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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页

 

  「对……对呀。」她忙不迭的点头,点完以后才觉得不对,「什么幼儿体型,人家……人家……人家只是没那么丰满嘛!你们两个讨厌鬼!」她娇着声音大声抗议,偏偏再怎么凶狠,看起来还是像撒娇。

  两个男人一起看着她嚷着的苹果小脸,圆润健康的肌肤裹在纤细的骨架上,怎么看,都像是可口的少女。刚刚从幼儿长大成少女,还没脱去幼儿的稚气,柔嫩的身段还带着娇憨。

  「天使的脸孔,还有着天使的身材。」峻坚语重心长的说,殊为同意的拍拍他的肩膀。

  啊啊啊!这两个臭男生!

  「……峻坚!跟我回家啦!」她突然想起来对峙的缘故,「不要胡说八道了!」万一他真的兴师问罪……啊啊!好丢脸……

  「对哦,」峻坚突然想起自己冲上来的理由,他又一把拖住殊为的领子,「说!你为什么玩弄小樱?」

  「玩弄?如果你指得是吻她,我没有玩弄她的意思。」即使被抓着领子,他仍然泰然自若,「我是真心的想要和她交往。」他对若樱挥挥手,咧着嘴,「本来今天想直接告诉妳的,只是……妳这个『哥哥』这样抓着领子逼问……妳不会介意吧?我没先告诉妳。」

  两个已经石化在当地的人张着嘴,好半天若樱才大梦初醒,「不……不会。」她连耳朵都粉红成透明的了。

  「那么妳的答案呢?」殊为完全没把拉着自己领子的峻坚放在心里,「当然,我有点孟浪……但是,我真心的想跟妳交往。」

  她像机器人似的点头,「好啊。」脑子还在嗡嗡叫里浑沌着。

  「太好了。」粲然一笑,朝阳将殊为的头发照得发亮。

  不对不对,什么太好了!「喂!姓庄的!你有没有想清楚?」峻坚放开他的领子,反过来搭着殊为的肩膀,「你坐过她的车没有?」

  「昨天坐过了。」他的脸孔苍白了一下,「以后……我不会自己去找这种机会。」

  「那美兰怎么办?!」想到那个大美人的眼泪,他对这个陈世美就是没办法有好感。

  「我跟她分手了。」殊为非常坚定,「脚踏两条船不是我的风格。不能相处就要好好的放手,不能将两个人都拖在泥淖里。」

  峻坚狠狠地瞪着他,自己心里对这个泰然自若的书生,突然有种说不出的好感和敌意。

  「小樱,回家去。」峻坚头也不回。

  「好。」她还没从「交往」这件事情清醒过来,傻愣愣的走了几步,「峻坚?」

  「我跟教书先生还有几件事情要『沟通』。」他粗鲁的搭上殊为的肩膀,「等一下就回去吃饭。妳先回去吧。」

  她有些警觉的停下脚步。在男人堆里混大,她实在不明白男人的『沟通』。

  「小樱,等妳吃过饭我去找妳。」殊为给她一个安心的笑。「我还有话想跟妳说。」

  脸孔飞红,她逃也似的跑下山坡。

  看着若樱离开视线,峻坚折折骨节,发出咖啦咖啦的声音,「小樱跟我的姊妹没两样,你最好给我一个我能接受的『交代』。」

  殊为坦然的笑笑,暗暗也舒了口气,幸好,这个「哥哥」不是情敌,「当然。」

  ***

  「沟通」得还真激烈啊。小樱一面吃早饭,一面偷偷瞄着满脸是伤,行若无事大口吃饭的峻坚。

  「你那张鬼脸是怎么回事?」石爸爸皱眉,「一大早就跟人打架?」奇怪,这小子不是国中以后就不再带伤了?怎么弄得这么狼狈?

  「没事。」他满不在乎的又添了一碗饭,「从山坡上跌下来,撞到石头。」

  「那石头还真硬啊。」石爸爸没好气的。

  「很有骨气的石头。」转眼又扒完一碗饭,「不过石头也不大好受就是了。」咕嘟嘟灌了一碗汤,「我吃饱了。」他对若樱眨眨眼,「那石头勉强合格。」

  我的天啊……她在心里呻吟一声,等看到殊为的时候,更大声的呻吟一声。

  「嗨。」他没戴金边眼镜,看起来更年轻些,但是脸上的伤和峻坚不相上下。

  「这是哪门子的沟通嘛!」若樱觉得非常受不了。

  「要得到妳『哥哥』的认可,这是必要的吧?」他牵着脚踏车,「我们去走走,好吗?」考虑了好一会儿,为了不想被若樱吓出心脏病,也不想让企盼的村民等着看他们的爱情剧,骑脚踏车大约是比较好的选择。

  若樱看看自己的牛仔裤,「呃……我要换件衣服……」

  「不用了。」他上了铁马,「这样我方便载妳。」

  抱着他的腰,若樱粉红着脸庞,觉得微风轻轻的吹拂着脸孔,美丽的春天清晨,满眼嫩翠粉绿,他们沿着环山的小路,穿梭过田野,最后到了溪畔。

  春天水仍寒,广大的溪畔没有人烟,落花生在沙滩透出翠苗摇曳着,他牵着若樱的手,缓缓的滑下溪边,水流宛如透明碧玉,欢欣鼓舞的朝东奔去。

  「水晶石。」他捡起一块半透明的石头,「以前更多呢。台风以后,到处都是。」他拍拍若樱,「那边还有野生的芭乐丛,要不要看看?」

  走了好一会儿,适合出游的春季,阳光和煦,舒缓的纤云飞过一净如洗的长空。她远望,觉得心思飞腾,好象也跟春光融在一起,那样自由,那样欢欣。

  「真的是野生的吗?」若樱瞪着圆滚滚有拳头大的芭乐。

  「当然是。」他摘了几个黄澄澄的芭乐,「偶尔有人吃了芭乐把籽丢着,它就在河滩自生自长了。」他的笑容带着感动的欢喜,「这东部,恐怕是台湾最后的净土了。所有的种子不用刻意,就能够长出自己的生命。来,我们去洗洗。」

  若樱从小在台北长大,从来没有吃过当场从枝头采下来的芭乐。她试着啃了一口清甜无比,芳香更胜任何超市的水果,「好好吃!」

  「很棒吧?」他打开带来的野餐,「来,吃午餐。这么远,妳一定饿了。」

  看着一大团的白饭,她傻眼了。「……这是什么?」

  「糯米饭。」他用湿巾帮她把小小的手擦干净,不禁发笑,这么小的手……到底是怎么抓住方向盘的?「像这样,抓一小团,握实,就可以吃了。」

  白糯米饭好吃吗?原以为会淡然无味的饭,放到嘴里,却有甘香洋溢,「好吃!唔……好好吃!」

  「这叫做『咪咪』。我跟阿美族学的。用木桶蒸糯米饭,当然也可以配菜……」他打开小罐子,「这也是我自己做的,剥皮辣椒。试试,一起吃吃看。」

  看她吃得连话都来不及回,殊为怜爱的帮她擦擦脸上的饭粒。昨晚想了一夜,他已然明白自己的心意。

  不是同情,不是怜惜。而是深刻的……喜欢上她的「真」。没有虚伪,没有矫饰,只是坦坦荡荡的生活着,每天都像是初生的第一天,那样兴味盎然。

  就算握上方向盘判若两人……虽然吓得要死,他连那个发狠的小樱都喜欢——只是不会再坐上她开的车。

  「小樱,我喜欢这片干净的土地。」他深深吸了一口干净到肺都有点疼痛的空气,「当兵的时候来到东部,我就让花莲迷住了……回到台北以后,一直念念不忘。之后,东大成立,我比谁都高兴,毅然的从T大离开,来到这里。我喜欢这片乡土的真……所以,我不会回台北定居。」

  经过了美兰,他更谨慎,「而且,我也很喜欢现在的工作。和可爱的学生与有趣的研究日夜相处,我很快乐。我没有远大的志向,也没有什么出人头地的欲望。生活只算舒适而已,不能有什么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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