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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错,”妈妈说:“咏薇是姐姐了。”

  “凌云,”章伯母半鼓励半命令的对凌云说,后者看来有些怯生生的。“去叫一声……怎么叫呢?薇姐姐?”

  “叫咏薇!”我不经考虑的说,我对那些姐姐妹妹哥哥弟弟的称呼真是厌烦透了,人取了名字不就是给别人称呼的吗?干嘛还要多几个字来绕口呢?我注视着凌云,她也默默的注视着我,眼光柔和而带抹畏羞,我们仿佛彼此在衡量成为朋友的可能性似的。然后,我忍不住的笑了,她多像个容易受惊的小动物呀!又多么惹人怜爱,我已经喜欢她了。“就叫我咏薇吧,我就叫你凌云,这样不是简单得多吗?”我说。

  我的笑容给她的脸上带来了阳光,她的眼睛立即灿烂了,畏怯从她的眼角逸去。她有些碍口的说:

  “好,好的,咏——咏薇。”她笑了,带分孩子气的兴奋说:“你会在这儿住很久吗?”

  “嗯,我们会多留她住几个月的,”章伯母接口说:“给你作伴,怎样?你不是天天盼有朋友吗?这下可好了!”望着凌云,她机警的说:“凌云,你何不现在带咏薇去看看我们给她准备的房间?还有你的鸟园?带她去走走吧,熟悉熟悉我们的环境!”我如释重负,章伯母是善体人意的,不是吗?和长辈们在一起,总使我有缚手缚脚的感觉,尤其像章伯伯那种过分“男性”的“大男人”。何况,我知道妈妈是巴不得我走开的,她有许多话要和章伯伯章伯母商量,关于她的离婚,关于那个闯进我们生活里的胡伯伯,以及——关于我。我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但,章伯母叫住了我:

  “你不先把茶喝了?这茶叶是我们自己种的,没有晒过,喝喝看是不是喝得惯。”我端起茶杯,还没有喝,已经清香绕鼻,杯子里澄清的水,飘浮着几片翠绿翠绿的茶叶,映得整杯水都碧澄澄的。喝完了茶,异香满口,精神都为之一爽。放下茶杯,我对章伯母和章伯伯笑笑,就和我那新认识的朋友走出了那间房间。

  我们是从那房间的边门走出去的,边门外是另一间房间,除了中间有张大长方形桌子,四周全是凳子外,什么都没有。凌云微笑的说:“这是我们孩子们娱乐的房间,以前大哥二哥常在这儿打乒乓球,现在已经没什么用了,偶尔工人们到这儿来休息休息,很简单,是不?爸爸喜欢什么都简简单单的,妈妈有时在桌子中间放瓶花,爸爸总说太娘娘腔。”推开这房子左边的一道门,她看了看,没带我进去,说:“这是妈妈爸爸的书房,不过,只有妈妈会常去坐坐,别人都不大进去的。”关上那道门,她带我从另一道门走出去,于是,我发现我们来到一个四方形的小院落里。原来章家房子的结构是四合院,东西南北四排房子,中间围着个小院子,四四方方的。我们刚刚走过的是朝南的三间,凌云指着东边的三间说:

  “那边三间里一间是我的,一间是客房,一间是秀枝的。现在客房就是你的房间了,西边是妈妈爸爸的房间,还有大哥二哥各一间。北边就是厨房、餐厅、浴室、厕所,和老袁的房间,老袁原来是爸爸的勤务兵,也退役了,他对爸爸很忠心,现在帮我们照顾农场。”

  这房子造得倒十分规规矩矩,方方正正,不用问,我也知道一定是章伯伯设计的。小院落里种了两棵芭蕉,还有几株故意留下来的竹子(整个房子全在竹林之内)。另外,就是几棵菊花和太阳花。沿着四边的走廊还有一圈蔓生的月月红。

  “来吧!”凌云向我招招手,我跟着她,顺着走廊来到东边的房间门口,她推开当中一间的房门,带着个浅笑凝视着我:

  “你的房间。”我走了进去,这房间相当大,也是四四方方的。房子并不考究,但墙粉刷得很白,水泥地也冲洗得十分干净。一排明亮的大窗,使房里充满了光线,窗外全是竹子,窗上垂着淡绿色的窗帘。午后的阳光透过竹叶,透过纱窗,映了一屋子的绿。靠窗的位置放着一张书桌,桌上有个用竹子雕刻出来的小台灯,显然出自手工,雕刻得十分细致,罩着个绿纱做的灯罩。靠墙的地方是一张木床,白被单上有手工贴花的四只仙鹤,飞翔在一堆云钩之中。墙上只悬挂了一张画,是水彩画的一篮玫瑰,和几瓣残红,画上没有签名,也没有日期。“噢,很美!”我叹息了一声,在桌前的椅子里坐了下来,迎着绿色光线的窗玻璃像透明的翡翠。“这环境像画里的一样。”“妈妈给你布置的,你喜欢吗?”凌云问:“你会不会觉得这儿乡下味道太重?妈妈担心你会住不惯呢!”

  “说实话,比我想像的好了一百倍!”

  她笑了,嘴边浮起一丝骄傲和得意,低声的说:

  “告诉你,我妈妈是个仙子,经过她的手指点过的地方,都会变成童话里的幻境。”

  我望着她,她大概觉得自己过分夸张了她的母亲,又蓦然的脸红了,我掉转头,拿起桌上那个台灯来把玩,一面点点头说:“我相信你的话,虽然我只来了一会儿,我已经感觉到了。”我举了举那个台灯,竹子镂空的刻着花纹:“这也是你妈妈做的?”“不,”她脸上的红意加深了。“那是韦先生,韦校长。”

  “韦先生?韦校长?”我奇怪的问。

  “是的,韦白。他是镇里山地小学的校长。”

  “这儿距离镇上很近吗?”

  “只有五里路,散步都可以走到。韦白是我们家的好朋友,他是个学者,你将来会见到的。”

  或者他不止是个学者,还是个画家?雕刻家?有种人天生是什么都会的。我放下了台灯,凌云正以柔和的目光望着我:“你累了吗?要不要休息一下?或者你愿意去看看我养的小鸟。”她的目光里有一抹期盼之情,如果我真休息,她一定会失望。我站了起来。“带我去看你的小鸟,我也喜欢养鸟,但是从来没有养过,都市里不是养鸟的好地方。”

  “真的?你喜欢?”她喜悦的问,一面领先走出了房门,我跟着她向外走。穿过走廊,绕过餐厅,她带我走到整栋房子的后面,在一片竹林之中,我看到有一间小茅草房,大概是堆柴的,还有鸡舍和羊栏。再绕过这些家畜的宿舍,我看到一排鸽房,也建筑在竹林里。那些鸽子毫不畏生的在林间地上散漫的踱着步子。凌云站住了,一只乳白色的鸽子突然飞来,落在她的肩上,她高兴的说:“这是玉无瑕,它和人最亲热。”走到鸽房边,她捉出一只全身蓝色的鸽子来。“这是小蓝,很美,是不?”换了一个鸽笼,她捧出一只最美的鸽子来,蓝色的羽毛上带着玫瑰紫,翅膀的尖端还有些水红色。“这是晚霞,二哥取的名字。”她陆续的介绍了十几只鸽子给我,我几乎嫉妒她了,有这么多的朋友,她怎会寂寞?鸽子介绍完了,我才注意到两株竹子上,悬着两个铁架,上面系着一对大鹦鹉,才是真真正正我见过的最美丽的鸟,一只是周身翠绿,绿得发亮,另一只却全身绯红,红得像火。我惊呼了一声,叫着说:“你哪儿弄来这样一对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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