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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好好,”他咬咬牙说:“我招了!我安心在等你,好了吧?你今天上完心理学就没课了,我已经查得清清楚楚,好了吧?”这还差不多,她咬住嘴唇,想笑。微微扬起睫毛,她从眼角偷窥他,这浑小子的脸居然红了。他也会脸红,岂不奇怪!那天不怕地不怕的梁致中,那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的梁致中,居然也有脸红的一刻!不知怎的,他那脸红的样子竟使她心中怦然一动。她不再刁难,不再违抗,就身不由己的坐上摩托车的后座,伸手抱住了他的腰。

  梁致中发动了马达,车子“呼”的一声向前冲去。风吹散了初蕾的头发,她不得不把面颊靠在致中的背上,免得头发跑进眼睛里。她在后面喊:

  “你带我到什么地方去?你家吗?”

  “不!去青草湖划船去!那儿有一种帆船,很好玩!包你喜欢!”“致秀说你妈今晚要请我吃饺子!”初蕾喊,心里忽然掠过一个人影。有份微微的不安,就悄悄的袭上心头。

  致中的背脊挺了挺。“我妈的饺子,你随时都可以吃!”他含糊的说,又喊:“抱紧一点,我要加速了!”

  他加快了速度,初蕾双手绕住了他的腰,把面颊紧偎着他的背脊。车子从校门口飞驰过去,初蕾眼睛一亮,忽然看到致文从一辆计程车里出来,大概受摩托车声音的吸引,致文回过头来,正好和初蕾的眼光接触。她皱皱眉,不可能的!她想,她一定是眼睛花了。决不可能兄弟两个都跑到校门口来!但是,那一瞥是如此真实,竟使她神思恍惚了起来。致中在前面对她一连吼了好多句问话,她竟一句也没有听见。终于,致中大叫:“初蕾!”她蓦然一惊。“干嘛?”她问。“你在想什么?”“我……我……”她嗫嚅了一下,仍然坦白的说了出来:“我好像看到致文。”“戛”然一声尖响,摩托车紧急煞车,车子停住了。致中回过头来,简简单单的说:

  “你还是到我家吃饺子去吧,我不送你去!我要到青草湖去划船。你既然不想去,我就找别人跟我一起去!”

  她呆了呆。“我又没说不想去!”她委屈的说。

  他停好车子,站在街边,他的眼睛亮晶晶的盯着她,里面又有那种近乎狞恶的光芒,他的脸色正经而严肃,从没有如此严肃过。他的声音冷淡而僵硬:

  “让我告诉你一句我早就想说的话:我和我哥哥之间,衣服可以混着穿,车子可以彼此骑,书本可以大家看,只有女朋友,决不能分享!假若你要继续东倒西歪,我从此退得远远的,我不会为你而伤兄弟感情!”

  她站在那儿,在他那灼灼的注视下而觉得呼吸急促。太阳直射在她头上,入夏以来,她第一次感到太阳的热力。她的头有些发昏,嘴唇干燥,而他那从来没有过的严肃态度竟使她的心脏怦怦跳动。忽然,她明白了过来,这玩世不恭的浑小子,这从不认真的浑小子,这满不在乎的浑小子……正在对她做唯一一次感情的表白!

  她深吸了口气,睁大了眼睛,怎么?小说中的谈情说爱不是这样的。怎么?连一句温柔的话都没有?怎么?他是这样凶巴巴而气呼呼的?但是,怎么?自己竟然那么喜爱这篇僵硬而冷淡的言语!“怎样呢?”他再问:“你要跟我去青草湖,还是要到我家去吃饺子?”她用舌头舐舐嘴唇,轻声说:

  “饺子随时都可以吃,是不是?”

  他盯了她好几秒钟,逐渐的,他的眼睛里充满了笑意,但是,他的声音仍然是鲁莽而命令性的:

  “上车!”他说。“是!”她重新坐上了车子。

  几分钟后,车子已经飞驰在郊外的公路上了。

  同时,致秀和致文正并立在那朵初开的石榴花前面。兄妹二人,面面相觑,都有许多话,不知从何说起。致秀有些懊丧,自从听到致文说:“我在校门口看到初蕾,致中把她带走了。”

  她就开始沮丧了。事实上,两个都是哥哥,在今天以前,她并不觉得初蕾该属于二哥或大哥,她认为,无论那个哥哥得到她,都是一件好事。但是,现在,她却觉得有些不对劲,一种强烈的,自责的情绪把她抓住了。

  “大哥,我想都是我不好,我弄巧成拙!”终于,她先开了口。“如果我不去打电话,如果我始终和初蕾在一起,如果我没有离开这棵石榴花……”

  “别说了!”致文轻声说,嗒然若失的望着那朵娇艳欲滴,含苞待放的石榴花。“怎么能怪你呢?你都是出于好意,是我……”他陡然咬紧牙关,致秀看到他下颚的肌肉在微微抖动,他的声音里竟带着震颤:“是我没缘份!”他伸手抚摸那朵石榴花,强迫自己把注意力集中到别处去。“从没看过这么漂亮的花!”他哑声说。“是初蕾发现的,”致秀不经思索的说了出来。“我说,这像她的名字,夏天的第一朵蓓蕾。”

  “哦!”致文慌忙缩回手,好像那朵花上有刺刺着了他。

  致秀惊愕的看着致文,她在这一刹那间,才领会到致文对初蕾用情竟已如此深挚!感动,同情,怜悯……的各种情绪,像潮水般对她淹了过来。她不由自主的说:

  “大哥,你别放弃!初蕾和二哥出游并不代表什么,你可以去竞争呀!”“竞争?”致文苦笑了一下。“和致中去竞争?去伤兄弟间的感情?何况,即使伤了兄弟感情,不见得会得到初蕾。你没看到他们刚刚在一起的神情,他们又亲热又快活……”他咽住了,半晌,才又低沉而沙哑的说:“其实,他们真相配!都那么调皮,那么活泼,那么无拘无束的……”他低下了头,不再说话了。他们默默的在校园中走着,离开了石榴花,穿过了杜鹃花,那棵高大的红豆树正如亭如伞般耸立着。致文低垂着头,漫不经心的走进那树荫下面,弯下腰,他从地下拾起一根熟透的豆荚,打开豆荚,有一颗鲜红的红豆滚进了他的掌心中,他喃喃的,低声的念了两句:

  “是谁把心里相思,种成红豆。待我来碾豆成尘,看还有相思没有?”致秀听不清他在咕哝些什么,诧异的问:

  “你在说什么?”“我在念刘大白的诗。”他仰头看那棵大树,苦笑得更深了。“中国人总把红豆树当成相思树,其实是两码子事。但,我从不知道,一颗小小红豆,会长成这样巨大的树木。怪不得……古人称红豆为相思子。”

  致秀的眼眶湿润了。“大哥。”她低声叫。致文忽然站定了,回过头来,坚定的望着她。

  “致秀,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今年暑假,我要去山上写论文?”“山上?”致秀怔了怔。“干嘛去山上写?”

  “山上安静一点,可以专心工作。明年,我一定要升等。总不能当一辈子的助教。”

  致秀瞪着他,傻傻的点了点头。

  他伸手摸摸致秀那被太阳晒得发热的短发,忽然笑了。笑完,他正色说:“你一定要告诉致中,这一次,不能只有三分钟热度了!”

  致秀更深的望着他,再傻傻的点了点头。

  他握住那颗红豆,大踏步的往校外走去了。

  第五章

  对初蕾来说,这个暑假过得好特别。忽然间,生活的主人就再不是“自己”,而变成了“致中”。陪他去郊外,陪他到工厂,陪他工作,陪他游戏,陪他听原野的风声和鸟语的啁啾。致中喜欢户外生活,几乎只要他有假日,他们都在郊外或海边度过。忙碌的生活使初蕾透不过气来,而忙碌之余,她却总有那样一抹摔不开的惆怅。致文走了。刚放暑假他就带了个铺盖卷走了。据说,他上了一座很原始的高山,到林务局的招待所里写论文去了。一去就整整三个月。见不到熟悉的致文,常使初蕾有种若有所失的感觉。每次她去梁家,总是习惯的,见到梁太太就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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