑。
第二章
在外人眼前他是个名副其实的书呆子,不懂得人情世故与商场上的尔虞我诈,仅知徜徉在书中的黄金屋与恋慕颜如玉,所以亲友们对他在父母相继去世后将庞大企业交予旁人代为管理并不感到意外,因为他是不慕名利的呆子嘛!
真实的他不如外表那般单纯,事实上他一只冷眼看尽家族中每个亲戚的内心,他晓得谁的欲望勃大,妄想夺得一切;谁不过是只纸老虎不足为惧;又谁是扶不起的阿斗,只要给予足够金钱便会心满意足。
庞大家族不断上演的利益争权战他一一看在心底,笑他们为了名利可以忘却血缘亲疏对付亲人,笑他们已经失了人的本性成了嗜血的野兽。
会戴上假面具说难听点就是为了保全性命,让野心分子未能注意到他的存在。外公对他的偏爱是众所皆知的事实,许多人深怕外公去世后会将万家的一切留予他,所以年轻的一代莫不卯足了劲讨外公欢心,可惜的是老人家根本未将他们放在心上,依然独宠他一人。
向来与外公亲近的他当然不难猜出外公打的是啥主意。没错,其他人的担心会成真,他这个外姓人终将成为万家下一位掌舵者。
对于能否得到富可敌国的万家产业他倒是无所谓,多得一份产业意味着责任多一分,而掌控万家所有产业无异是拿块巨石压在肩膀上,令他挣脱不得也喘不过气来,如果可能,他宁愿选择两袖清风潇洒过一生。
不过他的命运早已决定,“轻松”两字与他彻底绝缘。
如今最令他忧心的是外公仍处于龙潭虎穴中,豺狼虎豹环伺,若有人断定无法夺得财产,必会对外公不利。他曾再三建议老人家莫与那笔狼心狗肺的家伙共处一室,但外公总是笑而不语,或许他老人家想享受儿孙承欢膝下的天伦之乐吧!
若问他何不也搬进万家大宅好守着老爷子,他的答案是苦涩的,因在万家人眼中他算是外人,尽管他的母亲是万松柏的独生女,他的伯叔仍不承认他是万家的一分子,充其量只能在伯叔的默许下住个两三天,可绝对不能超一个礼拜。他们怕他会对万松柏洗脑,怂恿万松柏将所有的产业交予他掌管,那众人的计划岂不是全盘泡汤?!他是可以强势的进驻万家大宅,但他不想引起无谓的争端,于是退而求其次地经常去采望老人家。
好笑的是,他已经退让许多,万家人依然防他防得紧,尤以狡猾著称的万圣豫为最,他的伪装恐怕已被老狐狸看穿了。
屠仲麒嘴角扬起一抹冷笑,身上黑榇衫与黑长裤的钮扣皆已解开,一腿盘起,另一腿则如弓弯曲,偏装的黑框眼镜被他扔在桌上,过长的刘海随意拨至两旁,整个人呈现的气息与白天时有如天壤之别,此时的他颇具危险性且是魅惑人心的。
大掌轻抚着身畔乖顺的杜宾犬,体型结实的杜宾犬发出舒服的低鸣,心满意足的接受主人的抚慰。
既然万圣豫对他有所怀疑,他也不会再客气,该是清除万家毒瘤的时机了。
为防电话遭到窃听,拿起专用的手机,熟练的拨下一串号码。电话一接通,他以沉稳却带血腥的口吻说道:“杰忻,展开猎狐行动。”
“收到了。”谈杰忻亦简短地回话,随即与屠仲麒有默契的关上手机,准备去执行策画已久的任务。
收起手机,室内的空气凝窒,颇有风雨欲来之势,昏暗的灯光使得屠仲麒的表情显得益加阴沉骇人。
这回的猎狐行动不能出现任何闪失,否则将会功败垂成,猎人反成猎物,提早让万圣豫凝聚多年的贪婪野心得偿夙愿。届时恐怕所有万家人的下场都会十分凄惨,尤其以他为最。
他的嘴角为此掀起阴冷的笑。说实话,他从未惧怕过万圣豫,尽管万圣豫是商场上著名的笑面狐。他极有兴趣与万圣豫好好斗上一斗,见识一下笑面狐究竟有多少卑劣的手段可用。
当然,在与万圣豫斗法的过程中,他将成为最大的镖靶,连带的也会令他“妖媚的小妻子”受累,不过既成夫妻本该有难同当,做丈夫的已命在旦夕,妻子岂能安逸自在地过活?当然是得和他手携手、心连心,共渡一切难关喽!
想到他那“妖媚的小妻子”,不由得令他敛起骇人的神色,免不了忆起他们那惨不忍赌的“第一类接触”。
天!直到长大后,他才晓得年幼无知的他是“超级肉脚”,好好的初吻被他搞砸了,至今他仍忘不了她那嚎啕大哭、可怜兮兮的模样。
其实他不是故意咬她的,实因初尝她的樱唇时,他的心悸动不已,压根不知道在双唇轻触后该如何是好,偏偏她的唇又香得诱人,好似上等的樱桃等待他品尝。冲动之下,他不假思索咬了她,且是狠狠的,因他想比较看看她的唇与樱桃有何差别,是否同样充满弹性、香甜中微带点酸?
实验结果显示,她的唇远比他最爱的樱桃好吃千百倍,令他想一再品尝,可是他把人弄哭了,甚至差点将她诱人的小唇瓣咬下呢!她的哭叫声引来老师与同学们的关切,小鬼头们打小报告的告诉老师们说他俩吵架,所以互咬对方。
哼!小鬼头就是小鬼头,蠢笨得看不懂他是在“吻”她。不过此举例是吓坏了大人们,小时候不懂得隐藏的他被看穿意图,老师随即吩咐家长多多注意他,不例外的,他在学校也受到老师们“特别的关爱”。
最最令他不满的是,从此之后欧涵霓见到他如见到瘟神,能躲多远就躲多远,深怕他会再出其不意地“咬”她。殊不知经由那一“咬”,他已将她订下,此生此世非要她当他的妻子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