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他的头抬起来了。她的眼睛仍然阖着,长睫毛密密的垂在那儿。她的面颊嫣红如醉,那湿润的、红艳艳的嘴唇,像浸在酒里的樱桃。她面颊上还残留着一滴泪水,像清晨在花瓣上闪烁的露珠。他俯头再吻干了这滴露珠,她的眼睛才慢慢的、慢慢的张开了。他们相对凝视,两人都在一种近乎催眠的情绪中,缓慢的苏醒过来。两人眼中都逐渐充满了疑惧与惊悸的神色,然后,她忽然推开他,退到了沙发的一角。“你……”她颤声说:“为什么要这样做?”她瑟缩的打了个寒噤,把自己蜷缩成了一团。不要!她心中低喊着;致文,不要用这种方式来安慰我!我可以忍受被致中的”摔掉”,但是,不能忍受你的怜悯!不要,致文!不要用这种方式来安慰我!他在她那略带责备和幽怨的眼光下张皇失措,一种狼狈的受伤的感觉就抓住了他。她爱的还是致中!自己在做什么?想乘虚而入吗?卑鄙!下流!她毕竟是致中的女友呵!他的脸涨红了,眼光低垂了,声音虚弱而无力:
“对不起,初蕾,请原谅我!我是——是……”他嗫嚅着,更狼狈,更失措,更慌乱:“情不自已!”
情不自已?为什么?因为自己哭了?因为自己像个失恋的小傻瓜?因为自己哀求他回来?情不自已?她在诱惑他给她安慰奖呵!她把头转开了。
他注视着她,心如刀绞。他冒犯了她!趁她在心情最恶劣的时候,去占她便宜!她一定这样想,否则,她那张小脸怎么忽然变得这样冷冰冰?他的心里冒着寒气,不由自主的,他退回了房门口。“初蕾,你放心。”他低语。
“放心什么?”她哑声问。
“致中只是一时糊涂,他会想明白的。”
啊!她心中发出一声疯狂的大喊,她觉得自己要窒息了。梁致文,你这个混蛋!当你吻过我之后,却来告诉我致中是“一时糊涂”!那么,你这一吻是什么?也是“一时糊涂”吗?你后悔了?你害怕了?你怕我会用爱情来把你拴住吗?你又要把我推回给致中了,生怕我会吃掉你吗?你退向门口,你要逃走了!你以为我要你对这一吻负责任吗?你,你和致中一样可恶,一样对爱情不敢负责任,一样自私,一样莫名其妙!你——你——她气得浑身发抖,顺手抓了一个靠垫,她对他的脑袋砸了过去,大叫着说:
“滚出去!梁致文!我恨你,我恨你,恨你们兄弟两个!”
他逃出了那间客厅,靠在墙上,他强忍住心中那一阵撕裂般的痛楚。她恨他!他咬紧牙关,想着她的话,她恨他!他“曾经”是个“好哥哥”,现在,他是个“仇人”了。他踉跄着走上了街头,心底是一片惨切和愁苦。
第十一章
梁致文躺在床上抽烟。
他喷出一个大烟圈,又喷出一个小烟圈。然后,他凝视着两个烟圈在室内扩大,扩大,扩大……终于扩大成一片模糊的白雾,迷蒙在昏黄的灯晕之下。他凝视着这白雾,雾里浮起一张鲜明的脸,浓浓的眉毛,活泼的大眼睛,薄薄的嘴唇,爱笑爱说的那张嘴……他的记忆一下子被拉到许多年以前。“你是学中国文学的?”她惊奇的扬着眉,一脸的调皮、淘气和好胜:“那么,你敢不敢跟我比赛背唐诗?我们来背《长恨歌》,看谁背得快!”“我不行,”他说:“我很久没背过这首诗了。”
“大哥,”致秀喊:“你有点出息好不好?连接受挑战的勇气都没有!”“他不是没勇气,他是礼貌,”致中说,挑拨的撇着嘴:“夏初蕾,你别上我大哥的当,他从小就是书呆子,你可以跟他比游泳赛跑,千万别比念书!”
“我们来比!马上比!”初蕾笑着,叫着,一迭连声的喊着,推着致秀:“致秀,你当公证人!去找本唐诗三百首来,快!”致秀找来了《唐诗三百首》,握着书本,高叫着:
“好,我说开始就开始,两个人一起背,看谁先背完!一二三!”致秀的“三”字刚完,初蕾的朗朗书声已经飞快的夺口而出:“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他在起步上就比她输了一步,幸好,他还沉得住气,一句一句的跟进。但是,她越念越快,越念越流利,声音冷冷朗朗,就像瀑布的水珠飞溅在岩石上,更像那森林中的水车,旋转出一连串跳跃的音符。口齿之快,简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唏哩呼噜一阵,听也没听清楚,她已念到“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了。
他放弃了,住了口,呆呆的看着她那两片嘴唇不停的蠕动,呆呆的听着那叽哩咕噜的背诵。她成了独自表演,但她并不停止,声音已经快到让你捉不住她的音浪,一会儿的时间,她喘口气,已念到“鸳鸯瓦冷霜华重,翡翠衾寒谁与共,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然后,她停了口,亮晶晶的眼珠乌溜溜的转动,环顾着满屋子都听呆了的人们。接着,她就一下子大笑了起来,笑得滚倒在沙发里,笑得喘不过气来,笑得抱住致秀又摇又搓又揉,笑得捧住了自己的肚子,笑得那满头短发拂在面颊上……她边笑边说:
“你们上了我的当,我那里背得出来,除了第一段以外,下面的只陆续记得几个句子,我叽哩咕噜,含含糊糊的念,你们也听不清楚,我碰到我会的句子,我就大声念出来,不会的我就念:南无阿弥陀佛,阿弥陀佛大慈大悲,大慈大悲阿弥陀佛……你们居然一个也没听出来,哈哈哈!哈哈哈……”她笑得那么得意,那么狂放,那么淘气,那么毫无保留。使满屋子的人都跟着笑了。好不容易,她笑停了,却忽然脸色一正,对他说:“我们重新来过,这次我赖皮,算打成平手。现在,我们来背《琵琶行》吧!”“可以。”他得了一次教训,学了一次乖。“你先背,我们一个背完,一个再背。要咬字清楚,计时来算,致秀管计时!”
她瞪了他几秒钟,然后,她整整衣裳,板着脸孔,在沙发上“正襟危坐”。脸色严肃而郑重,端庄而文雅,她开始清清楚楚的,一字不苟念了起来:
“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她一口气念到最后的“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居然一字不错,弄得满屋子的人都瞠目结舌,甘拜下风。
这是多久以前的事了?三年多了!时间过得真快,那时,她还在念大一,刚刚从高中毕业,清新洒脱,稚气未除。也就是那天,背诗的那天,他就深深的体会到了,这个女孩注定要在他生命里扮演主角!是的,她确实在他生命里成了主角,他却在她生命里成了配角!只因为,另有人抢先占据了主角的位置——他的弟弟,梁致中。
致中,这名字掠过他的心头,带来一抹酸涩的痛楚,他下意识的看看手表,已经深夜十一点多了。致中还没有回家,这些日子来,致中似乎都忙得很,每晚都要深更半夜才回来。他正流连何方?和初蕾闹得那样决裂,他好像并不烦恼。致文咬了咬牙。他在一种近乎苦痛的愤怒中体会着;致中对初蕾的热度已经过去了。就像他以往对所交过的女友一样,他的热度只能维持三分钟。初蕾,她所拥有的三分钟已经期满了。为什么初蕾会选择致中?为什么自己会成为配角?“哥哥”,是的,哥哥!她只把他当哥哥,一个诉苦的对象,一个谈话的对象,却不是恋爱的对象!他恼怒而烦躁的深吸了口烟,耳畔又响起她对他怒吼着的话: